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思考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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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产生

(一)和寻租相关的几个概念

1.租金。寻租行为中的“租”也称“租金”,其

经济学概念在历史上最初表现为农场主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报酬。土地作为一种投入的生产要素,在供求关系中表现为供给刚性而外界对土地的需求量又非常大,因而便产生了最原始的租金概念———地租。现代寻租理论所探讨的租金已将地租的概念一般化为经济租金,指那些缺乏供给弹性的要素为其所有者带来的超额报酬,而一切利用权力配置资源以获得超额利润为目的的行为都被称为寻租行为。具体到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租金主要是指缺乏供给弹性的采购指标。

2.寻租。经济学界认为,寻租(rent-seeking )是人类寻求直接的非生产性利润的非生产性活动。我们也可以将寻租定义为:寻租是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寻租主要表现为非法的权钱交易,它或者以行贿的方式从政府官员处获取垄断特权,或者以回扣的方式从政府官员处获取平价生产要素和商品以及向国有部门以市价推销伪劣产品。政府采购指政府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以及其他采购实体为了实现公共利益而对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的采购。政府采购是世界各国寻租行为发生频率非常高的领域之一。

3.设租。政府采购中的设租是指采购方利用权力对采购全过程进行控制,人为设置需求障碍,进而营造获得非生产性利润的环境与条件。

(二)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产生

政府采购中的寻租包括设租与寻租两个方面,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因此,政府采购中的寻租过程实际上是一种“权—钱”交易过程,设租是从“权”到“钱”,寻租则是从“钱”到“权”。

政府采购行为从管理到采购执行、付款、验收使用整个过程,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利益,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结算中心和物品使用单位。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通过购买、付款、验收使用的三者分离,构成相互制衡的机制。政府采购行为一般是由物品使用单位提出采购计划,在经过批准得到资金支持后,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具体采购,货物由使用单位验收。当使用单位验收货物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可以拒收,结算中心可以拒付货款。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权力制衡机制,从而保证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公平和高效,防止不良行为的产生。虽然政府采购制度从理论上看杜绝了寻租行为的产生,但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管理水平的落后以及某些人为原因造成与制度的设计初衷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样就会产生以下几类关系的寻租行为:一是个利益主体———政府采购中心和物品

使用单位为了获得或维持某种特权利用各种手段对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寻租行为;二是采购主管部门、政府采购中心、结算中心与供应商之间的寻租行为;三是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寻租行为;四是政府采购中心与供应商之间的寻租行为。

二、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采购中形成的委托—代理关系是产生寻租行为的根源所在

1.激励不相容问题。政府采购的采购方一般是以公有产

权代理人身份来行使职权的,他们的权力范围十分广泛但却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所以,这些职权带来了巨大的租金来源,而这对承包商和供货商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由于政府官员是全民资产的代理人而不是所有者,他们对资产不能享有法律上的剩余所有权,于是创设租金就成为他们获取利益的一种重要手段。这种情形在政府采购法制不健全的国家以及包括我国在内的转型时期国家里普遍存在着。政府官员是理性人,他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使得他不可能严格地按照政府采购法规的规定来规范自己的行动。所以委托人和代理人因为他们不同的利益取向,必然会导致他们之间的激励不相容问题。

2.信息不对称。代理人,一般是政府官员,是政府采购方案的提出者,拥有比委托人更多的私人信息。委托人要获得相应的信息,就要付出更高的成本。因此,政府采购中委托人的决策往往受制于代理人,这就为代理人偏离委托人的委托目标提供了可能。

3.契约不完备。签订契约是规范双方行为的一种方式,但因为契约不可能包括所有未来的情况和不可知因素引起的事件,也就不可能规定各种情况下的双方责任。对政府采购而言,这种不完备契约包括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各项法规,但法规不可能十分精细,而在具体的采购过程中又要给采购官员以充分的自由处置权。这种不完备契约的存在也为代理人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提供了条件。

(二)利益驱动是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内在根源

寻租过程实质上是一种利益交换的过程。政府采购人员不正当地运用采购物品的权力设租是为了谋求个人利益,供应商向政府采购人员寻租,同样也是为了各种利益。利益最大化原则刺激了社会物欲望的增长,使政府采购人员对物质利益的渴求日益强化。如果政府采购人员没有崇高的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对利益的追逐就会驱使他们走上设租、寻租的道路。对于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来说,对利益的追求是永

无止境的。企业寻租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个别的、局部的利益需要。因此,政府采购人员个人财富的需求与企业谋取自身利益的动机相结合,构成了寻租的内在必然性。所以,利益

对政府采购中寻租行为的思考与分析

韩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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