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贡市2011—2015年劳动模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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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贡市2011—2015年劳动模范的决
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自府发[2015]11号
【发布部门】自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4.28
【实施日期】2015.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自贡市2011-2015年劳动模范的决定
(自府发〔2015〕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广大劳动者顽强拼搏、勇于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模范人物。为尊重劳动、倡导奉献、弘扬正气、树立榜样,进一步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市政府决定授予邓翠英等100名同志(名单详见附件)“自贡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建设“五个自贡”、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人民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他们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艰苦创业精神,忘我的劳动热情和无私奉献精神,强烈的开拓进取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在全市掀起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的热潮,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谱写伟大中国梦自贡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自贡市2011-2015年劳动模范名单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8日附件
自贡市2011-2015年劳动模范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邓翠英(女)荣县绿源兔业专业合作社销售经理
黄俊芳(女)荣县金台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
吴雪峰四川省荣县双龙陶业有限公司制陶工人
蒋兵荣县宣传杂志社记者、党支部书记
侯嘉四川旭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
王湘其荣县司法局旭阳司法所所长
胡邦菊(女)富顺县飞龙镇新胜村蚕桑专业合作社农民
王东富顺县长滩镇白岩山水果专业合作社农民王玉国四川省洛源食品有限公司机电维修工人朱小平四川富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人
何启彬富顺县第二中学校年级主任
陈亚兰(女)富顺县富世镇金山社区党委书记
杨福贤自流井区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