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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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
篇一:徐州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徐州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属于森林资源普查,是以县级行政区域或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清查,是一项重要的林业基础工作。

通过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能及时掌握我市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为正确制定林业决策,编制林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生产提供依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做好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3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通知》(徐政办传[2008]19号和《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苏林业[2007]46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徐州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查目的、对象和任务
(一)调查目的
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目的是掌握全市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为调整我市林业发展方针政策,制定林业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科学指导森林经营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对象是市域内生长的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

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林业辅助生产用地以及农田林网、四旁树、古树名木等。

(三)调查任务
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主要任务是:1、制定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方案;2、调查各级各类林地的面积和权属;3、调查各级各类森林、林木蓄积;4、调查各级各类四旁树的株数和蓄积;5、调查各级各类农田林网的控制面积和分布情况;6、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生态环境因素;7、调查不同功能区(江、河、湖、路等)的绿化现状及分布;8、各类古树名木数量和分布;9、建立市、县级调查数据与图形信息数据库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10、开展森林资源统计、分析和评价,收集相关资料,编制森林资源调查报告。

二、调查方法
(一)总体思路
严格执行《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苏林业[2007]46号)的有关规定,面积调查以小班现地勾绘与遥感数据为主要信息源,充分利用已有的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以实地调查为主,结合GPS定位技术进行地面校正,获取调
查区域的森林资源信息,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建立市、县级森林资源数据库,实现市、县森林资源计算机管理。

(二)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
地类、森林类别、林种、树种组、龄组等划分和森林覆盖率的计算等技术标准和精度要求均按《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执行。

(三)工作步骤
一是区划林班和小班,查清各类土地的面积,计算森林覆盖率;二是调查各类森林、散生木的蓄积,并对各类蓄积进行抽样控制;三是调查四旁树、城镇树木的株数、蓄积和农田林网的现状,并对其蓄积进行抽样控制;四是开展专业调查,调查主要树种的生长量,调查有关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五是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资源调查报告;六是绘制森林分布图;七是建立森林档案和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四)调查方法
1、片林、带状林以地面调查为主,采用GPS技术,并结合航片判读、区划和定位的方法进行小班区划、调查。

2、片林蓄积量采用角规绕测方法调查,按断面积蓄积标准表进行计算;带状林蓄积量采用设置段带样方方法调查,查一元材积表进行计算。

3、四旁树采用机械抽样调查推算,以县(市、区)域所有四旁树为抽样总体,按2×1公里网布设样点,机械布设半径17.84m、面积O.1hm2的样圆进行调查;农田林网现状在1:1万地形图上勾绘求得。

4、古树名木调查以2008年徐州市绿委办古树名木调查结果为基础开展调查;
5、其它因子调查参照当地政府有关文件及规划等。

三、调查成果
(一) 调查表
包括:1、小班调查记录;2、四旁树与城镇零星树木样地调查记录;3、农田林网控制面积调查记录;4、类型中心抽样样地调查记录;5、古树名木调查表。

(二)专业表
包括:1、立地条件类型表;2、造林类型表;3、森林经营类型表一;4、森林经营类型表二。

(三)统计表
包括:1、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2、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3、林种统计表;4、乔木林面积蓄积按龄组统计表;5、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统计表一;6、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统计表二;7、用材林面积蓄积按龄级统计表;8、用材林近成过熟林各树种面积蓄积按出材等级统计表;9、用材林近成过熟林各树种株数、材积按径级组、林木质量统计表;
10、用材林与一般公益林中异龄林面积蓄积按大径木比等级统计表;11、经济林统计表;12、竹林统计表;13、灌木林统计表;14、分林种按林地使用权划分土地面积统计表;15、四旁树按径阶统计表;16、四旁树按径级组统计表;17、农田林网统计表;18、森林灾害面积统计表;19、森林树冠脱叶、树叶褪色面积统计表;20、其他统计表。

(四) 图面成果材料
以乡(镇)为单位编制l:1万比例尺基本图和林相图,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编制1:5万-1:lO万比例尺森林分布图,编制其它专题图。

(五) 文字材料
包括:1、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报告;2、专项调查报告;
3、质量检查验收报告等。

(六)电子文档
调查小班数据库,以及上述表格、图面、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

(七)市、县级森林资源档案和森林资源数据库。

四、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09年1月-2009年3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09年3月至2009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和内业工作,建立全市二类调查小班数据库,上报有关数据及成果
报告;2009年12月份召开总结大会。

