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英国的广播电视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节英国的广播电视业

一、发展历史

英国是世界无线电事业的发源地。1897年马可尼在英国创办了无线电公司,积极推广无线电技术。无线电技术先是在军事、航海领域得到广泛地运用;1922年马可尼公司又联合其他5家无线电企业,组建了民营的英国广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mpany),揭开了英国广播事业的历史。无线电企业成立BBC的目的是推销收音机。1923年,英国广播公司增加了新闻节目。

1、英国广播公司独家垄断时期。(1927—1973)

几年之后,英国议会鉴于广播事业的重大影响,决定采用公共企业的形式来经营,使之既不为私人所有,又不为政府所控制。1927年元旦,英王颁布“皇家特许证书”,将英国广播公司由民营改组为公营,授予它在全国经营无线电广播的特权。此后50年,BBC一直垄断经营着英国的广播电视台。BBC改成公营后,积极在国内各地建立地方台,因而很快就组建了完备的国内广播网,居民拥有收音机并领取使用执照的数字也逐年增加(到1937年已有830万台)。1932年,BBC还开办了对外广播;并且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陆续增加了语种,扩展了播送范围。

1926年,英国开始电视研究与实验,1936年BBC建立了电视台,11月在全世界率先定时播出电视节目(每周播出13小时);1937年进行了第一次户外电视实况转播,播映了英王乔治六世的加冕典礼,引起了轰动。

“二战”期间,英国实行了战时体制,BBC改归政府宣传部领导。这一时期,英国国内外广播坚持进行,但电视播映中断。战后,BBC恢复原有机制,广播事业进一步发展:1955年开始有了调频广播,1967年兴起了地方电台;与此同时,政府还积极推行电视发展计划,在各主要城市建立电视发射台。到1957年底,初步形成了全国性的电视网,也覆盖了全国90%的人口。

2、由“独家垄断”发展到“双头垄断”。

战后,英国各界对广播电视的独家垄断问题发生了争论。在争论中,反对垄断的意见逐渐占了上风。1954年6月,英国议会决定允许开办商业电视,并组建了独立电视局(ITA)负责管理。1955年9月,第一家商业电视台(伦敦电视台)开播。1972年,英国议会又决定开放商业广播,并将独立电视局改名为独立广播局(IBA),同时管理着商业广播与电视。1973年第一家商业电台(伦敦广播公司)开播。从此以后,BBC独家垄断的局面被先后打破。不过,英国的私营广播电视都受IBA的管辖并且只能租用IBA的设备播放,因此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受IBA的制约;而且各私营台是按地区批准设立的,一旦获得批准,也就在各自地区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所以人们把这种格局称为BBC、IBA的“双头垄断”。

3、“双轨制”的广电体制

80年代后期,西欧各国出现了广播电视商业化的趋势,原先公共广播电视一统天下的局面,纷纷被公私并存的“双轨制”所取代。英国朝野要求放开广播电视,开展全面竞争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在这一背景下,1988年11月,英国政府发表了有关变革广播电视体制的白皮书;1989年12月又向议会提交了新的广播电视法案。这个名为《1990年广播法》的法案于1990年10月经议会批准,1992年正式施行。

“新广播法”的基本意图是要放开广播电视市场,创设更为自由的竞争环境,促进广播电视事业的繁荣,同时也要求切实保证节目的质量。根据这一法案,原有的独立电视局(ITA)和管理有线电视的有线电视局均被撤消,代之而起的是独立电视委员会ITC与无线广播局RA。独立电视委员会ITC负责管理商业电视(包括有线电视与卫星电视),有权电视经营许可证以及制定相关行政管理法规(包括对违规行为进行制裁);无线广播局RA则负责管理商业广播。之后,原有的全国商业电视(第三、第四频道)改成了独立经营的公司,同时又开办了新的全国性商业电视(第五频道)和商业广播,还发展了地方商业电台。这些商业台都以招标方式、通过平等竞争选定经营者,经营期满之后再通过招标竞争产生新一轮的经营者。

“新广播法”虽没有涉及到英国广播公司。但因对私营体制进行了重大变革,“双头垄断”格局因此被打破,代之而起的是公共广播电视与商业广播电视并存发展的新格局。目前,英国的广播电视系统分属三个系统:

1、英国广播公司;

2、独立电视委员会;

3、无线广播局。

彩电为PAL制式。

二、英国广播公司

BBC是英国广播电视事业的中坚,也是西方世界最大的公共广播电视公司。

BBC是个国有公营的机构。关于它的法律地位与管理方式,主要由两个法律文件加以规定:一个是国王颁布的“皇家特许证书”(Royal Charter)。它是个有一定有效期的文件(一般是10—12年),首次颁布于1927年,以后又重新颁布过6次,但每次变动不大。最近一次是1996年修订颁布的;另一个法律文件是依据“皇家特许证书”,BBC与政府主管部门订立的“执照协定”(License and Agreement)。政府的主管部门最早是邮政部,1974年改成内务部,1992年4月起改为民族遗产部。

根据文件,BBC的最高领导机构是理事会,其成员包括社会各界、各地区的代表。代表们由政府提名、国王任命。理事会决定BBC的方针、政策,任命总经理等主要领导成员。授权这些主要领导成员组成经营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受议会委托监督公司的经营与节目内容,负责向公司签发执照、审查公司的年度报表。

BBC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受众交纳的执照费(1977年后收音机不再收费。电视机的执照费是97.5英镑/年/台,2003年3月后提高到106英镑/年/台)。执照费由政府主管部门代收,收费标准由议会决定。对外广播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付。另外,出版书刊、教材、节目指南、发售录音录像带、出租技术设备也是重要的经费来源。BBC不得播商业广告或任何付费节目。

虽然BBC在行政与财政方面受政府、议会的制约,但在具体的经营与业务方面又有独立性,政府对其业务问题一般不加干预。

BBC的业务可分为国内、国外两部分。

在国内,BBC有五个全国性电台三个全国性电视台,在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设有地区总部,主办地区广播电视台与社区电台;在英格兰设有南北中三个地方总部,主办地方电视和地方电台。这些地区台与地方台,一方面要转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