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椅三包件管理制度

座椅三包件管理制度
座椅三包件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座椅三包件管理制度 座椅三包件管理制度
版本 V/1.0 处数 实施日期 更 修订版 改 记 更改人 录 更改日期 更 改 依 据 第 1 页 共2页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了公司资产安全,确保三包件入库、出库有据可 查,三包件质量问题到确认分析和整改措施,避免 再次发生。 2、适用范围 所有座椅生产部件三包件退回。 职责: 3、职责: 财务部:入库、出库登记帐,给业务员销账。 技术部:负责对不合格原因描述、分析、采取对策。 生产部:负责三包件拆卸、清洗、分类、入库。 质检部:登记不合格数量,以便为月度考核准备资 料,同时为已拆卸三包件重检。 销售部:三包件回司入库。 4、流程及控制点 4.1 处理见流程图 4.2 三包件返回后,销售部业务员填写退库单,一 式四联:生产部、质检部、仓库、留存。 4.3 生产部和质检部,根据问题大小,生产情况沟 通,确认拆卸时间,在拆卸前必须通知技术部确定 拆卸方案。 4.4 技术部根据拆卸,统计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 析,最长在 7 天内,做出整改措施。 4.5 各相关部门根据技术部整改措施,实施及完成 时间进行整改。 4.6 质检部对整改效果实施验证。 4.7 三包件折返后,由生产部根据拆卸方案分类、
清洗、处理。由质检部、技术部确定返修、可用和 不可用。不可用直接报废,可用零部件,可重新分 析入库。 4.8 折返入库三包件,单独存放,出库装配,不得 用于临工等重点客户。 5、处罚 5.1 回库没办理手续,处罚业务员 10 元/台。 5.2 拆卸没有通知技术部,处罚车间 20 元/台。 5.3 技术部没有在七日内做出整改处罚技术部 20 元 /台 ;没有按技术部整改计划完成整改,处罚车间 20 元/台 ; 质检部没有对整改实施进行记录处罚质 检部 20 元/台。 5.4 拆卸三包件,没有被入库直接被使用,处罚车 间 5.5 三包件被使用到主要客户产品上,车间在配送 单未注明的,处罚车间每个品种 10 元,保管员未 按要求配送物料的处罚每个品种 10 元。 6、相关记录 入库单 出库单 不合格品整改措施及计划 7、附加说明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财务部起草并解释。

CW/GS 附图 1:三包件流程图 :
版本
V/0
实施日期
年 月 日
第 2页 共2页
座椅三包件处理流程图
流 程 客 户 退 货 负 责 人 说 明
销售业务员
1、冲销客户往来。
保 管 员 入 库 原 因 确 认
退 货
保管员
1、 确认退货数量。 2、在用友销售系统中输入退货单进行退货入库。
入 库
质检部 技术部
1、 对三包件退货原因的确认。 2、 对三包件怎么拆卸做出拆卸方案。 3、明确退货原因的确认时间要求。
生 产 拆 卸
确 认 车间 保管员 拆卸方案
1、在用友库存系统中对退货产品进行拆卸出库。 2 根据拆卸方案进行拆卸。 3、 物料码放排列整齐。 4、明确拆卸完成时间要求。
质 检 分 拣 确 认 材 料 消 耗 确 认
质检部 车间 拆 卸
列出清单分 1、可用配件,入库 2、返修产品,要求车间进行返修 3、报废产品,按流程报废。 4、明确检验完成时间
分 析
保管员
1、可用配件,入库 2、报废产品原成本价减去上栏次中的 1、2 3、的合计价值计入本期材料消耗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北科园区管委会 对辖区责任单位的“门前三包”管理 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园区对外形象和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园区公共秩序,创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园区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区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居民和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责任人),均应按照划定的责任区承担市容和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 第三条“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包干落实与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授权北科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领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实施和宣传工作。

第四条责任人“门前三包”区域范围界定:有明确用地红线的,以规划、国土用地红线图确定的红线内范围为责任区域;无明确界线的,横向为建(构)筑物沿路的总长,相邻单位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人行道的路牙(无人行道的,以道路边线为界);临街单位有后街里弄的,包干区延伸至后街里弄的中心线。 第五条“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一)包环境卫生:自备垃圾桶、垃圾袋、扫把、畚箕等卫生器具;及时清理痰迹、污物、废弃物、积水和卫生死角;禁(制)止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茶叶渣和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贴乱涂乱画、乱焚烧及损坏环卫设施等行为;达到门前整洁、卫生。 (二)包市容秩序: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按停泊线划定区域规范整齐停放;禁(制)止违章设立摊点、占道作业、堆放杂物、乱停车辆、乱搭建、乱挂晒衣物、乱放置广告牌和乱拉挂布条广告等行为;禁止设置遮阳(雨)篷;户外灯箱、广告招牌、霓虹灯、门楼(面)装璜(饰)等设置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污染、破损的应及时清洗、更新或拆除;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必须经市容环境行政卫生主管

