关于农村离婚现象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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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离婚现象的调查研究报告

——以**省**市部分农村为案例

一、调查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的冲击,在我国广大农村人口出现了“南漂或者北漂”现象,他们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婚姻状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突出表现为离婚案件逐年增多,离婚率上升。尤其是农村离婚率在节节攀升,这势必严重影响到一部分家庭的不稳定,以至于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在现阶段,离婚已不再是一个纯粹的个人问题,而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本调查旨在了解农村离婚案件的原因,去发现问题,力求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以减少农村的离婚率,达到化解农村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范围为2001年合并后**镇,包括原三*镇、丰*镇、斗龙**乡三个乡镇,下辖5个村委会,54个村民小组,有2400余户农户,总人口1080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9387人。

调查对象为适龄在校中小学生和部分离异家庭学生的家长。本次共调查**镇**小学和两所中学671人,其中集镇调查对象为238人,乡村调查对象为433人;男性366人,占54.5%,女性305人,占45.5%。

三、调查结果

(一)根据调查结果我们发现当前农村婚姻纠纷案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离婚夫妻平均年龄偏低,且结婚时间较短。在三龙法庭2009——2011年离婚案件中,25岁以下,结婚1—5年的占47%;35岁以下的,结婚5—10年的占32%,45岁以下,结婚10—20年的占15%,45岁以上,结婚20年以上的占6%。

2、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所占比例逐年增长。仅三龙法庭2009年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占41.5%,2010年和2011年分别达到53%和62%。

3、女性起诉离婚的比例高于男性。三龙法庭2009年受理的49件离婚案件中,女性提出的有27件,占55.1%,2010年受理的58件离婚案件中,女性提出的有33件,占56.9%,2011年受理的63件离婚案件中,女性提出的有41件,占65.1%。

3、难以调解,案件判决结案率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成因复杂,一些日常琐事都容易引发矛盾,产生这些矛盾纠纷的因素并不是单纯的、孤立的,而是互相交织互为因果,致使矛盾纠纷调节难度加大。仅三龙法庭2009—2011年三年所受理的160件离婚案件中,调节案件占64件,其中调节和好的案件仅有19件。

4、解除婚姻关系所占比例较大。解除婚姻关系过程中通过公告诉讼离婚的较多,缺席判决案件的比例较大。由于因一方当事人外出,去向不详或下落不明而提起诉讼的离婚案件增多(多达占离婚案件的28%),故通过公告送达比例增大,使缺席判决案件占到了公告送达案件的50-60%。

(二)导致农村离婚案件的成因分析

离婚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它受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习俗的和当事人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从离婚的现象看,形成的原因很多,但深

入探究它的本质却是共同的,那就是感情确已破裂。而导致感情破裂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为家庭中经济问题发生矛盾。一是由于生活困难,生活开支入不敷出,沉重的生活压力使夫妻双方心情焦虑,常有怨气,稍不顺心,便发生口角,长此以往,便形成感情破裂。二是经济困难,为了生计,夫妻一方不得不外出打工,一年半载难相聚。并且夫妻一方因环境的变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化,双方即使见了面,也因观点,兴趣不一致而无共同语言,夫妻感情因此而疏远,引起离婚。

2、对婚姻质量要求的提高。现代社会的发展是高节奏的,任何工作都在以极快的节奏和频率在运转。在这样高节奏的社会里,竞争四处可见。长期在这样的环境下,人的交流减少,心理压力增大,所以人心灵上由于缺乏交流变的近乎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群属性迫切需要个体的交流,需要感情上的富足。而婚姻,家庭也就当然成为首选的避风港。他们希望从家庭中得到慰籍。一旦,这种要求打不到满足,就会导致对婚姻的失望。在这里,离婚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

3、家庭暴力导致离婚。在农村,受思想文化、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封建思想特别是“夫权”思想仍很严重,不少人无视妇女的独立人格,动辄对妻子辱骂殴打,很多妇女因无法忍受暴力而提出离婚。从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我们可以看出暴力、背叛、谎言等已经成为导致当代中国婚姻家庭危机的导火线。由于一方的猜忌、不理解、不信任和不宽容,使另一方在婚姻面前焦头烂额、苦不堪言,也最终使他们走向婚姻的尽头——离婚。

4、草率结婚导致离婚。在此类离婚案件中青年夫妻居多。婚前缺乏了解,

感情基础薄弱。农村青年的婚姻多是通过“媒妁之言”而搓成的,往往是双方见过几次面后就匆忙订婚,然后各自外出打工,彼此缺乏沟通了解的机会。然后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对方有许多缺点,自己不能忍受,于是双方常吵架,,甚至动手,造成本不牢固的夫妻感情愈加生疏,最终导致感情破裂。

5、打工有“外遇”,缺失家庭责任感。农村越来越多青年人外出“淘金”,很多年轻夫妻聚少离多,长期分居。一些青年留恋外界的生活条件,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关心自己的人,就会乐不思蜀,容易产生婚外情,导致离婚。还有部分夫妻一方长期在外打工,外出者有自己的世界,留守者有自己的生活,偶尔电话联系,难以有情感沟通,夫妻感情也就难以培养起来,更有甚者对孩子、对家庭不管不问而引起另一方的强烈不满,从而导致离婚。

6、其他原因造成离婚。第三者插足导致离婚的仍然占很高比例。婚外恋不仅十九世纪,即使在二十世纪也同样是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主要理由。“有钱就变坏”、“有权就藏娇”的“陈世美”仍然随处可见。再婚离婚的也有一定比例,因再婚后,在处理对方子女问题时,夫妻双方往往发生争执。近年又出现了一种新型案件,与网友发生恋情,移情别恋而导致离婚。离婚的原因多种多样,更多的女性因不堪忍受丈夫的暴力、遗弃、虐待、不尽义务、酗酒、赌博、吸毒、犯罪、嫖娼等恶习或与丈夫性格不合而急于逃离不幸婚姻。

7、手续简化、收费低,也是离婚的催化剂。新《婚姻登记条例》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新的《条例》取消了原来离婚登记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等繁杂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简化手续,离婚双方只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带上必须的证件,缴纳9元钱的工本费,就可以当场发放离婚证。导致相当部分人群尤其是年轻人,对婚姻缺乏责任感,甚至认为是一种时尚,发生矛盾后,意气用事,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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