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常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常政规〔2011〕5号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72号,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贯彻落实《规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按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确定,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因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年、自愿中断就业、未进行失业登记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保留其缴费时间,与重新就业后的参保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中断领取失业保险金、暂停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中断原因消失后,可恢复领取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缴费不满10年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
定。

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对2011年6月30日前已核定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变。

三、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统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医疗救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医疗救助基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之和。

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月发放的医疗补助金,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发放。

四、失业人员失业登记程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停止缴纳社会保险手续,并于15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凭原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五、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凭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外省、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申领等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七、市对辖区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各统筹地区应当统一失业保险政策制度、支付待遇和经办流程。

八、本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市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11年7月1日后至本通知施行前,我市失业保险有关事项,参照本通知执行。

金坛市、溧阳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