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财务知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核定表

2020年(财务知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核定表
2020年(财务知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核定表

(财务知识)市经济适用房核定表

记编号:

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核定表

申请人姓名:身份Array证件编号:

户籍所于地:区(县)街道(乡镇)居委会

街(胡同、小区)号(楼) 单元室

现居住地址:区(县)街道(乡镇)居

委会

街(胡同、小区)号(楼) 单元室

通讯地址:邮编:

移动电话:固定电话:

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印制

填表说明

壹、核定表封面及表中第1-4页由申请家庭填写;第5-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13页由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填写的专用申请核定表,申请人应具有市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收入和资产总额符合市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填写壹式三份。

四、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壹填写,不需申请家庭填写。

五、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推举家庭中壹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申请家庭申请人。

六、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由申请家庭成员和其他共居家庭成员的所于工作单位填写、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于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且签署意见、盖章。

七、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于职人员交申请人所于单位核准盖章且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且签署意见、盖章。

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申请时家庭收入已超过规定的准入标准,

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八、申请家庭年收入核定意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核定填写。

九、特殊情况家庭认定:

被拆迁家庭包括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重点工程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旧城保护和改造外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

承租危房的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且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的住房。

老人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之上(含60周岁)。

严重残疾人员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中有区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

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壹人之上患有经医疗卫生部门确定的特殊病种。

优抚对象持民政部门颁发的优抚证件,包括:《革命烈士证明书》、《革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革命伤残军人证》、《定期抚恤领取证》、《定期补助领取证》及区(县)之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优抚对象身份的关联证明。

十、收件日期为申请家庭按要求交齐各种材料的正式受理日期。

申请承诺书

申请家庭成员已知晓我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遵守国家和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关联规定,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们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

房和资产情况及伪造关联证明等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取消申请资格,且接受行政乃至刑事的处罚。若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同意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若构成犯罪,愿意接受刑事处罚。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承诺若获得批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将按规定退出原住房或降低壹个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且授权,市、区(县)、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于审查资格条件时,向有关单位(如劳动、工商、税务、公安、金融等)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同意且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查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关联信息资料。

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之上承诺,且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申请人、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及监护人):

①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②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③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④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⑤共同申请成员签字: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⑥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家庭成员情况

申请家庭住房情况

申请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

申请家庭承租(拥有)原住房处置意见

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关于项目申报中一些财务的基础知识

关于项目申报中一些财务的基础知识 虽然每年都有很多企业在申报各种政F项目,但是还是有部分企业对这方面不是太了解,有些甚至都没有听说过,那么今天对于做过项目申报或者正在进行中的朋友说一下关于项目申报中涉及的财务基础知识,希望对于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们能有一些基本的帮助。 一、首先讲讲财务与会计的关系:财务,概括的来说就是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运动,体现着企业和各方面的经济关系。反映的是财产和债务情况。会计,就是指会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数据的记录,核算,报告的过程,是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的。 二、报表的类型: 1、根据财务报表所提供信息的内容以及重 要性分为主表和附表:主表即是主要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附表是对主表中无法详细反映的一些重要信息所做的补充说明。 3、按财务报表编报期间的不同,又分为中期财务报表(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和年度财务报表(其中《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按财务报表编报主体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母子公司)。 三、接下来简单介绍下几个比较常见的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项目,所谓的货币资金就是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什么是存货呢?钱压在原材料上、商品上,这就是存货。那么什么是应收账款,我给了你东西了,钱还在你手上,这就是应收账款。什么是应付账款,就是说你给了我东西,我钱还没有付给你,这就是应付账款。钱用在设备厂房上面叫固定资产。研发钱用在研发,并有成果,这个就是无形资产,钱是借来的,一年之内就是短期借款,一年以上就是长期借款,钱是占用内部员工的,就是还没有发工资,应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

注册公司必须要了解的10个知识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企业,财务永远是企业运营的关键。有些企业在成立初期,公司制度并不健全,各个部门员工也参差不齐,但财务作为公司的重中之重,是必须要管理好的。那么关于财务方面的知识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注册公司后必须要了解的10个财务知识。 1.新注册公司的会计人员先做什么事? 新注册的公司,初始化状态,会计人员首先要做的是考虑财务的“顶层设计”,即建立和完善各项有关于财务的规章制度,确定公司即将使用的会计准则、制度,确定会计核算方法和涉及到的税种类型,准备建立账簿。 2.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一样吗? 不一样。注册资金是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与实有资金相一致,注册资金包括流动资金和固定资金,它反映的主要是企业的资产规模。注册资本是指由企业投资人认缴的,并向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注册的出资总额。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不得随意抽回,注册资金却随着实有资金的数量变化发生增减变化。 3.新公司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一般公司刚成立,一般是投资人或者股东出了钱,存进银行账户、购买存货或者添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等。因此第一张记账凭证大致为如下式样: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存货/等,贷:实收资本”;如果不是以股东名义注明投资款的形式打进基本户的,则:借:固定资产/存货/XX费用等,贷:其他应付款——某某人。 4.新公司应该建立哪些账簿类型? 新企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统一的国家会计制度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通常来说,设立的账簿类型主要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备查账等。 总账用于分类登记企业全部经济业务,明细账用于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较为细致。日记账包括银行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备查账是辅助性质的账簿,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性设立,不做强制规定。 5.建账的大致流程是什么? 新企业要根据行业要求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选取符合需要的账簿,再根据日常业务进行会计登记和处理。 主要流程为:根据企业性质,选择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依据企业的业务量及账务处理程序,准备账簿;合理选择会计科目,主要看行业和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财务软件系统信息初始化,建立账套。 6.哪些税种到地税申报?哪些到国税?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财务会计基本知识[1]

