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源富集地区避免“资源诅咒”效应的政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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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源富集地区避免“资源诅咒”效应的政策探讨

殷俐娟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北京 101149

摘要: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其经济业绩远不如资源贫乏的国家,这种现象形成所谓的“资源诅咒”效应。我国属于自然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人均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就国家层面而言,我国还不存在资源诅咒的问题,但在我国自然资源丰富的地区存在类似资源诅咒的现象。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包括矿产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的需求量迅速增加,资源开采加速。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尽早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避免“资源诅咒”的发生,让资源成为国家的“福祉”。

关键词:资源诅咒,荷兰病,制度弱化,政策选择

1.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量迅速增加,资源开采加速。由于我国资源分布不均衡,特别是能源和矿产资源的分布极不平衡。我国中西部地区是资源密集区,而东部沿海大部分地区资源匮乏,资源供给长期不足。但从直观上来看,我国自然资源丰裕的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省份的经济增长却大大落后于资源贫乏的东部沿海省份。许多资源丰裕地区不是越来越富,而是相对越来越穷,所在地的资源优势没有转化成经济优势,出现了“富饶的贫困”[1]。这种现象,在当今的世界也呈现出相似的图景,即那些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其经济表现远不如那些自然资源贫乏的国家。

一般而言,丰富的自然资源将会有力地促进一国的经济发展,尤其是对那些资本形成不足的发展中国家。但事实却一再证明,自然资源丰富并没构成经济发展的“福祉”,反而限制和妨碍了经济持续增长,并导致社会不平等,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加大,腐败和寻租活动盛行,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等等,这种现象被国际经济学界赋予了一个专有名词—-资源诅咒。

2 “资源诅咒”的效应及其作用机制

国际经济学界对于“资源诅咒”这一问题的关注和研究已有20多年,这一命题是20世纪末发展经济学重要的发现之一,并已经成为发展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课题。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些经济学家开始对自然资源与长期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大量的实证研究,通过研究比较各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差异,发现自然资源丰富的国家经济表现远比资源贫乏的国家差,并开始探求其中原因。1993年,Auty在研究中第一次使用了“资源诅咒”这个概念,即丰裕的资源对一国的经济增长并不是充分有利条件,反而是一种限制。在此之后,美国经济学家Sachs和Warner对“资源诅咒”这一命题进行跨国的实证研究, Gylfason对世界22个经济转型国家的自然资源与经济增长绩效的相关关系进行分析,在他们之后,又有一批关于“资源诅咒”的研究成果相继发表,虽然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但结果都证实了“资源诅咒”效应的存在,并总结出这种效应的传导机制。

作者简介:

殷俐娟,女,1963年生,满族,研究员,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经济政策研究。

2.1 资源富集区单一的产业结构促使生产要素发生转移,从而引发“荷兰病”

上个世纪60年代荷兰北海一带发现大量天然气,随着天然气的大量开采和出口,荷兰盾变得坚挺,非石油出口的竞争力下降了。这种现象被称作“荷兰病”。一旦发生“荷兰病”,劳动和资本转向资源出口部门,则制造业劳动力成本上升,竞争力下降。同时,由于出口自然资源带来外汇收入的增加使得本币升值,再次打击了制造业的出口竞争力。这就是要素转移。在要素转移的影响下,制造业和服务业同时衰落下去。另一方面,自然资源出口带来的收入增加会增加对制造业和不可贸易的部门的产品的需求。但这时对制造业产品的需求的增加却是通过进口国外同类价格相对更便宜的制成品来满足的(这对本国的制造业来说又是一个灾难)。结果使得制造业衰落,服务业繁荣。一旦制造业衰落,人才外流是必然趋势。因为制造业承担着技术创新和组织变革甚至培养企业家的使命,而资源采掘业缺乏前向和后向联系,并具有外部性甚至对人力资本的要求相对较低,倾向于低估教育和人力资本投资的长期价值。由此导致短期的资源收入却削弱了长期增长的动力。

在一个国家内部的区域层面上,也会发生“荷兰病”。例如我国西部和东北地区的能源、矿产资源大省,长期以采掘和原料工业为主,各类产品的加工链很短,中间产品比例高,最终消费品比例低,资源部门的扩张使得要素向资源产业转移,排斥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制造业发展,即对当地其他具有战略分布性的产业产生了“挤出”效应。国内目前许多资源富集地的开发所产生的环境问题、农业下降问题等,都是“荷兰病”的表现。

2.2贸易条件和外部环境恶化促使资源富集区经济价值外流

由于资源丰富的国家或地区产业结构单一,随着制造业的衰落,其大量出口的资源性初级产品与进口的工业制成品之间的价格差距却呈现出递增的趋势,造成资源丰富型国家或地区经济价值的大量外流。特别是大部分农矿产品都是缺乏收入需求弹性的。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收入增加后并不表现为对这些初级产品的需求的迅速增加。这使得资源丰富型国家或地区难以通过出口初级产品积累资本。此外,由于资源富集地单地制造业的萎缩,资源采掘所产生的环境恶化、安全事故等外部性,使得当地投资环境恶化,资源开采业积累的资金缺乏可供投资的对象,迫使本地投资者将资金转移,造成资本外流,这对当地经济增长的危害极大。

2.3产权界定模糊,产权安排不合理导致制度弱化和资源浪费

国外的学者研究表明,由于产权安排不合理和相关法律不健全,这导致寻租行为和资源的掠夺性开采。这些既得利益者为了维护当前和远期的资源收益,便会通过寻租途径确保其对资源的排他性占有,继而以各种手段甚至不惜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来阻碍竞争以维护其自身利益,使得制度质量弱化。另一方面,资源收入更易于被私人所获取,并不能形成国家财富。由于资源开采的成本由众多代理人(国家和地方)承担,个体的利益最大化动机必然会导致急功近利的开采行为,而且为了弥补寻租过程中的损失,会采取掠夺式的开采方式,加大开采力度,造成资源浪费严重。[2、3]

在我国,尽管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已由《宪法》明确规定,但现行资源开发管理的制度安排不仅使得资源的所有权与行政权、经营权相混淆,国家资源产权的虚置或弱化,而且这种所有权并没有得到优化的保障,所有权在经济上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地方政府和各级资源管理部门行使事实上的所有权,当政府官员不能直接获得资源采掘的收益时,便会利用资源开采的许可权谋求局部利益或集团利益,从而间接实现分享资源收益的目的[4]。资源使用权的缺乏约束造成一些地区资源权属纠纷频繁,资源消耗过度、规模利用率低,资源重开采、重使用而轻保护、轻管理,从而破坏了资源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宏观经济的正常运行。

3 资源富集地区避免“资源诅咒”发生的政策选择

我国人多地少,自然资源虽然门类齐全,但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就国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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