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的民风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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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族居住的村寨一般具有依山傍水的特点。

侗寨一般坐落在群山环抱之中,寨边梯田层层,寨脚溪河长流,寨头村尾树木参天。

大的侗寨六七百户,小的二三十家。

侗寨的房屋建筑,一般是用杉树建造的木楼,有一至二层的小楼房,也有三到四层的大高楼。

鼓楼是侗寨中最具特色的建筑物。

鼓楼底部一般呈方形,少数呈六面形,中央设有火塘,四周配有长凳,是鼓楼的实际使用部分。

多数楼内不分层,贯通到顶。

外廓密叠的层檐为装饰性楼层,飞阁重檐,层层而上,气势雄伟。

鼓楼不仅是侗族建筑艺术的结晶,更是侗族文化的载体。

古代以来,凡聚众议事,制定村规民约,调解民事纠纷,抵御兵匪等重大活动均在鼓楼进行;逢年过节,迎宾送客,对唱大歌,“多耶”踩堂等均在鼓楼进行;平时闲暇,人们则聚集在鼓楼休息,谈论家常、讲故事,弹琵琶、唱古歌,或说古论今。

在侗族聚居的地方,有河必有桥。

桥梁大都建筑在村前寨尾的交通要道上,有木桥、石拱桥、石板桥、竹筏桥等。

其中名为“风雨桥”或“花桥”的长廊式木桥,以独特的艺术结构和高超的建筑技巧闻名中外。

风雨桥和鼓楼都是由侗家工匠设计建造,不用一钉一铁,全用榫头卯眼套扣接合,牢固异常,可延二、三百年不损。

在侗族山区,还有许多供人休息的凉亭,叫“风雨亭”,建筑也很精巧雅致。

侗族饮食习俗很有特色。

侗族以大米为主食,也食用小米、玉米、小麦、高粱、薯类,但一般为调剂口味而搭配。

肉食以家养的禽畜为主,有猪、牛、羊、鸡、鸭、鹅等,尤喜食鱼类。

蔬菜品种较多,以青菜、白菜、萝卜、茄子、豇豆、黄瓜、南瓜、冬瓜、白瓜、辣椒最为普遍。

妇女们经常上山采集野生竹笋、菌子、蕨菜等佐餐。

男人们农闲时猎取野猪、竹鼠、山鸡、鸟雀等食用。

酒在侗族饮食中有极重要的位置。

酒多以糯米酿成,家家都会自酿自烤。

侗家好客,以酒为礼,以酒为乐,平时则以酒消除疲劳。

糯米、油茶、腌酸和鱼是侗族人民最喜爱的传统食品,这类食品与民族习俗息息相关,被公认为是侗家风味。

大部分地区日进三餐,很多地方早餐吃油茶,而把午餐称为早饭。

进餐时一般都摆低桌短凳,使用碗筷,合家围桌而食。

有“牛瘪”、烧鱼、血浆鸭、红肉等特殊食品。

以“油茶”、“酸宴”和“合拢饭”款待宾客。

侗族服饰的衣料,过去以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为主。

20世纪80年代以后,已普遍使用机织细布,自织的侗布成为馈赠亲友的礼物。

侗族服饰多种多样,不同年龄、不同季节有不同的装饰,有左衽、右衽、对襟;有布扣、铜扣、银扣;有裤装、裙装;喜青、蓝、黑、白各色;有头饰、颈饰、胸饰、腰饰、手饰、脚饰等等。

其中头饰达50余种,以银饰为主,有银花冠,银簪、银梳、银发链、银耳环、银耳坠、银耳线等。

妇女盛装时,唯见银光闪闪。

妇女的发式较特别,分前、后、左右挽髻或盘发辫于头顶,有明显的地区差别。

侗族的民间手工艺制品种类繁多,有刺绣、挑花、编织、彩绘、雕刻、剪纸等,大都实用美观,特色鲜明。

侗族妇女善刺绣、挑花,图案有花鸟鱼虫和飞禽走兽,绣于胸襟、领襟、袖口、头巾、枕巾、被面、背扇、袜底为饰,形象生动,色彩绚丽而调和。

编织有色彩鲜艳的侗锦,图案精致的侗帕和形式多样的花腰带。

彩绘一般见于鼓楼,桥梁,庙宇的栋梁、檐板及匾额上,多采用工笔画法,内容多采自汉族历史故事和侗族民
俗风情,也有各种鸟兽图案,色调鲜艳,神态生动。

其它如雕刻、剪纸,以及日常生活常用的竹、木、藤等的编制,也都精致实用,具有很高的工艺价值。

侗族社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

每逢节日,农闲或劳动之余,姑娘和小伙子们便聚在一起唱歌游玩,用歌声来播种爱情的种子。

这种社交活动南北地区有所不同,北部地区是白天在山坡上进行,称为“玩山”或“赶坳”,聚会的地方叫“花园”;南部地区通常在晚上的家中进行,男方称“走寨”,女方称“坐夜”,习惯称为“行歌坐夜”。

侗族的婚姻,一般都经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

北部地区还有“讨八字”的习俗。

解放前,曾流行姑舅表婚,姑妈的女儿要优先嫁给舅家为媳。

女子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婚后新娘即返娘家,遇有农忙、节日或重要事情,接回夫家住数日后又返娘家,有的往返数年,直到怀孕生子后才长住夫家。

