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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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2010-2015年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适应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中小学合理布局、有序建设,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推动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在深入调查研究、摸准底数的基础上,遵循青少年儿童的的成长规律,把握中小学办学特点,面向教育中长期发展需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论证,准确测算,编制本规划。
一、现状分析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经过几年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2000 -2008年撤并小学129所,整合初中校2所。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不断集中,加之计划生育成效的显现,农村学龄儿童逐年递减,城乡教育布局又出现了新的不均衡,影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目前,全市有中小学402所(不含民办学校),其中高级中学5所、完全中学23所,职校3所,初级中学50所,小学321所。
由于历史原因,几乎每个村都有一所小学,有的甚至有
两所。农村学校布点多、容量小、条件差、效益低,教师难配备,管理难跟进,质量难保障,发展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部分小学和初级中学由于生源、教育资源配置等问题,导致教育资源和投资出现浪费。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加以及广大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城市和经济较发达的乡镇教育资源日益相对短缺,学生上学难、教学班额大、择校现象突出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因此,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布局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促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指导思想
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统领,以实施校舍安全工程为契机,以****的长远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政府投入为保证,以创办寄宿制中小学为突破口,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先建后撤、典型引导”的思路,正确处理好需求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稳步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校安工程进程,实现全市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布局规划原则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是学校基本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
分,做好布局调整规划,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解落实教育发展目标。要将“十二五”教育发展目标,具体落实到学校的布局规划上。
(二)推动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在发展中调整、优化学校布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职业教育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学校布局规划的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努力解决学校布局规划与人民群众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相脱节的问题。
(四)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结合城乡发展的趋势,兼顾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统一规划城乡学校布局,加快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
(五)实行分类管理。在对现有办学资源进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规划的不同要求对学校进行分类,有序安排学校基本建设。
(六)合理确定学校规模。尊重教育规律和办学规模,根据学校服务区域内人口分布、密度以及学生发展总量的实际,合理确定学校规模,注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数量。
四、调整目标
根据我市实际,中小学布局规划工作重点在于做好市区新行政中心区域、小城镇建设规划区域的学校布局规划,难
点在于解决当前农村制约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的撤并问题。必须按照先建后并、典型引路分类分步开展工作,优先考虑安排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增长较快地区的新建和扩建学校,加紧布局建设寄宿制学校,走高中阶段学校向城镇集中、初中向乡镇中心集中、小学撤并整合的规模办学路子。采取“撤、并、建”等措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使全市城乡与区域教育结构、规模、质量统筹协调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规划到2015年,保留学校253所(不含民办学校),其中完(高)中22所,职校3所,初中39所,小学189所(见附件:《****市2010-2015年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加大撤并力度,有利于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有利于我市的长远发展。要充分认识加快学校布局调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布局调整工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街
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各负其责,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协调指导力度,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布局规划。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的统筹权和主导作用,加大统筹力度,落实乡镇(街道)政府的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要把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每撤并一个学校都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要把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范围,确保布局调整顺利推进。
(二)加大统筹力度。各乡镇(街道)政府在布局调整工作中要始终把广大群众及其子女的根本利益与受教育的权利放在第一位,科学、合理、积极、稳妥地做好“撤”、“并”,或“调”、“增”的布局调整工作,最大程度地优化和整合教育资源,以保障更多的学生能够接受到优质的学校教育,实现从“有学校上”到“上好学校”的转变。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地理环境的特殊性和农民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分地区、分阶段逐步调整,避免调整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教育和人
事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办法,结合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的实施,合理调配教师,妥善安置相对过剩教师,避免因决策失误、工作简单化和“一刀切”,造成新的教育资源浪费。原则上把规模较小、条件较差或者地处偏远、位置不合理、生源不足的中小学纳入撤并范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从现在起,我们要牢牢抓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一良好机遇,在多方争取上级投入的同时,市财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改革要求,足额落实投入资金,保证学校基本建设资金不留缺口。整合教育专项资金,同时适当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布局调整,多方筹措布局调整所需资金。各地应充分利用本次土地修编的大好时机,科学规划教育用地,涉及到布局调整中的校舍建设用地政府优先给予划拨,涉及到校舍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提倡各有关单位适当予以减收和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