公司三包服务部费用管理办法(3)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三包服务部费用管理 办法(3)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108公司三包服务部费用管理办法(3)Management Measures for the Company's Three Guarantees Service Depart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三包服务部费用管理办法(三) 一.薪酬标准。 三包服务部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对当月全勤的员工可享受公司全勤奖待遇。对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外服务的按劳动法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1.基本工资。按公司规定,每月定期发放基本工资,具体标准为:部门负责人2500元/月,其他工作人员1225元/月。 2.岗位工资。各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为:部门负责人元/月,市场服务调度元/月,市场服务员―元/月,档案管理员元/月。对各市场服务员的岗位工资由服务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服务能力及所从事的工作内容确定后报主管副总经

理批准实施。岗位工资根据员工当月的工作质量考核指标“P”值予以发放,当P≥0.8时发全额岗位工资,0.7≤P 3.绩效工资。三包服务部应严格控制三包服务净损失,公司每季度对三包服务净损失率考核一次,如三包净损失在控制范围之内,则对三包服务部员工发放绩效工资,具体发放标准按《三包服务损失考核办法》执行。如三包净损失超过控制标准,则不对三包服务部员工发放绩效工资。 二.服务差旅费。 所有人员外出服务除按公司制度报销外,另按以下补充标准执行。 1.生活补助。对在普通地区(含省会城市)外出服务的均按30元/天报销生活补助,经济特区按40元/天报销生活补助。 2.市内交通费。对长驻主机服务的按10元/天报销市内交通补助,应急服务的不报销交通补助,允许到达目标城市后乘座一次出租车,其它市内交通凭票报销公汽费。 3.电话费。对长驻主机服务的按300元/月报销电话费,应急服务的按10元/天报销电话费。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1)

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 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系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所列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 第三条列入目录的产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销售者与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目录中规定的指标是履行三包规定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 第五条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本规定不免除未列入目录产品的三包责任和销售者、生产者向消费者承诺的高于列入目录产品三包的责任。 第六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 (二) 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 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四) 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 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 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县“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打造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环境优美、市容整洁、生活幸福的现代化文明城市,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门前三包”责任人在责任区范围内,按照“包卫生整治、包市容秩序、包美化亮化”要求,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承担相关管理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县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大队是“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与镇政府、县卫健委、县市监局等部门一起,对全县“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考核。 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应当加强对学生维护“门前三包”的教育,培养爱护环境的良好习惯和责任意识。 公安、商务、交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鼓励居民、媒体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

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举报电话12319)。 第五条临街建(构)筑物(含其他设施、场所,下同)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是“门前三包”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立面至道缘石的区域,道路两侧建筑物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二)文化、体育、娱乐、游览、公园、绿地等场所,其管理(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三)公路、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设施,其管理(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四)集贸市场、展览展销场所、商场、餐饮店,其管理(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五)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本单位为责任人; (六)街巷、住宅区、写字楼等,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其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社区为责任人;实行了物业管理的,其物业管理企业为责任人; (八)背街小巷由社区、村委会为责任人; (九)收储土地,自然资源部门为责任人;征迁工地,征迁单位为责任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工程用地、正在施工或已经竣工尚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建设工地,其建设单位为责任人。

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公司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为用户提供及时,周到,满意的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部内部销售服务管理工作; 3.内容 3.1服务工作方针:信息准确、反应敏捷、处理有效、用户满意; 3.2服务目标: 3.2.1服务及时率≥90%;用户满意程度≥85%;用户抱怨率(确属服务责任的)<3%. 3.2.2车身故障,服务半径在100km以内的,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服务半径超出100km,或需要与配套厂家联系的,应在12小时内给予用户答复; 3.2.3底盘发动机故障,用户直接向我公司营销部反映,服务组应在12小时内以文字形式联系处理,联系结果应存档并及时向用户反馈; 3.3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3.3.1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本企业的产品质量三包规定,树立处处为用户着想、视用户为上帝、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的宗旨,服务态度要热情、耐心、周到; 3.3.2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后详细了解车辆使用情况、故障情况,认真检查、分析故障原因,并按规定修复处理,同时将处理情况如实填写在服务报告上。服务结束后,应请用户签字(盖章)认可。不允许在服务前要求用户签字(盖章),不允许涂改、伪造用户的签字(盖章)或建议,否则,一经发现,就地解聘。 3.3.3服务人员在实施技术服务中,不能只满足于解决用户提出的问题,还应主动向用户传授客车使用保养知识,指导用户正确使用、维护、保养客车。

