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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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商政办发[2012]86号

【发布部门】商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8.23

【实施日期】2012.08.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12〕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2012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抓好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

商洛市市级重点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快县域城镇化进程,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化发展水平,市政府在原有7个省级重点镇的基础上,再遴选了10个基础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一并作为带动全市小城镇发展的市级重点镇进行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重点镇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改革推动、产业支撑、政策支持、机制激励、体制保障”的工作思路,通过农业产业化、工业园区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镇域经济,完善市政服务设施,优化产业布局,优化人居环境,加快人口聚集,不断增强重点镇的综合承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建制镇健康、快速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从扩大规模、强化功能、提升管理入手,按照“标准建设、示范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通过3年时间,努力打造一批县域经济发展的亮点镇,带动全市所有建制镇发展。到2014年,重点镇新区面积平均增加0.5平方公里以上,镇区总面积达到或超过1.2平方公里,人口平均增加到5000~10000人;按照建设标准新区,改造提升老区,做好镇域社区的要求,建成满足基本需求的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实现统一收集处理,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形成完整的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体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健全,初步达到设施完善、功能齐全、产业兴旺、环境优美、各具特色,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县域经济、社会和文化副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指导,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县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规划要

求,与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相衔接,高标准编制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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