(二)具体时间安排
分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时间为2009年1-3月,做好二类调查各项准备工作。

具体为:
2009年1月,做好调查前有关资料收集,筹措调查专项经费,编制调查《工作方案》;召开工作部署会议,明确调查任务、时间及有关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2月中、下旬,组建调查队伍并对调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购置仪器设备及有关图纸;
2、外业调查阶段。

时间为2009年3-7月,各县(市、区)开展外业调查。

具体为: 2009年3-7月,开展外业调查,市县同步开展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工作;
2009年5月上旬,召开调查中期交流会议,汇报交流工作进展和质量检查情况,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3、内业整理和成果汇总阶段。

时间为2009年8月~2009年10月,进行内业资料整理和调查成果汇总。

具体为:
2009年8月,对外业调查资料进行整理,开展“三查”(自查、互查、核查)工作;
2009年9月,将检查验收合格的小班、农田林网、古树名木等调查内容输入数据库; 2009年10月,进行数据汇总分析,编写调查成果报告并上报有关数据及成果。

4、总结表彰阶段。

时间为2009年11月-2009年12月。

提交森林资源调查成果数据;对本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完成情况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质量管理
(一)检查验收工作和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江苏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操作细则》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森林资源调查质量管理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质量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果校审”三环节管理。

(三)调查工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案)作人员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参加人员必须全员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

调查组长由考核成绩优良、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担任。

组建质量指导检查验收小组,检查人员必须由工作经验丰富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五)实行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在检查验收中发现质量问题,必须限期改正或返工;对弄虚作假、不按技术规定执行的,要坚决惩处并责令全部返工。

工作中的违法乱纪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内业数据录入要坚持背靠背方法,进行数据对比,防止出现录入错误。

(七)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制订专项检查验收制度和质量检
查办法并严格执行。

六、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需要财政、城建(园林)、水利、交通等多个部门和驻徐部队的配合和支持,各地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要定期进行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切实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为加强对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的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

(二) 落实调查资金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是全市森林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地建设林业三大体系、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调查成果是制定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方针政策、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本次调查因子广,工作量大,使用新技术多,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地政府是本次调查的主体,林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本地财政资金支持,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调查经费按事权划分原则实行分
级负担,各县(市、区)、森林公园管理处辖区内的调查经费由各自本级财政承担。

同时对调查经费严格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三)组织专业调查队伍
为保证二类调查工作质量,本次调查专业队伍的组织在市林牧渔业局指导下,以县(市、区)、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单位组织。

根据各地森林资源总量,为保证调查任务如期完成,森林资源总量较大的丰县、铜山县、睢宁县和邳州市调查工组原则上不少于6个;沛县、新沂市不少于5个;贾汪区不少于3个;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和环城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不少于1个。

各地组织调查人员时,务必选派思想作风过硬、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能吃苦耐劳的同志参加调查工作,特别要注意把参加过上次二类调查和历次一类调查、熟悉情况的人员充实到本次调查队伍中去,保证调查进度和质量。

由于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九里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的林业技术力量较为薄弱,市林牧渔业局组织力量加强技术指导,确保5个城区二类调查任务同期圆满完成。

(四)严肃工作纪律
在开展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过程中,各地要明确责任,严格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质量,层层建立检查验收制度、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跨期责任追究制度、调查工作汇报
和通报制度等。

市在对各地检查验收过程中,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处理;对在调查中弄虚作假者,责令该调查工组外业调查全部返工,返工费用全部自理;对在调查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者,除责令外业全部返工外,对调查方案进行重新调整,重新调整后的调查费用全部由责任者承担,切实保障森林资源调查工作进度和质量。

同时,各地调查成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汇总,并经市林牧渔业局审核上报由省林业局认可后,方可对外发布使用。