3.3.4服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用户收取各种费用(有偿服务需经领导同意,回公司后如数上缴,冲抵服务费用),杜绝吃、卡、拿、要等有损企业形象行为,否则同经发现,就地解聘。 3.3.5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对不了解的问题和与技术、服务无关的事不准乱下结论,同时应注意保护与本公司配套厂商的形象。 3.4服务人员服务工作程序: 3.4.1接受任务和指令 a.领取外在工作指令或任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a. 熟悉任务内容(详细查阅资料、客车型号、编号、用户具体地址、电话号码和联系人等)。 b. 准备好服务报告、顾客满意度调查表等资料。 b. 做好出发前的准备工作(二人以上外出,应指定一人临时负责)。 a. 借款 b. 主动与用户联系,必要时与相应服务站及配套厂家联系,询问具体故障,携带可能遇到或必须使用的零部件,确定用户所在的位置、交通状况,以提高效率。 3.4.2 到达后处理问题 a. 见到用户后,首先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并请用户介绍车辆故障具体情况。 b. “听”:详细听取用户反映车辆的运行时间、里程、使用情况、出现故障的前后情况,对故障必须做好记录。 c. “看”:核对该车是否属于“三包”范围,检查存在问题部位是否被拆过,记录运行时间、运行里程,以进一步证实用户提供的情况。 d. “查”:针对故障部位进行检查,确定故障的真正原因。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制度

江西省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周围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门前三包、门内达标”的内容和标准 (一) “门前三包”的内容和标准 1、包卫生。学校门前、人行便道和院墙周围的地面、花栏、花坛、绿篱、绿地全天清扫保洁。做到无垃圾、无废弃物、无积水积雪,门前和墙体整洁美观,无乱写乱贴乱画。按规划和综治办要求,负责地面硬化建设和管理,保持平整完好。垃圾实行袋装,垃圾箱密闭卫生。 2、包绿化。按规划种植花草树木建筑园林小品,并加强管理。树木花草定期修剪成型,绿地花台(坛)、树坑内无杂草、无枯枝败叶、无废弃物,定期浇水,保植保活,保生长良好。花台(坛)、花护栏整齐美观。禁止攀折或损坏树木花草,禁止践踏绿地和损坏花台(坛)、花护栏及刻划树干行为,严禁违章占用绿地。因管理不善人为造成树木死亡损坏,由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视其情节按规定严肃处理。 3、包秩序。禁止学校门前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设牌匾、乱挂乱晒。严禁随意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经规划部门批准设置的机动或非机动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要设置护栏或划线停

放。维护好各种公共设施。 (二)“门内达标”的内容和标准 1、校内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制度落实,全天保洁,做到无烟头、纸屑等垃圾,无卫生死角。配备足量封闭式垃圾箱、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绿化档次高,管理到位。物品、摩托车辆(含自行车)摆放有序。 2、室内卫生整齐清洁,地面无痰迹,四壁无蛛网,门窗无灰尘,会议厅(室)等场所设有禁烟标志。 3、学校厕所必须是水冲式卫生厕所,有专人管理保洁,做到无异味、无污垢、无尿碱、无蝇蛆、无乱刻画。照明、洗手、防蝇等设施齐全。 4、师生食堂、浴池要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标准。 5、认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设置卫生宣传橱窗或专栏,定期更换宣传内容,主动开展控制吸烟和戒烟活动。 6、认真开展除“四害”(鼠、蝇、蚊、蟑螂)活动,定期进行环境治理与药物消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以内。 二、校门外“门前三包”责任范围的划分。 学校临街对外开放的大门的“门前三包”由保卫处负责落实。 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门内卫生达标”管理制度。 1、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负责中心“门内卫生达标”工作的管理任务,实行划片管理,各片区有专人负责卫生工作。 2、各片区卫生工作负责人同时兼任卫生监督员,如发现有随意

