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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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发展目标
把西客站地区打造成环境优雅、经济繁荣、居住舒适、交通便捷的可持续发展的典范新区。
2、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红角洲片区南部,具体范围:东起赣江、西至320国道,北起祥云大道、南至龙兴大道,规划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
3、功能定位
西客站地区是红角洲的有机组成,是南昌对外交通的“门户”;是以商贸、物流、体育休闲等三大服务功能为主体的综合新区;是城市空间拓展、功能提升的亮点和增长点。
4、规划结构
总体上形成“三片、两轴、七区”的规划区基本格局。
三片:即中部站前商贸综合片、西部物流功能片、东部滨江居住体育片。
两轴:站北交通服务和功能联系轴、站前景观轴线。
七区:交通服务区、商务核心区、商务综合居住区、华中城物流园区、生态居住综合区、滨江体育文化区、站南综合居住区。
5、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289.39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
红线宽度为24~36米。
支路:该级别的道路可以随着开发过程中土地出让或使用具体情况、在不改变交通组织方式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以此适应各种用地的出让模式。红线宽度为12~24米,
7、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分图图则控制指标执行,并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1、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1.5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1.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2
(4)高层住宅:不大于2.8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0
(6)小学、初中:不大于0.8
(7)中学:不大于1.0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1.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2.0-3.5
商业金融业用地:1.5-4.0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1.5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1.2—1.8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0.5
2、建筑密度: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30%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2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5%
(4)高层住宅:不大于22%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5%
(6)小学、初中:不大于25%
(7)中学:不大于25%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3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不大于35%
商业金融业用地:不大于45%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40%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不大于30%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25%
3、工业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0.8、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