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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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

 第10期

兰 州 学 

No .10 2006 总第157期Lan zhou xue kan General .No .157

・社会学研究・

英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管窥

张 玉

(中国社会科学院

研究生院,北京100102)

[摘要] 英国实行国有公营体制(国有公共所有制)和私营(民营)体制并存的广播电视所有制形式。BBC 名义上标榜“独立”

于政府,但实际上是一家半官方性质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1990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新的广播法案,根据该法案,独立广播局被

撤销,代之以独立电视委员会(I TC )和无线广播局(RA ),从而形成了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与商业广播电视并存发展的局面。

[关键词] 广播电视所有制;BBC;国有公营体制;国有公共所有制[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492(2006)10-0176-02

作者简介:张玉,男,河南商丘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新闻学博士生,主要研究国际传播。

一、英国的广播电视所有制形式

1.英国广播公司(BBC )

关于英国的广播电视所有制形式,我国学界看法不一。综观这些不同的看法,主要集中在对BBC 的界定上。一些学者认为BBC 是公共所有制结构,英国是公营和私营(民营)并存的广播电视体制;另一些学者将BBC 界定为国有公营体制或国有公共所有制。

我们来看看英国的广播电视体制,先从BBC 说起。

1922年11月14日,马可尼公司联合另外五家电器制造商,集资组建英国广播公司(The B ritish B roadcasting Company ),是为英国面向公众广播的开端。几年后,英国国会鉴于广播对社会的影响重大,决定采用公共企业的形式经营广播业,使之既不为私人占有,又不为政府直接控制。于是,从1927年元旦起,由英王发布“特许状”,将民营的英国广播公司改组为公共机构———英国广播公司(B ritish B roadcasting Corporation ),授予它在全国经营无线电广播的特权。

根据“皇家约章”和BBC 与邮政大臣(后改为内务大臣)签订并经议会批准的“执照协定”,BBC 是特许经营广播电视的公共机构和企业,属于英国国家所有。最高领导机构是董事会,其成员包括政党和社会各界代表,以及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代表,由政府依据多元和功绩标准推荐,最终由国王任命。董事会决定公司的方针政策,并任命总经理主持日常工作;邮政大臣受议会委托监督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节目内容,向公司签发执照,具体规定发射功率和使用波长等技术问题。政府只是委托提名管理人员并监督BBC 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不能干涉其具体报道和日常运作。这样,BBC 成为了代表英国及英联邦公众利益并反映其兴趣的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企业。BBC 既处于英国政府间接管理之下又能够不受政府干预而独立地进行报道。

根据“皇家约章”,BBC 作为国有公共广播电视服务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是受众交纳的收音机和电视机执照费(1971年以后,收音机不再收费),由政府邮政部门代收,收费标准由议会决定,对外广播经费由国家财政预算拨给。“皇家约章”之所以对其经济来源作出如此规定,就是为了使其在获得政治上的独立以外,确保其经济上的独立性,从而能够不被广告商和商业利益所左右。

BBC 名义上标榜“独立”于政府,但实际上是一家半官方性质的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英国政府对其拥有控制权,随时可禁止其节目的播映,或撤销其许可证,任何内阁大臣都可以要求BBC 承担对国家而言重要的传播任务,禁止在时事节目中表达与广播电视无关的自己对公共政策的观点。因此,我们认为将BBC 界定为国有公营体制或国有公共所有制的广播电视机构是比较合适的。

几十年来,BBC 与英国政府之间龃龉不断,矛盾迭现。例如,在1982年英阿马岛战争中,随英军采访的BBC 记者报道了当时的战况和英军伤亡情况,引起英国政府的强烈不满。外交大臣皮姆指责说,BBC 过分相信阿根廷政府的言论,而对英国的努力未表示适当的支持。首相撒切尔夫人也指责BBC 记者的“背叛行为”。时任BBC 董事长的阿里斯特岩・米尔恩还被传唤至议会并遭数落。

2003的凯利事件也是对此的最好注脚。这年7月,BBC 第四电台的一个新闻节目引用了英国政府一名官员的话,声称布莱尔政府在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上弄虚作假,添油加醋,而没有按照情报机构所提供的情报准确向公众报告,以获得公众对参与美伊战争的支持。报道该新闻的BBC 记者安德鲁・吉利根(Andrew Gilligan )后来撰文宣称,布莱尔政府的新闻官阿斯戴尔・坎贝尔(A listair Campbell )是夸大情报的幕后黑手。英国政府对此项指控完全否认,议会决定任命独立检察官调查这一事件。该事件导致BBC 与英国政府的关系恶化。在原先怀疑是BBC 情报来源的英国国防部专家大卫・凯利自杀后,事件继续恶化,BBC 和英国政府都被指责应对凯利之死负责。在独立检察官最后发表的《赫顿报告》中,吉利根和BBC 高层都被指责对新闻处理不当。事件导致吉利根本人、BBC 总裁和BBC 理事会主席的辞职。

