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升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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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员工升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每位员工创造一个施展才能的环境,建立一个人才竞争的赛场,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使整个人才管理体系充满活力。

2.适用范围

集团所属各单位

3.管理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3.1.1 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各中心、处室的岗位编制及管理。

3.1.2 组织集团各单位职能部长级以上人员升迁的申报、资格审查、汇总上报,建立台帐、结

果公布的具体牵头实施工作。

3.1.3 对各单位升迁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及复核。

3.1.4 对各单位管理职务聘任人员资格的复审工作。

3.2 人力资源部下设各单位人力资源处

3.2.1 负责单位内部的定编定员及管理。

3.2.2 组织本单位员工升迁的申报、资格审查、台帐建立、结果公布等具体实施工作。

3.2.3 本单位内后备人才升迁的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

4.1.升迁职务系列

4.1.1.根据工作性质、特点、个人发展需求方向的不同,将员工的升迁职务分为两大系列:

管理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4.1.2.专业技术职务升迁按集团专业升迁渠道进行。

4.2.升迁原则

4.2.1.公开、平等原则

升迁的条件、执行标准公开,集团员工凡具备升迁资格的都有均等机会。

4.2.2 竞争、择优原则

在升迁公开平等的前提下,在管理职务岗位编制限额内,凡进入人才库管理的后备人员,具备资格参加管理职务的空岗招聘,择优录用。

4.3 升迁流程

考核

4.4.程序说明: 4.4.1.申报:

4.4.1.1.由个人填写《升迁申报表》,经部门领导签署推荐意见后于每月 3 日前报人力资源部(驻各单位人力处)并附见证性资料;

4.4.1.2.各单位中层以上人员升迁须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推荐意见;

4.4.2.审核:由人力资源部(驻各单位人力处)依据相应条款进行审核,并按审批权限报各级分管领导批准;

4.4.3.批准:各单位升迁进入科级、处长后备人才库由公司经理批准生效。 4.4.4.结果公布:

4.4.4.1.员工后备人才库升迁每月 16 日前公布,自公布之下月起,兑现有关待遇。 4.4.4.2.人力资源部(人力处)对每月升迁进库或未升迁人员均给予书面答复。

4.4.

5.后备人才库考核:升迁进入后备人才库的人员,按人才库考核有关规定每月进行考核. 4.4.

6.在库人员岗位升迁:

4.4.6.1.后备人才库人员入库半年以上(业绩突出者,可适当缩短时间)考核合格可参加同级别职务的招聘上岗;

4.4.6.2.后备人才库作为科级以上岗位正式上岗前的预备期,未进入后备人才库的人员,不 允许参加科级及以上管理职务的竞争上岗,也不允许单位领导直接提拔上岗;

4.4.7.在库人员淘汰出库:在库期间符合人才库考核中所列条件之一者取消人才库资格;

4.4.8.试用: 后备人才库人员竞争上岗后,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解聘升迁职务。

4.5 员工升迁的待遇

4.5.1.管理职务在库期间享受人才库考核文件中规定的有关待遇.

4.5.2.工人职务在库期间可享受同等级别的在岗人员待遇.

4.6 职务升迁的定编、增编、缩编及调整:

4.6.1 人力资源部负责集团公司总部职能部门的岗位编制,各部门若需增、减编制或编制定员

调整,须书面报告,人力中心审核,分管领导同意,上报总裁批准后生效。

4.6.2 由各单位人力处负责本单位内部每一部门的岗位编制,管理岗位的编制,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若因工作变化须增、减编制,要书面报告部委会研究后生效。

5.“海豚式”升迁

现专业岗位与已升迁岗位专业不同时,不能直接上岗,必须有拟升迁岗位下一层次

1~2 个岗位的工作经历,在相应专业岗位上挂职锻炼。

5.1.挂职干部派出以前,派出单位须根据本单位方针目标,由单位负责人与

派出干部充分协商,签定明确的可考核的目标计划。

5.2.挂职期限的待遇

5.2.1.派出挂职期限一般定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到十二个月。

5.2.2.职务和待遇:挂职期间保留原职务,享受挂职岗位待遇。

5.3.挂职期满考核

5.3.1.工作实效与所签定的目标计划相符,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计划,可回原岗位或竞聘到

其他岗位(岗位级别≥原职务)。

5.3.2.工作实效与所签定的目标计划有差距,其中的否决项没有完成,但与期初相比有明显的改善,可适当延长挂职期限;在原岗位继续锻炼或调换一个挂职单位重新锻炼,也可竞争比原岗位职务低的岗位;期满后,在按照计划目标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回原岗位或竞聘其他岗位(岗位级别≤原职务)。

5.3.3.工作实效与所签定的目标计划差距大,延长挂职期满考核仍不合格,免去原职务,担任现岗位工作。被免职担任挂职现岗的干部,根据集团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工作突出者,可按标准向上升迁;效果差者,按相应的标准下转或淘汰。

6.干部值班升迁

部门负责人出差或因为各种原因不在单位,其下一级人员能够勇于挑起担子,主持部

门工作,累计值班达到 90 个工作日或连续值班达到 60 个工作日,经考核在主持工作期间,

部门能够完成目标计划、各项工作效果较好,可直接升迁到该职务。

7.控制:

7.1.集团人力资源部对集团中层以上在岗人员及在库人员建立台帐进行控制。

7.2.驻各单位人力处对本单位在岗干部及在库人员分级建立台帐进行控制。

8.复审:

8.1 各单位须严格按此规定进行工作,对违反者视情节兑现责任价值 50~200 元,并通报处理。

8.2 对直接提拔、使用未入库人员的单位,一经发现,由人力资源部通报批评单位第一负责人,并负激励 200 元,同时按人力中心规定 SST 标准,对驻该单位人力主管及综合管理员进行考核兑现。

8.3.对不能建立台帐控制的按照人力资源部标准进行考核兑现.

9.此规定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

10.附录

10.1.附1: 员工升迁结果回音

10.2.附2: 管理职务升迁表

10.3.附3: 工人职务升迁表

10.4.附4: 升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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