侗族的家庭是以男子为中心的一夫一妻制个体小家庭,两代或三代同堂的大家庭也很普遍。

这种大家庭通常是祖父母、父母与最小的儿子居住。

一般情况下,儿子成婚以后,生育了儿女便与父母弟妹分居。

分家时,要请舅父及族中的长辈到场,所有的田地、耕畜、房屋、家具、农具等由儿子们按人数均分。

家庭中老人受到尊重,分家时要先留下父母的“养老田”。

“养老田”随父母,父母跟谁居住便由谁耕种。

家庭财产通常只有男儿才有权继承。

南部方言区,女子可享有母亲陪嫁的田地以及平时自己积蓄的私房。

在有女无儿或儿女全无的家庭中,可以招赘或立嗣传承。

绝后家庭的一切财产则按照“有房归房,无房归戚,无戚归众”的习惯法处理。

侗族民间文化艺术丰富多彩,侗族地区被人们称为“诗的家乡,歌的海洋”。

侗族诗歌的韵律严谨,题材广泛,情调健康明朗,比喻生动活泼。

抒情歌优美细腻,真挚热情;叙事歌委婉曲折,含意深长,是侗族珍贵的文化遗产。

这些诗歌的内容十分丰富,有开天辟地、万物来源的神话以及豪放悲壮的英雄史诗,有叙述祖宗迁徙的古歌,有歌颂青年男女坚贞不渝的诗篇和控诉阶级压迫、叙述劳动人民疾苦的长诗。

农民起义领袖吴勉、姜映芳的故事和“珠郎娘美”的传说,更是叙事诗歌里动人的篇章。

民间的故事传说,题材广泛,形式多样,情节曲折,引人入胜,表现手法富于浪漫色彩,体现了侗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和追求自由、战胜邪恶的善良愿望和乐观主义精神。

侗族人民善长音乐,唱歌在侗族人民的社会生活中具有崇高的地位。

年长者教歌,年轻者唱歌,年幼者学歌,歌师传歌,代代相传,成为社会风习。

侗族大歌,琵琶歌,拦路歌,均是侗族音乐的优秀代表。

“大歌”是侗族音乐中的精粹,主要特征是在音乐上形成了复调结构与表现手法。

侗族民间有传统的歌班、歌队组织,每逢节日或歌队出访或迎接歌队来访,以对唱“大歌”而获得声誉。

歌班演唱时,领唱与众人合唱相结合,分出高低音声部,其完整的多声部结构是中国目前所发现最完美的民间合唱,被誉为“天赖之音”。

侗族舞蹈有芦笙舞、“多耶”舞、耍龙舞、狮舞等。

其中芦笙舞曲调繁多,舞姿有“鱼跃”、“斗鸡”、“盘龙”等10多样,秋后赛芦笙,参会的芦笙上千架,方圆数十上百个村寨参加,观众达上万人。

“多耶”舞是侗族古老的歌舞结合的舞蹈形式,活动时,参加的人手拉着手或以手搭肩围成一圈,有节奏的踏步徐行,歌词由一人领唱众人合,是侗族地区最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

侗戏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剧种,产生于清朝道光年间。

侗戏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由贵州黎平腊洞的吴文彩(约1798-1845年)首创,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发展至今,有民间戏班近500个,传统和现代剧目近千出。

新中国成立后,传统剧目经过不断的挖掘和提炼,无论在主题上或艺术形式方面都更趋于完善,反映侗族人民新面貌的现代剧目也日益增多,深受观众的赞扬和喜爱。

侗戏的伴奏乐器主要有侗族民间乐器琵琶、牛腿琴以及二胡、铃、锣、钹、鼓等。

侗族有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节目。

一年中的各种节会活动不下百处(次),仅黔东南侗族地区一年之中就有各种节会活动84次。

有全民族普遍过的节日,也有一村一寨、一族一姓的节日。

春节、活路节、尝新节、三月三、林王节、牛神节、芦笙节、花炮节、大雾梁歌节、四十八寨歌节、斗牛节等节会最为隆重。

节日的内容广泛,涉及时令、生产、祭祖、信仰、姓氏、英雄、爱情、娱乐、体育等。

随着民族文化的交融,侗族还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汉族传统节日。

侗族信仰多神。

山神、土地神、水神、井神、树神、石神、火神、雷神均是崇拜的主要对象。

侗族相信万物有灵,认为人死以后,灵魂就离开躯体回到祖先住的地方,因此虔诚地崇拜祖先。

南部地区崇拜众多的女性神,称之为“萨”,意为祖母。

女性神中有镇守桥头的女神,有传播天花的女神,坐守山坳的女神等等。

在众多的女神中有一位至高无上的尊神“萨岁”,她神通广大,主宰人间的一切。

黎平、榕江、从江、龙胜、三江、通道等地的侗寨都建有“萨”的神坛,神坛有专人看护管理,每月的初一、十五都要烧香敬茶,每年的新春是寨人祭“萨”的日子,届时举行盛大的祭典。

平时寨中男女歌队出行,戏班演出,举行芦笙赛会或进行斗牛活动等,都要事先到“萨”坛前祭祀,以祈求平安顺利。

传说这位“萨”是古代侗族的一位女英雄。

侗族还信奉佛教和道教。

明清以来侗族地区建有不少的寺庙和道观。

部分地区信奉巫教。

有的地方受汉族的影响,还信奉雷祖、五昌、五岳、飞山、文昌、关圣帝诸神。

过去侗族在生产生活中有很多禁忌,如“土王”之日不能动土,妇女不能触摸铜鼓,严禁姑娘在夜间梳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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