2.英国的私营广播电视

1954年6月,英国议会决定允许开办商业电视,由组建的独立电视局(IT A )负责管理。第二年9月,第一家商业电视台伦敦

第10期英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管窥

电视台开播。1972年,议会又决定开放商业广播,并将独立电视局更名为独立广播局(I B A ),同时管理商业电视和广播。1973年,两家私营电台伦敦广播公司和首都电台开播,打破了BBC 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BBC 和I B A 的“双头垄断”格局。

1990年,英国政府颁布了新的广播法案,根据该法案,独立广播局被撤销,代之以独立电视委员会(ITC )和无线广播局(RA )。独立电视委员会负责管理商业电视,有权颁发电视台许可证、颁布某些行政法规、制裁违反法规或节目标准的电视台。无线广播局负责管理商业广播,有权颁发电台许可证、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并监督其执行。按照法案规定,原有的全国性商业电视(第三频道和第四频道)改为独立经营的公司,并开办新的全国性商业电视(第五频道)和商业电台,发展地方商业台。

新广播法没有涉及BBC,但却对I B A 系统的私营广播电视体制作了重大变更,打破了原有的“双头垄断”格局,形成了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与商业广播电视并存发展的局面。

二、英国广播电视的组织架构

在这里我们主要说说BBC 的组织架构。

BBC 是英国的国有公营广播电视机构,其本身既是业务部门,又是管理机构,它的董事会是BBC 的最高权力机构,经国王任命,由12位社会上有名望的、具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董事会有权决定广播电视的方针,任命管理日常事务的总经理。

BBC

的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图:BBC 组织架构图

三、英国广播电视业的管理1.关于BBC 的法律规定

规定BBC 的设立和业务经营的基本法是《皇家特许证书》(Royal Charter,也有译作《皇家约章》的)和《许可协议》(L icence and Agreement )。《皇家特许证书》规定BBC 的设立、目的、权限、责任,包括:第一,BBC 许可时限;第二,经营委员会的任命;第三,咨询、审议机构和苏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地方广播审议、咨询机构的任命;第四,BBC 须向议会提交年度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许可协议》根据《无线电通信法》规定BBC 从事广播事业的条件,由内务大臣授权BBC,并以书面协议缔结而成。内容以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的设置和使用为主,还包括内务大臣在广播

方面的权限,有效期与《皇家特许证书》相同。

2.关于商业广播电视的法律规定商业广播电视的法规由议会制定。《1954年电视法》规定设立独立电视公司,引进商业电视机制,并由独立电视公司负责管理和监督商业电视。《1972年无线广播法》将商业无线广播也纳入独立电视公司的管理体系,并将其改名为无线广播公司。

1973年通过《1973年独立广播公司法》,经过数次修订后整理集中为《1981年广播法》。现行法规是《1990年广播法》,其主要目的是在商业广播电视方面引入竞争机制,由独立电视委员会管理、监督包括卫星电视、有线电视在内的电视业务,无线广播局主管无线广播部分。该法规定欧盟以外的公司基本不允许在英国拥有广播和电视台;英国第三和第五电视频道以及全国各电台不允许再拥有报纸;公众电信机构不允许在第三和第五电视频道、全国性广播台或国内卫星广播电视的营业中占控制的地位;政治团体、地方行政机构不能经营广播电视业。此外,该法还对广播电视节目的格调、雅俗、准确,以及在政治倾向上是否平衡等问题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3.其他的法律规定

其他有关广播电视的法律还有1911年制定的《官方保密法》(曾于1920年、1939年和1989年三次修订),该法规定新闻媒介包括广播电视媒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如果非法获取或发表有关国防或国际关系等方面的材料,若被证明具有危害性,需承担法律责任。

1952年颁布的《诽谤法》,适用于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该法规定,法庭原告不必证明被告企图破坏原告名誉,或伤害原告,原告只需证明:第一,名誉侵权的言论;第二,提及被害者;第三,公布。关于名誉侵权的免责事由,只要证明以下内容之一,新闻媒体可以免除名誉侵权的责任。第一,合法性,即真实性证明;第二,特权,其中包括绝对特权和有条件特权;第三,公正性的评论,即关于公众利益事务的公正评论。

为了保障军事保密内容不在新闻媒介上泄露,英国还专门设立了由政府官员和新闻界代表组成的“防务、新闻和广播委员会”。该委员会包括报界代表、广播电视界代表和防务机关的代表,并由一位已退休的高级军官任干事长,把属于秘密的不能发表的材料列出单子来,以“D ”(英文“防务”一词的缩写)通知的形式发给大家。新闻界如有不同意见可提出,由该委员会讨论。

[收稿日期] 2006-05-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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