(五)抓好安全管理
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野外作业是大头,调查难度大、工作条件差,有一定的风险,各地在组织调查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为调查人员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和
篇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1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主要技术规定
(修订版)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2003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1)
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1)
第二条调查周期 (1)
第三条调查总体 (1)
第四条总体抽样精度 (1)
第五条复位精度 (2)
第六条调查因子精度 (3)
第二章技术标准 ................................................ . (3)
第七条土地类型(地类) (3)
第八条植被类
型 (7)
第九条湿地类型 (8)
第十条土地退化...............................................
10
第十一条森林分类 (13)
第十二条区域划分因子 (18)
第十三条地形因子 (20)
第十四条土壤因子 (22)
第十五条树种(组)划分 (23)
第十六条龄组划分 (24)
第十七条森林结构 (25)
第十八条森林分级 (25)
第十九条森林健康 (28)
第二十条地类变化原因 (29)
第二十一条其它样地因子 (31)
第二十二条样木因子 (34)
第二十三条其它标准 (36)
第三章调查方法 ................................................ (36)
第二十四条基本方法 (36)
第二十五条面积测定 (36)
第二十六条固定样地布设 (37)
第二十七条固定样地标
志 (37)
第二十八条固定样地调查 (37)
第二十九条样地每木检尺 (43)
第三十条其它因子调查 (44)
第四章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 (45)
第三十一条调查记录检查 (45)
第三十二条数据输入 (46)
第三十三条逻辑检查 (46)
第三十四条立木材积表 (47)
第三十五条统计数据预处理 (47)
第三十六条森林资源现状及精度 (49)
第三十七条森林资源动态分
析 (51)
第三十八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统计表 (53)
第五章质量检查 ................................................ (58)
第三十九条质量管理 (58)
第四十条检查内容 (58)
第四十一条检查数量 (60)
第四十二条检查方法 (60)
第四十三条质量评定 (61)
第六章成果与使用 .................................................
62
第四十四条调查成果 (62)
第四十五条成果使
用 (63)
附件: 1样地调查记录表
2成果统计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为总体,通过对固定样地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

它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实行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消长动态;了解森林生态系统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对全国以及各省的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其主要内容是:
一、制定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方案及实施操作细则;
二、进行样地设臵及调查;
三、建立和更新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库;
四、进行资源统计、分析及评价;
五、提供各省及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
六、建立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条调查周期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以省为单位,每五年复查一次。

每年开展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省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安排。

要求当年开展复查,当年年底向国家林业局上报复查成果。

第三条调查总体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要求以全省范围为总体进行调查。

当省内的森林资源分布及地形条件差异较小时,应以全省为一个调查总体;当森林资源分布及地形条件差异比较大时,可在一个省内划分若干个副总体。

但所划分的副总体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条总体抽样精度
以全省范围作为—个总体时,总体的抽样精度即为该省的抽样精度(按95%可
靠性);一个省划分为若干个副总体时,要将各副总体按分层抽样进行联合估测得到全省的抽样精度。

一、森林资源现状抽样精度要求
(一) 有林地面积:凡森林覆盖率10%以上的省为95%以上;覆盖率10%以下的省为90%以上。

(二) 人工林面积:凡人工林面积占林地面积5%以上的省为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三) 活立木蓄积: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省份为95%以上,北京、上海、天津市为85%以上,其余省份为90%以上。

二、活立木蓄积量消长动态精度
(一) 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为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二) 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为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三) 活立木净增量,应作出增减方向性判断。

第五条复位精度
一、固定样地复位率
要求达到98%以上。

样地复位标准为:样地四个角桩、坑糟、四条边界及样地内树木编号和检尺胸径位臵完全复位。

但考虑到有些地区固定样地在复位时还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制约,因此,除按上述要求外,还可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l.复位时能找到定位树或其它定位物,确认出样地的一个固定标桩(或土坑)和一条完整的边界,分辨出样地内样木的编号及胸径检尺位臵,并通过每木检尺区别出保留木、进界木、采伐木及枯损木等,可以作为样地复位。

2.前期样地内的林木已被采伐并找不到固定标志,但能确认(如利用前期的GPS坐标)原样地落在采伐迹地内时,可定为复位样地。

3.对于落在大面积无蓄积的无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经济林和非林地内的固定样地,复位时虽然找不到固定标志,但仍能确认其样地位臵不变时可以作为复位样地。

4.对于落在急坡和险坡,不能进行周界测设的固定样地,复查时能正确判定
篇三: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
(一类调查)
国家林业局200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是以掌握宏观森林资源现状与动态为目的,以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为单位,利用固定样地为主进行定期复查的森林资源调查方法,是全国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综合监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是反映全国和各省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制定和调整林业方针政策、规划、计划,监督检查各地森林资源消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任务是定期、准确查清全国和各省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及其消长动态,掌握森林生态系统的现状和变化趋势,对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工作包括:
1. 制定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工作计划、技术方案及操作细则;
2. 完成样地设置、外业调查和辅助资料收集;
3. 进行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统计、分析和评价;
4. 定期提供
全国和各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成果; 5. 建立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条调查内容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状况。

