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经济犯罪特点及打防对策
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认为:犯罪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是伴随私有制、阶级、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历史现象。经济犯罪是古老而最早的犯罪。在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剩余产品的出现,少数人占有剩余产品,开始产生经济犯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其他犯罪开始出现,侵财型的经济犯罪逐渐增多。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文明进步,人们多层次、多方位的需求,部份人欲壑难填和不劳而获而诱发新的经济犯罪。我国现阶段和世界其他国家一样,在市场经济领域,出现了经济犯罪的高期,与其他刑事犯罪比,有其自身特点。
一是犯罪罪种增多,侵害面广。随着经济生活的广泛,经济环节的增多,经济犯罪罪种也随之增多,侵害的客体也增多。目前在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环节,比如公司、企业、金融、保险、税收征管、证券市场、知识产权、购销合同、票据等各个社会经济活动领域,都有经济犯罪案件发生,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隐蔽性强,预谋性强。经济犯罪案有“隐形犯罪”之称。经济犯罪大多数都是犯罪行为人通过精心设计,采用伪装、隐蔽帐目、移花接木等手段,千方百计隐瞒事实真相,欺上瞒下,使其犯罪行为不易暴露。有的犯罪过程长达数年或更长的时间,等到罪行败露的时候,国家和集体的资财已遭受严重损失。三是作案手段专业化、智能化。经济犯罪嫌疑人大多受过良好教育,具有一定的金融、财税、贸易和会计、法律等方面的
专门知识,具有长期从事经贸活动的经验。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智慧,在熟悉的经济业务领域中进行犯罪。许多犯罪行为人都有合法的经济活动身份作掩护。许多犯罪行为人在犯罪前事先经过周密的部署,犯罪中行动诡秘,不留痕迹,案发后应变能力强,使侦查机关不容易突破。四是社会破坏性、腐败伴生性。经济犯罪数额越来越大,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侵占国家社会财物。如巨额诈骗、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等经济罪案,直接侵害公民个人利益,危害面广。这些案件对社会具有较大的破坏性,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同时,经济犯罪涉及面广,往往一个大要案件发生,其背后就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甚至较高层次的领导有某些方面的联系,与党政机关腐败、公务人员的贪污、社会不良风气相纠缠,有的经济犯罪分子以金钱开路编织关系网,寻找保护伞,有的内外勾结,权钱交易,经济犯罪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五是技术含量高,侦破难度大。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经济领域许多行业实行了计算机管理,给社会公众提供了方便,为发展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一些作案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更加快速,更加便捷地盗窃、诈骗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大量资财。
近年来,我县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相继破获了一大批经济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了一大批经济犯罪分子,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许多令人鼓舞的辉煌战绩,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随着改革
开放的不断深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犯罪的作案手段也在不断更新,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犯罪数量一直居高不下,经济犯罪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越来越明显,加上在经侦执法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重地制约着打击经济犯罪的力度。笔者结合实际,现就如何提升经侦工作打防力度,在此发表几点个人浅见,希望与大家探讨。
一、夯实经侦工作基础,提高防控和打击能力
多年来的经侦工作实践证明,经侦情报信息工作是经侦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业务,在经侦工作中起着先导的作用,是发现、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手段之一。因此,经侦部门要树立情报导侦观念,大力加强经侦情报信息资料建设,广泛开辟信息渠道,尽力收集高质量、深层次的犯罪信息。要与各行政执法、经济运行、经济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强化公安机关内部各警种的协作,通过侦办案件开展阵地控制等多个渠道广泛收集、汇总各种情报信息。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的公司、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工商注册、纳税情况和经济活动等情报资料,重点加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资料的积累和管理。通过对搜集、掌握的情报资料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控制和打击经济犯罪。
二、建立打击经济犯罪预警机制,做到先发制效
预警机制是发现经济犯罪的重要途径。公安机关要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经济犯罪监测系统,通过对经济犯罪形势的分析和对各种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的监控、预测,增强对经济犯罪的预见能力,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实践证明,这种方法针对性强,效果明
显。。近几年来,我们多是依靠事先制定的预警机制,做到目标明确,思想清晰,措施果断,效果明显,始终掌握斗争主动权。
三、建立打击经济犯罪的防控机制,有效控制经济犯罪
防控机制就是要在已经掌握的经济犯罪预警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经济犯罪形势,发展趋势做出准确判断,依靠社会的力量,及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一要建立经济犯罪情况通报制度。经侦部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安全的苗头性的经济犯罪,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政。对有关部门及企业存在的容易造成经济犯罪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一经发现,要立即提请相关部门加以改进。对多发现、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经济犯罪案件,要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披露,提高公众对经济犯罪的认识,减少经济犯罪的发生。二要强化经济犯罪的宣传预防工作。经侦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举办法制讲座、印发各种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战果,昭示经济犯罪的危害,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单位及公民提供防范指导和服务。要加强对企业的法制宣传和预防犯罪的教育,防止成为经济犯罪的侵害对象。要加强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识假防骗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近年来,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广泛开展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多次召开座谈会,向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卡”,还派出民警深入工厂、企业,检查安全防范工作,了解社会信息,落实防范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稳定,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普遍欢迎。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走访,不仅
大大提高群众及企业员工的法制意识,营造人人自觉遵纪守法的浓烈氛围,而且密切了警民关系,坚实了公安机关的基础工作。
四、建立打击经济犯罪的协作机制,强化打击经济犯罪手段
侦查经济犯罪案件,难色要依靠多警种、多部门,甚至跨地区执法部门的密切配合。经侦协作机制的建立有赖于各执法部门间科学、规范的协作,有赖于经侦系统统一、高效的配合,有赖于各警种间的通力协作。为达此目的,笔者认为,要做好几方面的协作。一是要加强经侦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经侦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信息通报、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协作和监督制约等机制,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司法机关建立执法研讨、疑难案件会诊等磋商机制,不断提高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效能。二是要规范经侦系统的协作配合。公安机关经侦系统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需要异地协作的,主办的要办理相应的法律文书和手续,并对案件的管辖、定性、证据认定及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三是要加强经侦部门与其他警种的合作。针对经济犯罪逐步向复杂化发展,与有组织犯罪、计算机犯罪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的情况,经侦部门要在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同时,主动与刑侦、治安、网监、出入境、技术侦查等警种配合,加强协作和信息交流,做到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