深圳市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深圳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创造文明、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镇所在地街道、风景旅游区、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住户(以下简称责任 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单位负责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简称包卫生)、市容环境秩序(简称包秩序)和绿化(简称包绿化)的维护与管理。 具体内容与要求: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内地面保洁,及时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随 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行为;制止乱倒垃圾、污物、污水、粪便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自设废弃物容器并保持其外观美观、整洁、完好。 (二)包容貌秩序:负责维护好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建筑物立面应保持整洁,店招牌和夜景灯 光按要求设置;制止和劝阻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划、乱停车辆及毁坏、擅自改动或迁移市政、环境卫生设施等行为;不得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擅自设置户外设施,不得倚门设摊、占道经营。 (三)包绿化管理:负责管护好责任区内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制止和劝阻攀折树木、践踏草坪、 借助树木搭棚和悬挂衣物、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第四条“门前三包”工作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多方参与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各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深圳市园林风景名 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园文局)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实施工作。 工商、绿化、公安、贸易等有关部门,应当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做好“门前三包” 责任制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与辖区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设有专门管理机构的机场、车站、码头、广场、商业特色街等地区,由专门管理机 构与管理范围内的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 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国家级开发区、园林风景名胜区内未设立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地区,由各 国家级开发区、深圳市园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园文局)与管理范围内的责任 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本条第一、二、三款所称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专门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以下统称管理单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和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责任单位以及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管理单位,任何 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八条责任单位应当按要求与所在地管理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 “门前三包”责任书应当明确“门前三包”的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内容以及相应的 法律责任等。 第九条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包括责任单位的建筑物及周围地面和设施。周围地面的范围为建筑物墙基至道路沿石。责任单位“门前三包”的具体范围,由所在地管理

三包件管理办法(力帆)ok

重庆力帆机车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Q/PLX.Z-LSZJ-7.5-01/8-08 三包件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2006年10月7日发布 2006年10月12日实施 2007年11月20日修订 2008年1月1日实施 重庆力帆机车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批准

1、目的 为规范、完善本组织三包件处理流程,明确各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确保售后三包新件的计划、备货、发运能顺利进行,系统开展三包旧件的接收、流转、解析、回复、清退、统计分析及质量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使用于本组织三包件全过程管理活动。 3、术语 a)引用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规定的术语。 b)“三包”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凡因本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经销单位、特约维修中心(站)及本公司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 4、职责 4.1配套课 1)负责售后三包新件的订货计划的接收、要货计划的下发、配件的准备及发运。 2)负责三包旧件的接收、核实、分类、传递、清退并对所清退配件进行建帐工作。 3)负责协助技质课督促配套厂家进行质量整改的推进工作。 4.2技质课 1)负责三包旧件的解析、判定故障原因、分类及三包数据的统计分析。 2)负责根据故障问题及故障原因从中提炼出需整改的质量信息,制定、推进整改措施、效果验证及切换决定。 3)负责质量整改后的零部件使用效果的追踪及信息反馈。 4.3生产课 1)负责三包旧件对配套厂家的清退、统计并对所清退配件进行统计建帐工作。 2)负责相关质量整改措施的实施工作。 4.4管理课 1)负责对质量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检查实施效果。 2)负责本办法的制定、维护、监督检查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并持续改进。 5正文 5.1三包新件管理流程 5.1.1订货计划的接收、清理及计划的传达 5.1.1.1全国各片区市场提出零部件需求计划给销售公司售后部后,由售后部对计划进行整理,对所需车型、状态、名称等进行汇总,并于当天上午十点钟下达初步订货计划给浙隆公司配套

“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为加强我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特制定“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一、“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的责任范围是全办事处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通过制定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及单位内部制度等形式,动员本村(居)的村民、居民和单位职工搞好住宅门前及厂、企、单位生产或办工场所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凡在本乡居住和生活的公民,均须遵守“门前三包”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生活环境的义务。 二、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应当承担以下“门前三包”责任: 1、包门前卫生。负责门前清扫、保洁,随脏随扫,全天保洁;不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严禁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在路边或倒入溪坑;生产废弃物有秩存放,集中处理,雨后铲泥,雪后扫雪,清除杂草。 2、包门前秩序。严禁门前乱堆乱放、乱停车辆、乱挖乱占、乱搭乱建、乱泼污水等,保持门前秩序井然。 3、包门前容貌。保持责任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墙壁、门面、橱窗等整洁卫生,维护门前栏杆、垃圾箱、电杆、行道树等不受损坏,广告、宣传资料集中张贴,严禁乱写乱画、

