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监管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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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监管制度分析

摘要

保险监管就是政府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监督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对保险业的监管也在完善中,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市场混乱。行业风险加剧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说明我国的保险业还不健康,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保险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生活的稳定。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的利益,国家政府都要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因为公司涉及到很多的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切身利益,任何一家保险企业丧失了偿付能力,其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不仅会使大量的被保险人失去获得保障的权利,而且会危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政府出于对广大居民以及社会利益的保护,有必要对保险业进行监管。

关键字:保险监管制度法律法规政府干预

保险监管就是政府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对保险市场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监督是必不可少的。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对保险业的监管也在完善中,但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如市场混乱。行业风险加剧等问题,出现这些问题,说明我国的保险业还不健康,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保险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生活的稳定。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的利益,国家政府都要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因为公司涉及到很多的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切身利益,任何一家保险企业丧失了偿付能力,其后果都是不堪设想的。不仅会使大量的被保险人失去获得保障的权利,而且会危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政府出于对广大居民以及社会利益的保护,有必要对保险业进行监管。

监管主体力量薄弱,监管人员素质偏低。我国现行的保险监体制是从保监会到地方保监局的自上而下的单一分业监管模式。监管人员短缺以及流失现象比较严重。我国的保险监管起步比较慢,发展比较快,这就造成保险监管人才跟不上发展需要,人才数量短缺,现有的监管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也达不到要求。此外.我国有相对较为熟悉保险监管业务的人员离职保险监管岗位,造成人才流失。从监管内容上看,监管市场行为和监管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并不矛盾,但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很难将其统一起来。一是监管力量有限,市场行为监管往往牵扯了大量的人力二是在监管意识上和工作方法上。监管人员比较习惯具体的和静态的检查,而对保险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和风险控制的临管往往无从下手。政府各监管部门对保险行业的监管职能多有交错,形不成合力。我国一直致力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管的保险监管体系的建设。但在政府监管来说,现在部门较多,除了保险监管机关以外还有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等。在这些监管者之间虽各有侧重,但往往重复检查,甚至有的监管部门超越执法权限,被监管单位深受其累。

我国保险中介制度不够完善,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易引发信用危机。我国的偿付能力大多采取事后监管模,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被保险人的权益,但此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已出现不足,不利于保险业的长久持续发展。保险监管力度不平衡。政府对保险市场的干预应该限于市场失灵方面.但是由于习惯思维、计划经济的影响,在监管方面明显是做的过细,一些不该干预的事情也进行了干预,但是该监管的没有管好,保险业的监管应该重点放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方面,却一直没有得到实施。监管力量和监管水平与市场发展不协调,监管重点也有待调整。保险经营的一个特点就是负债性。也就是说保险人资产的绝大部分是用于未来赔偿或者给付的。因此对保险人的偿付能力要求特别高。

从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来看,保险中介人在保险市场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保险中介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方面是对保险中介人的高要求,一方面是我国的保险中介人监管立法还存在诸多问题。我国的保险中介人立法跟不上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要求.以至于一些监管部门无法可依。有关保险中介入的供给结构还不完善。保险立法,政府监管等都属于外部监督。保险业自律重点在于内部监管。保险行业自律能使同行业的经营有章可循,加强行业内部的协作关系,也能有效防止

保险行业的不公平竞争,已经成为国家对保险行业监管的有效补充手段。目前,我国也建立了保险业协会自律体系,但是还不够完善,其作用的发挥还比较落后,这导致我国现行监管体系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作用.对我国建立统一、规范化的保险市场、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起阻碍作用。我国保险业在发展初期,由于市场体制还不健康。法制还不完善,保险市场中存在的无序竞争比较多,因此。对保险业的监管主要是放在了市场行为监管方面。但从保险监管的目的来看.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重点。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发生被保险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或者给付,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有偿付能力。所以,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应该成为保险监管的重点。但是我国的保险市场还不规范,保险监管部门精力不足,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主要精力还是放在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手续费标准等方面。没有重点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偿付能力准备金、再保险等方面的监管。

参考文献

张树贵中国政法大学改革与开放2009(20)

朱正汉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陕西,西安,2011(10)

《我国保险监管问题研究》崔晓东,曹家和河海大学商学院,江苏南京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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