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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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农整[2012]2号

X县财政2012年支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深入开展,探索在新形势下支农资金使用新途径,充分发挥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机制,落实好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财政部《关于以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为抓手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财农[2011]2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以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为抓手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晋财农[2011]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按照市委“四位一体”战略的总体要求,以我县“四以”战略“八字”方针和“十二五”规划为立足点,发挥县域资源的比较优势,以坚持发展现代农业为抓手,以扶持壮大优势产业为导向,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以规划引导、项目带动等多种形式为手段,以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为目的,通过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支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拓展农业功效和空间,确保农民增收,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以加快推进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全力打造全国有机农业第一县为导向,以切实提高支农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为目的,通过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支农资金,提高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效率,建立起部门协调配合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形成支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建立投资政策导向机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

的基础,实现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面推进北方水城建设。

具体目标一是大力发展沁州黄小米、核桃经济林、设施蔬菜等特色优势农业,努力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确保农民收入较快增长;二是抓好产业园区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促进农民向园区集中,逐步推进农民向工人转变,努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实施原则

(一)坚持集中财力、扶持重点的原则。整合优化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对于导向性的产业发展,要本着“扶强扶优”的原则,将资金集中投向农业核心基地、规范化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起支撑带动作用的重点优势产业及示范项目。

(二)坚持规划引导、项目搭合原则。依据全县农村经济发展总体纲要,结合各部门,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以本县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搭建资金整合平台,确保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上。

(三)坚持优势互补、提高效益的原则。坚持上级扶持政策不变、各有关部门资金项目管理权限不变、资金渠道不乱、

用途不变,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发挥资金积聚优势,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有针对性地围绕主导产业投入,使各项资金相互补充,产业各环节功能配套完善,从而在较短时间内把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做大做强。

(四)坚持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采取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办法,集中投入,连续扶持、稳步推进,确保效益,努力做到扶持一个,成功一个。

四、资金整合范围

我们严格依据晋财农[2011]53号《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以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为抓手加快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引导来源不同、投向相近、目标相似的各项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和规模投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对除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救灾资金、森林疫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畜禽疫病防治、防洪、防汛、抗旱、水库除险加固等以外的上级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对中央、省、市部门专项支农资金和县级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对各种社会融资进行整合,其他部门安排用于“惠农”方面的资金也要逐步纳入整合范围。主要包括:1、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2、扶贫开发专项资金;3、畜牧业、设施农业等其他专项资金。

五、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方法和步骤

(一)以发展规划引导支农资金整合。根据我县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制定农业农村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主导产业和发展的重点项目,明确支农资金的重点投向,指导支农资金整合。

(二)以主导产业和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的平台。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并以主导产业或重点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在具体方式方法上,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定。如:以高标准示范田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切入点,打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整合平台;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打造农村发展类资金和扶贫资金的整合平台;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动力,打造生产类和产业类资金的整合平台。

(三)整合后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整合后的支农资金,存入县财政局农财股设立的支农专户,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各用款单位需填制“整合资金报帐申请单”,由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相关领导签字后,财政局整合办方可从支农专户中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县财政局要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统一申报项目和资金。项目确定后,县财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

统一组织实施项目,统一协调项目建设,统一管理项目资金运作,统一项目竣工验收。

(四)渠道不乱,各尽其责。通过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项目实施计划,按照“各项资金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县为单位,以优势产业重点项目为整合平台,自下而上有效整合资金。在项目申报之前,做到统一筛选、论证,统筹安排,严格把关。各相关部门按照年度实施方案和行业要求申报项目,各类项目资金到位后,在坚持资金使用范围和投资方向不变的基础上,整合后投入使用。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行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完工后,分别核算项目资金效益并移交管护。

(五)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经过整合后的支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建立决策机制,实行政务公开,推进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自资金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独立进行工程招投标、资金报帐、工程监理,统一验收审计、规范档案资料、移交管护,统一在项目区对资金整合运行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与此同时,组织纪检、监察、纠风等有关部门,定期跟踪检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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