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锦余)审计学(第四版)章后习题参考答案:第4章 审计报告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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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审计报告

习题参考答案

1.审计报告的含义与作用。

【答】(1)审计报告的含义:审计报告是审计师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在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的,用于对被审计单位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做出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2)审计报告的作用:

①审计报告是对审计工作的全面总结。

②审计报告是评价被审计单位受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工具。

③审计报告是向使用者传达所需信息的重要手段。

④审计报告是表明审计师完成了审计任务、承担审计责任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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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计报告可以进行哪些分类?

【答】审计报告可以三个方面进行分类:

1)按审计报告的格式和措辞是否统一,可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

2)按审计主体,可分为国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民间审计报告三类。

3)按审计内容和目的,可分为财务审计报告、符合性审计报告、绩效审计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四类。

3.试述国家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与结构。

【答】基本内容和结构共7部分:

1.标题。

2.文号。

3.被审计单位名称。

4.审计项目名称。

5.内容。

6.审计机关名称。

7.签发日期。

其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部分:

(1)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定;

(2)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实施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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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4)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的评价意见。通常包括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方面的评价。

(5)以往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6)审计发现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其他重要问题的事实、定性、处理处罚意见以及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7)审计发现的移送处理事项的事实和移送处理意见,但是涉嫌犯罪等不宜让被审计单位知悉的事项除外;

(8)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需要提出的改进建议。

4.试述内部审计报告是基本内容与结构。

【答】根据我国《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的规定,内部审计报告应当包括的基本要素有:(1)标题;(2)收件人;(3)正文;(4)附件;(5)签章;(6)报告日期;(7)其他。

内部审计报告的正文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审计概况:包括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及重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及审计时间等;(2)审计依据:说明实施审计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等规定;(3)审计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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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施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主要问题的事实;(4)审计结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所作的评价;(5)审计意见: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处理意见;(6)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改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议。

此外,审计报告的附件应包括对审计过程与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说明、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等内容。

5.试述注册会计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基本类型有五种:标准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基本结构和内容:1.标题。2.收件人。3.审计意见。4.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5.关键审计事项。6.其他信息。

7.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8.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9. 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10.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公章。11.报告日期。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与措辞,请参见教材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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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试述注册会计师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条件。

【答】标准无保留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不带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经过审计后,认为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符合下列所有条件,就可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3)没有必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

综合起来,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一是财务报表的编制合法,反映公允;二是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重大限制;三是不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或其他事项段。

7.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与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结构、内容、措辞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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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应当以“我们认为”作为意见段的开头,并使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等专业术语。

(2)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1)将强调事项段置于审计报告中的适当位置,这取决于拟沟通信息的性质和重要性,在“关键审计事项”部分之前或之后;2)使用“强调事项”或其他适当标题;3)明确提及被强调事项以及相关披露的位置,以便能够在财务报表中找到对该事项的详细描述;4)指出审计意见没有因该强调事项而改变。

8.注册会计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签发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答】增加强调事项段应当同时符合两个条件:(1)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但被审计单位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注册会计师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不影响审计意见;(2)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9.注册会计师签发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条件。

【答】如果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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