乱贴乱挂等行为。 三、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区划定:所称“门前”系指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农户的构筑物、建筑物的进出门,旁边道路、溪坑、围墙、栅栏。责任区划定为有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道路和溪沟中心线。无毗邻单位(农户)的,从房基线至整条道路和溪沟。 四、各企事业单位及农户承担“门前三包”责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接受办事处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确定专人并配备必要的工具,负责“门前三包”的日常维护管理,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无乱停车辆,无私搭乱建,无乱贴乱挂,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绿化设施保持完好。 五、加强“门前三包”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乡村办事处建设管理站实行季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中,对“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各村(居)、企事业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治不彻底、卫生隐患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产品-三包-及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产品"三包"及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我厂产品"三包"及检修工作的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产品“三包”和检修工作。 2、管理内容 2.1认真执行对销售后一年内和规定条件下贮存使用的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的制度。 2.2产品实行"三包"范围: 2.2.1变压器出厂后,在一年内尚未投入使用,经供电部门交接试验性能不合格,经本厂技术科检查产品完整无损确属本厂制造质量引起,应实行三包。 2.2.2用户在规定时间、条件下运行,变压器发生质量故障,经本厂技术科对用电现场和运行记录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产品完整,故障属制造质量引起,实行三包。 2.2.3产品密封面上所周密封件在产品使用半年内发现漏袖,应负责调换密封件。 2.2.4产品出厂一年内因焊接质量不好引起漏泊,经技术科外观检查,产品无碰伤,损坏属焊接质量引起,应负责补漏。 2.2.5因厂方错发产品,使用户无法投入使用,应负责包换,并承担运输费用。 2.2.6包装不符合要求,在运输中造成的破损或附件、配件、

零件的丢失,应负责补发 2.3附件、配件的供给 2.3.1产品密封件使用期超过半年,应由用户付款购买密封件配件进行调换,如需本厂协助者应按规定收费。 2.3.2由于运输部门野蛮装卸造成包装损坏引起附件、配件、零件丢失应由运输部门会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本厂按规定收费,负责供给。 2.3.3凡产品由用户自行提货,提货人应随机验收附件,确实无误后签收出厂,出厂以后丢失附件、配件及零件,应由用户自己付款向本厂购买。 2.3.4凡产品由本厂送货上门的,负责运送的同志必须随机验收附件,齐全后出厂,到达目的地后按随机清单点验交接,在运输过程中丢失的附件由本厂负责补发。 2.4产品的检修 2.4.1用户未按运行要求使用,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产品损坏,属本广的产品应给予检修,但要按规定收费。 2.4.2产品投入使用后,在包修期内出现故障,查由于用户擅自拆圭寸或处理而方法不当,造成混乱现象,无法判断故障的责任时本厂不负任何责任,全部修理费和所造成损失由用户负担。 2.4.3产品出厂后,困在运输吊装过程损坏变压器,应由运输部门会同保险公司赔偿损失,本厂按规定收费后进行检修。 2.4.4产品运到目的地完好,因用户在移位时引起碰伤损坏,或者没有及时安装使用,保管不善引起产品损坏,本广按规定收费给予检修。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3年第77号 为贯彻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我局制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3年7月4日 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和争议处理 技术咨询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制定汽车三包信息和专家管理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对争议处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上级质监部门

报送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使用情况。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组织建设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和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承担有关信息备案和信息分析工作;协助省级质监部门建立专家库,承担全国专家库的管理、技术交流与师资培训等汽车三包日常工作。 第二章汽车三包信息管理 第四条为了落实汽车产品有关经营者义务,鼓励经营者做出并履行严于汽车三包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便于消费者查询汽车三包信息,生产者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统一备案如下信息: (一)生产者基本信息。包含生产者名称、地址、邮编、组织机构代码、汽车三包客服电话、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Email等信息; (二)车型信息。包含车型的公告名称、商品名称和年款、发动机型号和排量、变速器型号、轮胎品牌和型号,以及其他相关配置信息等。 (三)生产者约定的销售和修理网点信息。包含销售者和修理者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地址、邮编、三包客服联系人、三包客服电话、手机、传真、Email等信息; (四)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车辆

