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之职务犯罪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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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取: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自己经营、管 理的公共财物,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如银行工 作人员窃取自己经手的存款、仓库保管员偷拿 自己保管的财物,等。
骗取:利用职务之便,以隐瞒真相、虚构事 实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如采购员虚报货物 运价、虚报买价,财会人员伪造支票以骗取 公款,等。
其他方法:上述三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 A.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 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 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以贪污论。
(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 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 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 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 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 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 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根据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 规定了12个具体罪名。包括贪污罪,挪用 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 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 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 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
一、贪污罪 1、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1、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构成 (1)客体,既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 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挪用、 私分公共财物或者国有资产,收受或者索取 贿赂,牟取非法利益,亵渎公务的行为。
3、本类犯罪中多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少数与受贿具有对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性或者撮合性的犯罪的 主体则是一般主体。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行为人一般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过失不能 构成本罪。
三、种类
第一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 赂,破坏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或者以国家机关、 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收买公务行为的犯罪 的总称。构成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 行为的廉洁性,多数犯罪同时也侵犯了公共财产 或者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少数犯罪如贿赂犯罪则 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型犯罪,行为人在中饱私囊、 亵渎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的同时,也间接侵犯了公 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所有权。
B.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
C.携款潜逃的。
(3)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所谓国 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 体包括四种人员:
A.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
务的人员。 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 人员。 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 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4、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罪按照数额和情节,分别按 照四个量刑幅度进行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 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 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 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二、特点
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
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等渎职犯罪。 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 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 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 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作案智能化
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的行为。 2、构成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 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侵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由自己暂时合 法经营、占有或使用的公共财物,如公安人员 将罚没款不予上缴、税务人员收税后将税款非 法占有,等。
刑法之职务犯罪
一、总论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
三、职务犯罪的种类
(一)贪污贿赂罪
(二)渎职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的犯罪(略)
附:军人违反职责罪
一、总论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 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 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 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 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 突出的表现。
骗取:利用职务之便,以隐瞒真相、虚构事 实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如采购员虚报货物 运价、虚报买价,财会人员伪造支票以骗取 公款,等。
其他方法:上述三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 A.第39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 活动或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 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以贪污论。
(1)职务犯罪主体:职务犯罪的主体在我国法律 中规定: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是国有公司、 企事业单位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是人民团体中 的工作人员、四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 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 员。
(2)职务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 的危害后果,所持的一种心理与心理状态。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 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 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
二、贪污贿赂罪的种类
根据刑法分则第八章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 规定了12个具体罪名。包括贪污罪,挪用 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 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 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 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
一、贪污罪 1、概念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
1、概念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
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2、构成 (1)客体,既侵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 也侵犯公共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 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一般表现为国家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贪污、挪用、 私分公共财物或者国有资产,收受或者索取 贿赂,牟取非法利益,亵渎公务的行为。
3、本类犯罪中多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少数与受贿具有对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性或者撮合性的犯罪的 主体则是一般主体。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行为人一般具有明确的犯罪目的,过失不能 构成本罪。
三、种类
第一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物,索取、收受贿 赂,破坏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或者以国家机关、 国有单位为对象进行贿赂,收买公务行为的犯罪 的总称。构成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 行为的廉洁性,多数犯罪同时也侵犯了公共财产 或者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少数犯罪如贿赂犯罪则 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型犯罪,行为人在中饱私囊、 亵渎公务行为的廉洁性的同时,也间接侵犯了公 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所有权。
B.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
C.携款潜逃的。
(3)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所谓国 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 体包括四种人员:
A.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 B.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
务的人员。 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 人员。 D.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 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4、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383条规定,贪污罪按照数额和情节,分别按 照四个量刑幅度进行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 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职务犯罪的客体要件:侵害的是国家对职务 活动的管理职能。
(4)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 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利用职 务之便;二是滥用职权;三是严重不负责任,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二、特点
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
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 权等渎职犯罪。 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 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 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 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作案智能化
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 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的行为。 2、构成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 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侵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由自己暂时合 法经营、占有或使用的公共财物,如公安人员 将罚没款不予上缴、税务人员收税后将税款非 法占有,等。
刑法之职务犯罪
一、总论
二、职务犯罪的特点
三、职务犯罪的种类
(一)贪污贿赂罪
(二)渎职罪
(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的犯罪(略)
附:军人违反职责罪
一、总论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 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 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 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 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 突出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