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新闻舆论引导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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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公安机关新闻舆论引导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快速发展,舆论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对社会稳定和群众情绪的影响越来越大。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更是社会各界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媒体关注和炒作为新的社会热点问题。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历来是媒体关注和炒作的重点。这种关注和炒作,如果导向正确,可以弘扬正气、震慑犯罪、凝聚警心、振奋精神,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认知度,为公安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如果导向不正确,则可能误导群众,混淆视听,损坏公安队伍形象,降低公安队伍威信,涣散民警斗志,影响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甚至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大局。为此,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已经成为公安机关的一个重要课题。一、当前公安机关新闻舆论引导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媒体报道负面影响时有发生

虽然总体来看,媒体对于公安队伍形象的正面报道要比负面报道多,但由于群众对信息的关注取向不同,往往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少数的负面报道对公安队伍形象会造成难以挽回的恶劣影响。目前,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被媒体炒作和互联网上恶意攻击的危机舆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损害了警民关系,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另外,个别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不高的新闻工作者过分地追求轰动效应,寻找“卖点”,把公安宣传等同于一般的商品,不甘落后地挖掘“丑事”,利用群众情绪肆意炒作,甚至瞎编滥造,给公安队伍形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二)公安机关与媒体的沟通存在误区

一是重做轻说,宣传意识、传播意识不强。公安机关对形象建设历来十分重视,但是,这种形象建设,更多的是从队伍建设角度对民警个体素质提出要求,而不是从公安工作发展的战略角度对公安形象作整体上的宣传和塑造。使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付出的艰辛乃至流血牺牲不为公众所了解,造成公安形象传播资源的流失。

二是反映迟缓,被动应对,缺乏危机公关意识。公安机关往往低估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和群众的理解承受能力,对已经形成群众热点、焦点的问题、事件,应该解释的不去解释;对于经调查属实的报道,不能及时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处理结果,消除不良影响;对经调查存在不实之处的报道,也不能及时地向媒体通报事实真相,以还事实本来面目。

(三)缺乏有效的应对负面报道的新闻舆论引导机制

一是公安新闻舆论信息研判机制有待完善。突出表现在:公安新闻舆论信息收集工作时效性滞后,深层次、内幕性、超前性的舆论情报不多;缺乏专门的新闻舆论分析机构,没有规范的新闻舆论信息报送、研判、通报、应用和评估机制,新闻舆论信息的预警能力和实战能力较弱;各警种、各部门之间新闻舆论信息共享程度低,缺乏统一的新闻舆论信息工作标准和平台,使新闻舆论信息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关联性受到影响。

二是主动介入不够。事件发生后,不能在第一时间介入,不能迅速统一口径,不能及时表明公安机关对问题处理的立场和态度,而让媒体抢先采访报道,众说纷纭。缺乏对公安工作重点的宣传和对先进事迹、先进典型的挖掘,造成了公安形象传播资源的流失。

三是普遍缺乏有效的应对突发事件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等负面报道的工作机制,对新型媒体特别是网络的负面炒作应对乏力,导致公安机关整体形象遭到损害,影响公安机关中心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公安机关有效开展新闻舆论引导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公安民警的综合素质难以在短期内适应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的要求

公安机关部分领导干部和民警缺乏应对媒体的基本常识和经验,没有或很少接受比较系统的媒体公关专业训练,缺乏加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的意识和必要的新闻敏感性。面对媒体

时或者是束手无策,反应迟钝,被动应付;或者是口无遮拦,在没有向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的情况下,私自接受媒体的采访,极易形成被动局面;有的民警保密意识和纪律观念不强,在提供新闻和审查新闻稿件中不能严格把关,导致泄漏公安机密,造成不良的负面影响和后果。特别是在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方面缺乏系统的教育和培训,在警察公共关系学习方面不够深入,导致一旦发生涉及自身的新闻形象危机时,丧失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只有委曲求全、息事宁人。

(二)公安机关在处理新闻危机时缺乏法定依据

面对媒体对公安负面事件的炒作行为,公安机关除一些法定的情形外,既无更多的理由拒绝媒体采访,更无权阻止媒体报道。多年来,公安机关对部分刑事案件侦查及治安案件的报道有明确的限制,但这不足以成为拒绝采访及彻底限制媒体报道的法定理由。当公安机关新闻形象危机发生时,公安宣传部门处理危机因缺乏法规依据,通常能做的只是事后进行沟通协调,效果微乎其微。

三、构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长效机制的基本构想

(一)构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

一是建立新闻舆论信息操作平台,及时准确地描述、预测和掌握新闻舆论变化的时空分布、主要内容。加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使之成为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决策依据。

二是建立各警种协同机制,有效应对规模化的新闻舆论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其负面影响。

三是形成在上级公安机关统一指挥下的上下良性互动的新闻舆论引导网络。

四是建立健全新闻舆论信息收集、分析、报送、转办、反馈机制,形成“超前预警-媒体报道-信息反馈-解决问题”的良性循环和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构建公安新闻舆论引导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一是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规范公安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建议立法机关制定出台新闻舆论监督等相关法律规则,使传媒监督法律化、制度化。通过立法明确媒体报道的内容、报道的界限,以及越权报道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地发挥传媒监督的作用。

二是构建公安机关与媒体的沟通联谊机制,争取新闻舆论支持。公安机关要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双赢的目的,积极促进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谐融洽的合作关系,加强交流,增进感情,以赢得媒体的理解和支持。要积极与媒体合作,有效利用新闻单位的设备、资源、力量和本地公安宣传优势。

三是建立公安新闻资源管理机制,实现公安新闻舆论管理正规化。要整合公安新闻信息资源,对有价值、有特色的公安新闻信息要进行筛选,构建权威性的新闻发布平台,统一进行新闻发布,或统一提供新闻稿件、新闻资料,使新闻信息同出一口,同发一声。向媒体说明公安新闻宣传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指出哪些方面能写,哪些方面不能写,哪些方面一旦报道出去会带来负面影响。要严把新闻稿件审核关,该修改的修改,该扣发的扣发,不能因为照顾情面而不负责任。

四是规范公安新闻舆论信息处理机制,找准公安新闻舆论引导的着力点。要根据实际,制定统一的公安新闻舆论信息采集、审读、传递及适合现有组织结构的新闻舆论信息呈报规定,规范新闻舆论信息层级处理流程,建立对新闻舆论信息上报的考评制度,实现新闻舆论信息规范和无障碍传输,确保不同类别的新闻舆论信息得到高效采集、统一管理和即时共享应用。要在做好日常原始新闻舆论动态收集报送工作的同时,安排专门部门及时跟踪和定期分析研判新闻舆论信息,通过对零散、初级的新闻舆论信息进行汇总、梳理、归纳,形成有情况、有思想、有深度的新闻舆论信息。对负面新闻舆沦要找出问题症结,采取相应对策,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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