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职责书(一): 门前三包职责书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职责要求 (一)包卫生:持续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持续职责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务必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职责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职责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职责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职责方(签章): 职责方代表: 门前三包职责书(二): 为建设优美、整治、礼貌、有序的城市,切实加强对城市市容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市长

效管理水平,根据《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现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职责书: 一、乙方职责 (一)门前三包职责范围 乙方的职责区按红线图范围(含墙外人行道)划分管理职责,即:从本单位各自门前、围墙外至路沿石边的整个区域的卫生、秩序、路树、绿化带(池)等均为门前三包范围。 (二)职责资料 乙方有职责按城市管理的要求开展门前三包职责制工作,确保职责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治、有序,对市容违章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向辖区城管部门举报。 1。包卫生。搞好建筑物外立面、天面、阳台市容环境卫生,负责每日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持续门前整洁,每周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清洗一次;如是机动车、非机动车修理点以及饮食摊(店)每一天清洗一次;自备垃圾容器,放置在门槛以内,严禁将垃圾扫出门外,垃圾应装袋存于容器内,待环卫工人收集;不得乱倒污水;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随地吐痰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 2。包绿化。负责管护树木花草,持续绿地干净整治,及时制止和举报损坏绿化设施、占道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3。包市容秩序。沿街墙面应持续洁净、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不跨门槛经营,不得占道经营、作业和在门外乱堆放、乱挂乱晒,门前如有流动摊贩乱摆卖应予以劝离;如是个体工商户店铺门前的招牌、店铺立面上不乱设广告牌、挡雨篷、遮阳伞等,凡需设置檐篷、遮阳布的,须经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用料;不得在规定停放区域以外停放车辆;门前招牌应持续整洁,文字规范,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错字、缺字;及时制止和举报乱摆卖、乱贴乱画、乱停放车辆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定期对职责区范围内的车辆停放标线进行冲洗,及时清理职责地段的违章广告。 4。根据职责地段范围的大小,单独或联合设置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设立门前三包执勤岗,市容卫生维护监督员上岗执行任务须佩戴统一的标志。 二、甲方职责 (一)负责及时、准确地给乙方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并抓好落实。 (二)对乙方落实门前三包职责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三)公布举报电话(举办电话: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事项。 (四)对成绩突出的乙方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授予门前三包达标单位牌匾;对不履行门

三包服务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为规范售后三包服务管理过程而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分公司的三包服务处理过程。 2 职责 2.1 企管处负责组织制定销售服务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 2.2 销售处、客户服务中心及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按本制度实施。 2.3 财务处负责审核三包服务帐目并列入成本核算。 3 规定 3.1 工作管理 客户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管理按Q/WN.852.596《客户服务中心工作规范》执行; 3.2 服务管理 售后服务管理按Q/WN.812.101《售后服务规定》执行。 3.3 退货管理 3.3.1 总要求:每批退货电机应在事先得到我方确认的情况下才能接受。所有退货电机要挂牌标识或在退货单上标注,以标明故障类别或退货原因,便于我方接受时的鉴别、处理。由我方派出人员现场判别、确认的,我方服务人员也必须立即给予标识。 3.3.2 经营性退货(过久返工、调换、清欠债务、延期拒收、发货错等) a)遇到经营性退货必须经销售处负责人同意或确认,电机由驾驶员带回后,由销售处负责人在“接受单”上签字,转入三包电机返工处理程序; b)“退货电机接受单”按联注分发,其中一联交财务处,其退货损失费用计入经营成本; 3.3.3 三包性退货(质量缺陷、运输损坏、使用不当故障等) a)由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或确认,电机由驾驶员带回后,由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在“接受单”上签字,转入三包电机返工处理程序; b)三包组应建立三包电机台帐,将接收的三包退货电机及时登记到台帐上;“退货电机接受单”按联注分发,其中一联交财务处,其退货损失费用计入质量成本; 3.3.4 三包电机返工处理程序如下: a)服务中心接收退货电机后一般按照以下两种情况分别处理:一)对于特殊电机、H200及以上电机、重点用户电机等交由对应车间返回处理,经清理、修整、试验、补漆、检查无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合格电机交回三包组拆解,合格零部件回用,不合格零部件报废;二)其它普通电机由三包组进行清理、拆检、返工、试运转合格后转对应装配车间试验、补漆、检查无碍后重新办理入库手续入库;不合格电机退回三包组拆解,合格零部件回用,不合格零部件报废; b)车间接受三包电机返工、复试,向三包组出据试验检查单以备三包组计工,试验合格电机填写入库单入库,入库单上要注明“三包电机”字样,以便销售、财务对帐与核算。 c)在处理、维修三包电机的过程中,维修人员如判定电机故障属于制造责任的,应做好记录(电机型号、出厂编号、出厂日期、故障类别),以便于进行质量追溯。 d)对于中心高在280及以上的大电机,修好后在铭牌上注明三包记号(在型号后标注“sb”字母),入库后原则上由销售处安排发回原退货单位。 3.4 领发料管理 3.4.1 领料与使用 a)售后服务人员根据服务需求对需领用电机零部件及维修材料填写领料单(三联),经服务中心主任审核批准,到对应仓库或部门领取。领料单填写项目应完全、准确,用途栏应注明服务单位名称或“三包电机复修更换用”,将核算联转交财务核算组。 b)领料人在领料时应认真核对所领物品品名、材料、规格,核对无误后方可领取。对所领物品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妥善保管。 c)服务人员到用户处更换好所领物品后,应填写服务档案卡,将更换零部件情况记录在内,并由用户签字确认。三包组复修更换的零部件也应及时做好台帐登记。 d)领用零部件原则上以旧换新,三包组对换下的旧零部件要列出清单,除质量分析用外,其余交由公司按废品统一处理。 3.4.2 发料与记帐 a)仓库保管员按领料单确认后对应发货,记帐或录入ERP系统时应按服务中心名下对应入帐。 b)财务处对服务中心所领用的材料、零部件按月汇总造册,报分管副总审核,方可划

