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高中历史必修2 1.4趣味拓展:中国古代商人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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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味拓展:中国古代商人地位
在中国古代,商人地位低下,秦朝时,商人即使富得流油,也不可以穿丝绸衣物,唐朝时,商人不能入朝为官,直到明清,商人的地位才有所转变,从富商巨贾仕途无路到富商巨贾仕途有路。中国商人咸鱼翻身成功。
秦:不能穿丝绸衣物
汉:申报不实没收家财
唐:不能入朝为官
宋:被歧视的情况好转
清:始现红顶商人
今天的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而在古代,一些人一生下来就享有特权,一些人则被歧视受限制。比如商人,在古代是不受人待见的,因为那时“重农抑商”,他们一直不能从政,直到明清,商人才开始步入仕途。
【秦代】
*法律规定15岁成年,实际按身高来判断
在秦国还没有统一六国、仅为一方诸侯的时候,国民到了15岁就开始承担国家义务了,包括各种赋税徭役,男子还要出征打仗,服兵役。
当然,这只是法律规定,在春秋战国这样的动荡时期,各国之间人口流动频繁,秦国又大力招揽外来人口以充实国力,所以国民的实际年龄很难确定,于是身高就成了一个客观且易于判断的标准。
秦国曾以身高六尺作为女子成年的标准,男子则是六尺二寸。秦统一六国后,仍然采用这些标准。
*商人不能穿戴丝绸赘婿后父没有地位
秦代,军人、官吏和有土地的自耕农都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享有人身、财产、婚姻和单独立户的权利。但因为国家政策和社会观念,商人、赘婿、后父三种人的权利却受到限制。
国家推行“重农抑商”,认为农耕是本业,经商是末业,所以商人阶层受到歧视,他们可以积累大量财富,法律却禁止他们穿戴丝绸衣物、乘坐华丽的车驾,被称为“虽富无所芳华”。商人和他们的子女都不能从政做官,而且他们被发送边疆从事开荒活动的可能性比普通人更大。
赘婿和后父就更没地位了,他们婚后都要到妻子家中生活,子女随妻姓,丧失了自立门户的权利,更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汉代】
*商人依然不能做官,手工业者为“贱民”
汉朝初年,法律规定男子满15岁为成年人,开始交纳人头税;23岁开始服徭役,到景帝时降为20岁。达到法定年龄便具备了完全的民事主体资格,同时也开始承担义务。
但汉代是等级分化非常严重的封建社会,民事权利义务在不同身份的主体之间也有着不同的分配。贵族、官僚不仅不用承担各种封建义务,还享有种种特权,占有大量田宅和奴婢。
商人依然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买田地,而且需要向政府申报财产,交纳财产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全部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
手工业者被视为“贱民”,与商人一样,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和国民资格是不完整的。
奴婢是最低贱的社会阶层,虽然汉代法律禁止主人随便杀死奴婢,但他们仅仅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被拿来买卖、转让、赠与,完全属于民法上物的范围,与牛羊无异。
【魏晋】
*委身地主豪强,农民地位降低
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动荡时期,连年战争使普通百姓流离失所,政府的户籍管理自然成为空架子。农民的地位比秦汉时有所下降,大多农民不堪忍受各种赋税,委身投靠地主豪强,成为“佃客”、“门附”。
这些农民不登记国家正式户籍,而是作为主人的依附人口;不向国家交纳赋税,而是为主人耕种田地,交纳田租,由以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转变为依附于豪强地主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虽然不像奴婢那样成为主人的私有财产,沦为物,但却失去了人身自由,常常被主人连同土地一起转让或赠与他人。
【唐代】
*来华的外国人地位比商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