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网络经济犯罪的情报收集与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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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网络经济犯罪的情报收集与研判

江苏警官学院侦查系 陈 超 刘 莹

[摘 要]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经济犯罪趋于智能化、隐蔽化和多样化,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给国家和公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公安机关必须改变传统的被动式侦查模式,通过情报信息来主导侦查活动,充分认识到网络经济犯罪情报收集与研判的重要性。本文试通过网络数据挖掘技术来收集、研判网络经济犯罪的情报信息,以情报信息来引导我们的侦查方向,通过情报信息把战场移到犯罪之前,犯罪之初,从而把握住打击网络经济犯罪的主动权。

[关键词]经济犯罪 情报 收集 研判

现代网络经济犯罪日趋专业化、智能化、隐蔽化,以及新形势下情报信息主导经济犯罪侦查模式要求我们必须变革现有的侦查思维方式,由以前习惯的保守稳定状态,转为适应变动、不断进取的动态过程。侦查人员要注重网络经济犯罪的情报收集与研判,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探索、创新,使我们的侦查工作在新形势下能够更好得为国家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一、网络经济犯罪的危害和侦查难点

(一)网络经济犯罪的危害性

网络经济犯罪并不是刑法意义上的犯罪类型,而是从犯罪学的角度对网络经济犯罪活动的一个统称。从本质上说,网络经济犯罪是传统经济犯罪在手段上的翻新,是传统经济犯罪在手段上的智能化、复杂化和高科技化的新型经济犯罪。那么网络经济犯罪可以认为是经济犯罪和网络犯罪的复合形式,即网络经济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为犯罪工具或以计算机金融信息网络系统为攻击对象的严重危害社会经济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

瑞士信息安全检测分析中心2006年4月4日发表报告称: 2003年瑞士发生网络经济犯罪145起,而2005年仅上半年就发生275起,网络经济犯罪呈急剧上升态势,并且有信息黑客职业化的趋势。《普华永道2003年度经济犯罪调查报告》称:过去两年亚太地区有16%的企业表示曾遭受过网络经济犯罪,而38%的企业表示未来5年网络经济犯罪是他们最为担忧的事。据统计自我国1986年发生第一起计算机经济犯罪案件以来,到1995年则发2000起以上,单案涉及最高金额达1400余万元。去年我国公安机关共处理网络安全犯罪近3万起,直接经济损失约10亿元人民币。美国联邦调查局测算结果表明,一起刑事案件的平均损失仅为2000美元,而一起互联网犯罪案件的平均损失高达50万美元,网络经济犯罪已成为严重威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问题。

当我们在发E-m ail,进行M SN聊天,玩网络游戏,通过电子商务、网上银行从事金融活动时都有可能遭遇看不见的危险,都可能成为黑客侵害的对象,有的遭受诈骗损失可能会达到数百万数千万,给国家和公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传统的经济犯罪一般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的对象,而网络经济犯罪,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无限性,可以寻找多个犯罪对象,危害遍及各个领域和行业,使得犯罪国际化、跨地域化,危害进一步扩散,甚至有可能向洗钱等领域渗透和扩展,据不完全统计,最近几年犯罪分子通过全球数以百计的赌博网站洗掉了高达6000亿美元的黑钱。网络经济犯罪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有的还可能危害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比如网络传销案件等引起的群众上访事件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网络经济犯罪的侦查难点

1、网络经济犯罪具有智能性和隐蔽性,这就使得公安机关很难发现案件线索。据美国司法部的调查统计,被发现的网络经济案件不到实际案件的10%。大多数网络经济犯罪分子都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或受过专业培训,有着娴熟的计算机网络知识或者精湛的计算机操作技术,表现出相当程度的智能性和专业性,使网络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性。加之犯罪主体的网络身份和真实身份并不一定一致,有的网站还提供匿名服务,所以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一般很难确定,有的还是单位内部人员作案,更加具有技术性,更加容易掩盖犯罪真相,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因此公安机关难以发现案件,即使发现了案件也难以侦查。

2、网络经济犯罪证据采集困难。网络经济犯罪往往经过精心设计,犯罪分子作案之后会及时毁灭存在于电脑上的记录甚至服务器的系统日志记录,犯罪过程消失的无影无踪,公安机关根本无从收集、固定证据。有的即使案发后遗留了大量的电子数据,但是数量庞大,种类繁多,很难固定。而且很容易被复制、修改和删除,由此可见电子证据的可信度不高。同时目前《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七种证据规格,那么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也会受到质疑。

3、网络经济犯罪现场具有不确定性,给传统的管辖权带来了新的挑战。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同时我国《刑法》也采用了以属地管辖为基础的基本原则。但是计算机网络是虚拟的,自由的,具有跨时空性、跨地域性,很难确定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具体地点,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相分离。有的行为地和结果地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那么如何在网络上划分国界又是一个问题。因此,网络经济犯罪的管辖权问题、网络上的司法协作问题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侦查的难度。

二、网络经济犯罪的情报收集的重要性

(一)情报收集有利于扩大案源

1、情报信息有助于经侦主体认识经侦案情。网络经济犯罪案件是犯罪行为人为达到犯罪目的,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破坏特定经济关系的行为结果。这种犯罪活动在经济动态运行中会破坏相对平衡的经济态势,而经济平衡态势的破坏又可以以信息的形式从各种渠道,以不同的方式表现出犯罪行为发生、发展的状态。这种信息使侦查主体能在犯罪过程中发现案情,并通过畅通的信息渠道不断获得情报信息,分析情报信息,最后侦破案件。

2、情报信息可以为经侦部门进行网络经济犯罪趋势预测和提出打击网络经济犯罪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目前,网络经济犯罪日趋智能化、隐蔽化和国际化,这就更需要经侦人员收集、存储大量的网络经济犯罪情报信息,并以其为对象进行深入的综合研究,找出网络经济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提高公安机关的发现能力,准确预测网络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并把收集到的并且经过加工整理的信息及时地提供给决策部门,才能使决策者全面、客观地了解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中犯罪趋势活动的真实情况,并据此作出准确的判断和科学的决策,制定工作方针政策等。如线索型情报信息能够为侦破预谋网络经济犯罪提供线索,而预测型情报是制定网络经济犯罪侦查政策和战略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情报收集有利于明确管辖便于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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