“门前三包”制度

“门前三包”制度 美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创造,每个村民都有享受良好环境卫生的权利,也应有维护改善卫生环境设施的义务,各农户,要负责搞好各自门前的卫生保洁、绿化和秩序。落实好环境卫生“门前三包”保洁制度。 1.包卫生保洁: 即负责清扫门前垃圾和清除痰迹等污物,制止他人在门前乱吐、乱丢、乱倒,保持门前及责任范围内的废物箱、护栏、窨井等设施的清洁卫生。 2. 包绿化: 即负责管理责任范围内的花草树木,清扫树圈草坪绿地,不许任何人破坏、占用公共绿地。 3.包秩序: 即负责不在门前乱堆乱放物品、乱贴、乱挂; 不出现有碍村容村貌的现象; 不使用高音喇叭和高声播放音响。 对他人在自己门前造成上述状况,或其他影响社会秩序的,应尽力劝阻,如不服管理,应及时向村支部和村委会报告。村庄是我家,我们共同爱护他,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创造整洁卫生、舒适的美好家园,大家一起共同努力。

村规民约 为切实做好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建设“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希共同监督遵守。 一、大力宣传清洁乡村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家园清洁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 三、推行家畜圈养,实行卫生厕所。 四、确保村主干道路面及两侧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私搭乱建现象、无垃圾,保证道路畅通。 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社会公德。 六、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堆放建筑材料。对于建筑遗弃物,应及时清理。 七、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八、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通用范例

XXX单位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XXX单位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人居环境,按照创建XX省文明卫生城市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门前三包”责任地段范围:从XXX单位(以下统称“门前三包”责任单位)门前、建筑物墙基(滴水范围内)、围墙及围墙内。(范围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定)第二条责任单位在所属责任地段内,必须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一)包环境卫生。责任单位负责将生活或经营产生的垃圾投入在自备废弃物容器内,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内,垃圾袋装、桶装后应放置在室内或环卫部门指定的收集点,禁止占用人行道或绿化带堆放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每日对责任区进行清扫、保洁和维护管理,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污水污物等;制止乱倒、乱泼、乱扔、乱堆及随地吐痰等破坏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市容秩序。责任单位负责清除责任区内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的乱张贴、乱牵挂、乱喷涂、乱写画等现象,做到责任区内无违章搭建构筑物、遮阳棚等,杜绝擅自挖掘人行道、乱停车辆、违规占道经营(含占道娱乐、占道堆放物品)等有碍市容的行为。 (三)包绿化美化。责任单位负责自身门前临街花台、花草树木的管护和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绿地干净整洁;禁止在责任区树木上乱拴、乱挂、乱钉、乱刻、乱画;禁止破坏绿化设施或占用、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第三条对责任地段内有随地吐痰、乱扔乱弃、乱停乱放、乱摆摊、乱堆杂物、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设广告牌等现象,不履行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到目标的责任单位或个人,由XXX单位对其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视情节严重,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由XXX单位负责解释。 XXX单位

