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现场监测采样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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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号: A

生效日期: 2010年1月15日

起草人:

批准人:

日期: 2010年1月12日

修改记录

副本控制:(不)受控类

受控号:

1 目的

规范公卫科公共场所现场监测采样的方法,保证现场仪器监测和微生物采样工作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卫科公共场所现场仪器监测和微生物采样。

3 引用标准

《公共场所安全卫生标准》GB9663~9673-1996、GB16153-1996

《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1998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94

《公共卫生检验采抽样技术》

4 职责

现场监测人员按规范进行仪器监测和微生物采样,做好监测及采样记录,并按时送检。复核人员对监测结果进行复查审核、签名。

现场监测负责人将资料归档。

5 工作程序

监测前的准备工作

5.1.1 监测采样前应根据公共场所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地址、监测项目、空气质量监测点数目、公共用具样本量、样品采集方法、现场采样操作的质量控制、样品保存和运送等。

5.1.2 监测采样前应对现场监测人员进行培训,熟悉仪器性能及适用范围,能正确使用监测仪器。(详见仪器操作规程)

5.1.3 在工作开展前,应对监测仪器状态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出发前检查所带的仪器电源和性能是否正常,采样工具是否齐全。

现场监测

5.2.1 现场监测至少2人,并持有效采(抽)样员证,由被检单位人员陪同进行监测。

5.2.2 监测点的选择

5.2.2.1 空气质量(包括物理因素)的监测点(以下简称监测点)应选择公共场所人群经常活动,且停留时间较长的地点,且不能影响人群的正常活动。

5.2.2.2 监测点应考虑现场的平面布局和立体布局。高层建筑物的立体布点应有上、中、下三个监测平面,并分别在三个平面上布点。

5.2.2.3 监测点应避开人流通风道和通风口,并距离墙壁-1m远,高度-1.2m。

5.2.2.4 确定监测点时可用交叉布点,斜线布点或梅花样布点的方法。

5.2.3 监测点数目

进行空气质量监测时,应按照公共场所不同性质、规模大小、人群经常停留场所分别设置数量不等的监测点。

5.2.3.1 旅店业

5.2.3.2 文化娱乐场所

5.2.3.3 公共浴室

表4 更衣室

5.2.3 理发店、美发店

5.2.3.5 游泳馆、体育馆

5.2.3.6 游泳池水样

表7 游泳池水样

游泳池水质项目分析按游泳池卫生标准规定进行。

5.2.3.7 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医院候诊室;就餐场所;公共交通等候室

表8 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商场、书店;

5.2.4 公共用具样本量

5.2.4.1 对公共卫生用品进行监测时,其监测卫生用品的数量以不超过各类物品投入使用总数的5%计算。对各类卫生用品、用具投入使用总数不超过10件的单位,各类物品的采样数量应在1件以上。

5.2.4.2 对食(饮)具进行监测时,随机抽取消毒后准备使用的各类食具(碗、盘、杯等),取样量可根据大、中、小不同饮食行业,每次采样6~10件。

5.2.5 采样方法

5.2.5.1 温度

5.2.5. 室内面积不足16m2,测室中央一点,16m2以上但不足30 m2测二点(居室对角线三等分点);30 m2以上但不足60 m2测三点(居室对角线四等分点);60 m2以上测五点(二对角线上梅花设点)。

5.2.5. 测点离地面高度~1.6m,应离开墙壁和热源不小于0.5m。

5.2.5.2 湿度

监测点的确定和要求同5.2.5.1 温度。

5.2.5.3 风速

5.2.5. 监测点的确定同5.2.5 测点离地面高度~1.6m。

5.2.5.4 照度

5.2.5.测定点的确定

5.2.5. 整体照明:在无特殊要求的公共场所中,测定面的高度为地面以上80~90cm。一般大小的的房间取5个点(每边中点和室中心各1个点)。影剧院、商场和大面积场所的测量可用等布点法,一般以100 m2布10个点为宜。

5.2.5. 局部照明:在场所狭小或因特殊需要的局部照明情况下,亦可测量其中有代表性的一点。由于有些情况下是局部照明和整体照明兼用的,所以在测量时,整体照明的灯光师开着还是关闭,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并要在测定结果中注明。

5.2.5. 照度测定时注意事项

5.2.5. 测定开始前,白炽灯至少开5min,气体放电灯至少开30min。

5.2.5. 为了使寿光器不产生初始效应,在测量前至少曝光5min。

5.2.5. 受光器上必须洁净无尘。

5.2.5. 测定时受光器一律水平放置于测定面上。

5.2.5. 测定者的位置和服装不应该影响测定结果。

5.2.5. 银幕亮度的测定:照度计的受光器与银幕平行,背向银幕,距银幕10cm处测定。

5.2.5.5 噪声

5.2.5. 布点要求

较大的公共场所(大于100 m2)距声源(或一侧墙壁)中心划一直线至对侧墙壁中

心,在此直线上取均匀分布的三点为监测点;较小的公共场所(小于100 m2)在室中央取一点为监测点。

5.2.5. 仪器设置

测量时声级计可以手持,也可以固定在三脚架上,使传声器指向被测声源,为了尽可能减少反射影响,要求传声器离地面高1.2m,与操作者距离0.5m左右,距墙面和其他主要反射面不小于1m。

5.2.5.6 一氧化碳

5.2.5.7 二氧化碳

5.2.5.8 甲醛

5.2.5.9 可吸入颗粒物

5.2.5.10 空气中的细菌总数

自然沉降法:设置采样点使,应根据现场的大小,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作为空气细菌检测的采样点。通常设置5个采样点,即室内墙角对角线交点为一采样点,该店与四墙角连线的中点为另外4个采样点。采样高度为~1.5m。采样点远离墙壁1m以上,并避开空调、门窗等空气流通处。将直径9cm的营养琼脂平板置于采样点处,打开皿盖,暴露5min,盖上皿盖,标记样品编号,翻转平板。

5.2.5.11 公共用具的细菌总数

5.2.5. 茶具: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饮(餐)具与口唇接触1~1.5cm处的内外缘各一周采样,将棉拭子放入10mL灭菌生理盐水内。

5.2.5. 毛巾、床上卧具: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毛巾、枕套对折平面中央各5cm×5cm面积范围;床单、被套的两端中间5cm×5cm面积上均匀涂抹5次,将棉拭子放入10mL灭菌生理盐水内。

5.2.5.12 大肠菌群

5.2.5. 茶具

5.2.5. 涂抹法:使用测定细菌总数时采集的样品,无需重采。

5.2.5. 纸片法:用灭菌生理盐水浸润5cm×5cm大肠菌群快速测定纸片两张,分别粘贴在茶具内、外缘口唇接触处,约30s后取下,置于无菌塑料袋内。

5.2.5.毛巾、床上卧具

5.2.5. 涂抹法:使用测定细菌总数时采集的样品,无需重采。

5.2.5. 纸片法:用灭菌生理盐水浸润5cm×5cm大肠菌群快速测定纸片两张,分别粘贴在毛巾、枕套对折平面中央或床单、被套的两端中间,约30s后取下,置于无菌塑料袋内。

5.2.5. 理发用具:用浸有无菌生理盐水的棉拭子在使用的刀、剪刃的两侧面各涂抹一次采样,两把刀(或两把剪)为一份样品;在理发推子前部上下均匀各涂抹三次,一个推子为一份样品,将棉拭子放入10mL灭菌生理盐水内。

5.2.5. 食(饮)具:用灭菌生理盐水浸润5cm×5cm大肠菌群快速测定纸片后,贴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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