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考古与文献矛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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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考古与文献抵牾时
文献与考古是历史发展的两个车轮,车轮协调乃能前进,如果相互阻碍不仅会磨损自身更是会阻挡这辆车的前进。纵观考古学传入中国的这近百年间,中国的史学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无数出土文物的发现和研究为历史学开辟了广阔的视野,新材料、新方法、新思想地不断出现,在疑古与寻古中不断进步,寻找历史的真相。然而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考古出土物与文献记载不同甚至相抵牾的情况,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呢?这个问题是历史学界面临长期面临的一个问题,也是我在学习考古学的时候老师给我们留的一道思考题,当然这里讨论的考古主要是指历史时期的考古,在史前考古中没有文献故也不存在考古发现与文献的矛盾。
文献和考古都在历史研究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也各自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相对于文献资料,考古是相对真实的一手资料,古人不可能刻意地去欺骗后人,因而可信度很高,然而对于古代遗存的解读却是一个大问题,古代遗存本身是客观的,但是人们对他的理解却是主观的,比如对于年代的测定和矫正还没有达成共识,又比如出土文物数量比较少容易造成以点概面的状况,这就会造成分歧。而传世文献的优点在于丰富,尤其是进入历史时期的文献为我们寻找古人的具体遗存位置提供了很好的指引,然而他的最大的缺点在于主观性比较轻,人为的影响他的书写内容、方式和保存流传,可信度有待商榷。
面对考古资料与文献的冲突,存在三种态度。第一种是重视甚至完全依赖考古遗存而忽略甚至不信任文献,其中有的人抬着所有“考古纯洁性”的招牌而不用文献,或者秉持着“疑古”的态度把文献尤其是上古的文献当作伪书而置之不理,吃这种观点的往往是考古“出身”的,没有了文献的辅助考古恍若在一片沙漠里跋涉。既然已经有了一个框架,我们何必去打破它而去建立另一个更加遥远的有可能根本不存在的框架呢?第二种观点是只重视文献而轻视考古资料,甚至完全不用考古资料认为他们不可靠,他们往往是传统的文献历史学出身的,这种情况以前有,但会逐渐减少的。比如甲骨之发现,王国维等人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对于商代历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同样为国学大师的章太炎则置之不理,认为甲骨资料不足信,这样便造成了遗憾,倘若他能潜心研究,以其学时成就当不再四堂之下。只注重文献为不注重出图资料就会落伍,现在这种现象越来越少了,考古发现也出现了大量的文献,使我们不得不面对他、重视他。因为出土的东西永远是不确定的,因而史学的发展永远是不会止步的,寻求真理的脚步也是不会停止的。第三种观点就是文献与考古资料的结合,也就是1925年王国维先生提出来的“二重证据法”。九十年来众多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发展,提出了“三重证据法”、“四重证据法”甚至“五重证据法”,其大意不出王氏之见解。
对于二重证据法,要求研究者熟练地掌握文献和考古资料,十分了解中国古代文献资料并有丰富的考古学基础和经验,在中国现在存在的考古学和历史学学科和研究方法上存在的隔阂与不同的状况下是
比较难的。在客观上讲,我们不能让考古资料或者文献单独占据我们的论点。当然也不能误解他的本意,静安先生说“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注意他的“补正”而非“补证”,就是在文献的基础上运用考古材料补充校正他,而不是去证明他,现在存在的一个误区就是按图索骥,根据史书记载去寻找,这样的方法很有可能会找到遗迹,但史书没有记载的呢?恐怕就会忽略掉,因而考古不能太信任文献,同时又不能不信任他,要不然放着现成的资料不用岂不是浪费。我们要做的是在运用文献的时候还要怀疑他,不能尽信,不能带着验证史书的想去看,这样就会造成智子疑邻的情况。实际上,有一个基础框架再去修补改正他比没有框架好。
总之研究历史地上地下都要顾及,或有侧重但不能偏袒,有些问题暂时不能解决不必强求,待到以后自会有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