“三包件”管理办法

“三包件”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三包件”的领用、旧件的处理,为顾客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三包服务,以使顾客满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用户来厂进行“三包”服务 2.1赔偿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上,领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或盖质管部章和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同时,领料单和退库通知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赔偿原因。 2.2赔偿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下,领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签字或盖质管部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同时,领料单和退库通知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赔偿原因。 2.3赔偿零件价值在50元以下,领料时应由售后服务人员在领料单和退库通知单上注明该车厂编号和赔偿原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 3.外出进行“三包”救急服务 3.1维修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上,借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或盖质管部章和总工程师共同签字,库房保管员方可借出,同时,借料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维修原因。 3.2维修零件价值在300元以下,借料时应由质管部主管签字或盖质管部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同时,借料单上应注明该车厂编号和维修原因。 3.3维修零件价值在100元以下,售后服务部人员可就近购件处理,同时发票上用户签字注明该车厂编号和维修原因。 4.维修服务站进行“三包”服务 维修服务站根据所在地区“峨眉山、科威达”牌客车的拥有量,每月向我公司提供售后三包常用件的备件请示报告,由质管部根据上两月的维修三包换件情况和当月客车的服务站所在地区的销售量,对服务站提出的备件请示报告进 行审核,并提出建议,由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示后,由质管部开出领料单,并盖有质管部章,库房保管员方可发放。

5.“三包”旧件管理办法 5.1凡经“三包”换下的旧件,由质管部按要求填写“三包服务赔偿单”。 5.2公司人员去进行“三包”服务 换件后,旧件必须带回工厂。在偏远山区服务且无铁路的,小件必须随身带回;大件或小件较多的,必须与用户协商送到就近火车站发回,特殊情况需向质管部主管汇报,请示处理意见。 5.3由维修服务站进行“三包”服务 换件后,旧件由维修服务站保管,公司质管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回收。对重大质量问题件,换下旧件后两日内必须回收,回收方式由质管部与维修服务站约定。 5.4回收的旧件应交回各库房,库房保管员收到旧件后应在“三包服务赔偿单”上签字,并将旧件分类放置。 5.5库房保管员收到旧件后,通知质管部对其进行鉴定,并做出是清退“三包件”还是作为售后服务补偿件等的结论。 5.6对于需清退的件,配套部负责将接收的“三包件”定期向有关配套厂进行清退。 5.7售后服务补偿件作为废品定期作处理。 本管理办法由四川科威达车业有限公司质管部制订并解释。 6.记录 三包服务赔偿单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前三包”管理行为,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环境,根据《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沈阳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内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集贸市场开办单位、建设工地建设单位、拆迁工地施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居民住户等(以下统称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三包”责任制,是指责任人在本办法划定的“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对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实行“包环境卫生、包美化绿化、包市容秩序”的制度。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与“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的规范制定、组织、监督、指导和考核等工作。 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责任人未履行责任制和责任区范围内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 公安、市场监督、房产、建委、财政、交通、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是指单位或个人所有、使用或者管理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范围以及管理范围。 责任人“门前三包”范围: (一)纵向:建(构)筑物沿街总长; (二)横向:建(构)筑物(包括围墙)的墙基至与城市道路设施的分界线; (三)立面:建(构)筑物的外立面。 具体范围无法确定的,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组织相邻责任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区、县(市)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告知。跨行政区域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确定并告知。 第六条责任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应当达到下列要求: (一)环境卫生:地面无瓜果皮核、烟蒂、纸屑等垃圾污物,无积水、积雪;垃圾分类并袋装,定点、定时投放;不得将垃圾等扫入道路、下水道、绿地和他人责任区。 (二)美化绿化: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洁、美观,楼体粉饰;立面及玻璃橱窗内外无张贴、涂写、刻画、悬挂等现象;牌匾及亮化设施按要求设置,无破损、残缺、污浊等现象;门前绿地、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整洁卫生,无倚树搭棚、践踏草坪、擅自占用绿地、钉钉拉绳等损坏树木、花草及设施的行为。 (三)市容秩序:无门前设摊设点、占道经营、占道加工生产、乱摆乱堆杂物、乱搭乱建、乱停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行为。 (四)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区、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城市治理网格化的要求,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勤务区分级管理模式,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与责任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责任书应载明责任人名称、地址、范围和要求等内容。责任书应当在责任人办公或者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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