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西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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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西客站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发展目标

把西客站地区打造成环境优雅、经济繁荣、居住舒适、交通便捷的可持续发展的典范新区。

2、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红角洲片区南部,具体范围:东起赣江、西至320国道,北起祥云大道、南至龙兴大道,规划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

3、功能定位

西客站地区是红角洲的有机组成,是南昌对外交通的“门户”;是以商贸、物流、体育休闲等三大服务功能为主体的综合新区;是城市空间拓展、功能提升的亮点和增长点。

4、规划结构

总体上形成“三片、两轴、七区”的规划区基本格局。

三片:即中部站前商贸综合片、西部物流功能片、东部滨江居住体育片。

两轴:站北交通服务和功能联系轴、站前景观轴线。

七区:交通服务区、商务核心区、商务综合居住区、华中城物流园区、生态居住综合区、滨江体育文化区、站南综合居住区。

5、用地规模

本规划总用地面积11.92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289.39ha(商住用地按70%计算), 占

红线宽度为24~36米。

支路:该级别的道路可以随着开发过程中土地出让或使用具体情况、在不改变交通组织方式前提下作适当调整,以此适应各种用地的出让模式。红线宽度为12~24米,

7、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地块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分图图则控制指标执行,并符合《南昌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1、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1.5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1.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2

(4)高层住宅:不大于2.8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0

(6)小学、初中:不大于0.8

(7)中学:不大于1.0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1.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2.0-3.5

商业金融业用地:1.5-4.0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1.5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1.2—1.8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0.5

2、建筑密度:上限指标,原则上任何建设不得高于《地块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和《分图图则》的规定。

1)居住用地

(1)多层住宅:不大于30%

(2)多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高层建筑:不大于28%

(3)高层住宅为主,兼容部分多层建筑:不大于25%

(4)高层住宅:不大于22%

(5)商住混合用地:不大于35%

(6)小学、初中:不大于25%

(7)中学:不大于25%

(8)社区中心用地:不大于35%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设施:不大于35%

商业金融业用地:不大于45%

文化娱乐用地:不大于40%

医疗卫生用地:不大于25%

教育科研用地:不大于30%

限建区低密度公共设施用地:不大于25%

3、工业用地指标:工业用地容积率原则上不小于0.8、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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