主要内容包括: 1. 土地利用与覆盖:包括土地类型(地类)、植被类型的面积和分布;
2. 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数量、质量、结构和分布,森林按起源、权属、龄组、林种、树种的面积和蓄积,生长量和消耗量及其动态变化;
3. 生态状况:包括森林健康状况与生态功能,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土地沙化、荒漠化和湿地类型的面积和分布及其动态变化。

第三条调查周期
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以省为单位,原则上每五年复查一次。

每年开展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省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安排。

要求当年开展复查,翌年第一季度向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上报复查成果。

第四条调查总体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要求以省为总体进行调查。

当森林资源分布及地形条件差异较大时,为提高抽样调查效率,可在一个省内划分若干个副总体,但所划分的副总体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总体抽样精度
以全省范围作为一个总体时,总体的抽样精度即为该省的抽样精度(按95%可靠性,下同);一个省划分为若干个副总体时,总体的抽样精度由各副总体按分层抽样进行联合估计得到。

一、森林资源现状抽样精度
1. 有林地面积:凡有林地面积占全省土地面积12%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2. 人工林面积:凡人工林面积占林地面积4%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0%以上;其余各省在85%以上。

3. 活立木蓄积:凡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的省,精度要求在95%以上,北京、上海、天津在85%以上,其余各省在90%以上。

二、活立木蓄积量消长动态精度
1. 总生长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的省要求90%以上,其余各省为85%以上。

2. 总消耗量:活立木蓄积量在5亿立方米以上的省要求80%以上,其余各省不作具体规定。

3. 活立木蓄积净增量,应作出增减方向性判断。

第六条复位要求
一、样地复位
固定样地复位率要求达到98%以上。

样地复位标准为:样地四个角桩(或坑槽)、四条边界和样地内样木及胸径检尺位
置完全复位。

但考虑到影响因素的存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也视为样地复位:
l. 复位时能找到定位树或其它定位物,确认出样地的一个固定标桩(或坑槽)和一条完整的边界,分辨出样地内样木的编号及胸径检尺位置,并通过每木检尺区别出保留木、进界木、采伐木和枯损木等。

2. 前期样地内的样木已被采伐且找不到固定标志,但能确认(如利用前期的GPS坐标)原样地落在采伐迹地内。

3. 对位于大面积无蓄积的无立木林地、未成林地、宜林地、灌木林地、苗圃地、非林地和经济林内的固定样地,复位时虽然找不到固定标志,但仍能确认其样地位置不变。

4. 对位于急坡和险坡,不能进行周界测设的固定样地,复查时能正确判定两期样点所落位置无误,且地类、林分类型的目测也确定无误。

二、样木复位
固定样木复位率要求达到95%以上。

样木复位标准为:凡固定样地内前期样木的编号及胸径检尺位置能正确确定,并经胸径复测,前期树种、胸径均无错测者为复位样木。

考虑到特殊情况的存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也视为样木复位:
1. 能确认前期样木已被采伐或枯死者。

2. 样木编号能确认,但因采脂、虫害、火灾等因素,引起间隔期内胸径为“负生长”(即后期胸径小于前期胸径)的
样木,以及前期树种判定和胸径测量有错的样木。

3. 样木编号已不能确认,但依据样木位置图(或方位角和水平距),按样木与其周围样木的相互关系及树种、胸径判断,能确定为前期对应样木者。

第七条调查允许误差
1. 引点定位:标桩位置在地形图上误差不超过lmm,引线方位角误差小于1°,引点至样地的距离测量误差小于l%;用GPS定位时,纵横坐标定位误差均不超过10~15m。

2. 周界误差:新设或改设样地周界测量闭合差小于0.5%,复位样地周界长度误差小于1%。

3. 检尺株数:大于或等于8cm的应检尺株数不允许有误差;小于8cm的应检尺株数,允许误差为5%,且最多不超过3株。

4. 胸径测量:胸径小于20cm的树木,测量误差小于0.3cm;胸径大于或等于20cm的树木,测量误差小于1.5%。

5. 树高测量:当树高小于10m时,测量误差小于3%;当树高大于或等于10m时,测量误差小于5%。

6. 地类、起源、林种、优势树种等因子不应有错。

第二章技术标准
第八条土地类型(地类)
一、类型划分
土地类型(以下简称地类)是根据土地的覆盖和利用状况综合划定的类型,包括林地和非林地2个一级地类。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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