财务会计基础知识培训 一、会计的概念:(什么是会计?) 会计是利用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记录、分类、汇总和分析考核等方法为企事业及相关部门提供所需要的经济信息的信息系统。同时它本身也是现代化经济组织,实行现代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会计的职能(会计是干什么用的?) 会计具备两个作用: 1.会计核算:是指利用一套专门的方法把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其成果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真实地反映出来。 名词解释: 1)专门方法:是指设置会计科目和帐户,编制和审核会计凭证(记帐依据),利用复式记帐法登记帐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会计报表。(通俗点说就是记帐、算帐、报帐) 这些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配合使用的,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将其纳入规定的会计科目并填制相关的会计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运用复式记帐法将其记入相应帐簿,再根据帐簿资料中反映的经济信息进行成本计算,进行财产清查后求得帐实相符,最终编制完成会计报表。 2)经济活动:包括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情况,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各种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以及财务成果(利润)的计算、分配和处理情况。 2.会计监督:以会计资料为依据,控制企业经营活动按预定的计划目标进行,使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财经法规的前提下,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工作有那些特点: 1.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的记录。 2.会计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 3.会计记录必须以合法的凭证为依据。 四、会计的对象(即会计核算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定义了会计核算的六项内容(也称六大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静态反映企业某一时点的(月末、季末、年末)全部财务状况,最终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来体现。 收入、费用、利润是动态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一个月、一个季度、一年)经营成果,可通过编制损益表来体现。 名词解释: 1)资产:是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资产、债权和其他权利。2)负债:是指企业应该承担且能以货币计量,需要用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它是企业经营资金的一项重要来源。 3)所有者权益:指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净额,也即企业的净资产。 4)收入: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或营业以外的收入。 5)费用: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和物力消耗的综合,包括购买商品的商品销售成本(即商品的买价)、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6)利润: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也即企业一定时期的全部收入减去全部支出后的差额。 五、会计恒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_规章制度 2020最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8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已经出台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最新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中规定,销售对象主要是家庭年工资收入3万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教师和离退休职工。须由职工所在单位(无固定职业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住房、收入情况调查和审查证明。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最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3、怎么购买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19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19×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19×0.0005=171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

财务会计基础知识

财务会计是会计人员以货币为基本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式,主要为企业外部有关方面,提供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财务状况变动情况的信息`,并全面介入企业内部各项业务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管理会计则侧重于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服务。它采用灵活而多样的方法和手段,为企业管理部门正确地进行最优化管理决策,提供有用的资料。 简述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区别 一、工作的侧重点不同 财务会计的侧重点在于根据日常的业务记录,登记账簿,定期编制有关的财务报表,向企业外界具有经济利害关系的团体、个人报告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其具体目标主要为企业外界服务,财务会计又可称为“外部会计”。 而管理会计的侧重点在于针对企业经营管理遇到的特定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以便向企业内部各级管理人员提供预测决策和控制考核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其具体目标主要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管理会计又可称为“内部会计”。 二、工作主体的层次不同 财务会计的工作主体往往只有一个层次,即主要以整个企业为工作主体,从而能够适应财务会计所特别强调的完整反映监督整个经济过程的要求,并且不能遗漏会计主体的任何会计要素。 而管理会计的工作主体可分为多层次,它既可以是整个企业的主体,又可以将企业内部的局部区域或个别部门甚至某一管理环节作为工作的主体。 三、作用时效不同 财务会计的作用时效主要在于反映过去,无论从强调客观性原则,还是坚持历史成本原则,都可以证明其反映的只能是过去实际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因此,财务会计实质上属于算“呆账”的“报账型会计”。 而管理会计的作用时效不仅限于分析过去,而且还在于,能能动地利用财务会计的资料进行预测和规划未来,同时控制现在,从而横跨过去、现在、未来三个时态。管理会计面向未来的作用时效摆在第一位,而分析过去是为了控制现在和更好地指导未来。因此,管理会计实质上属于算“活账”的“经营型会计”。 四、遵循的原则、标准不同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统一会计制度,以保证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报表在时间上的一致性和空间上的可比性。 而管理会计不受《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统一会计制度的完全限制和严格约束,在工作中可灵活应用预测学、控制论、信息理论、决策原理等现代管理理论作为指导。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正式出台

经济适用房交易政策正式出台,5年内差额补交70%土地收益(2008-4-16 9:56:35) 分类:市场动态标签:段宗树搜房博客经纪人 |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统一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销售,并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按原价出售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3.购房人查验房屋和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买卖双方信息,出具相关证明。 4.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三)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产权人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产权人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3.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4.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记“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的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售或作为实物配租房源向廉租家庭配租,所需回购周转资金由各区县财政统筹安排。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版必背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1.会计主体 ◢界定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独立核算的事业部、分公司; 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集团等。 2.持续经营 ◢界定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 ◢只有设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才能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 应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包括摊销)等,都是基于企业是持续经营的。 3.会计分期 ◢将持续不断的经营期间划分为一个个首尾相接、间距相等的会计期间,这种划分是人为假定的。 ◢会计期间通常包括年度和中期,年度的划分通常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季度以及半年度。 ◢应用: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进而有折旧、摊销、递延这样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4.货币计量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货币计量,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不使用其他计量单位。 ◢应用:我国境内的企业,其会计核算通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货币计量的局限性: (1)货币计量的背后隐含着币值不变的假设 会计业务中常常将不同时点的货币金额进行汇总比较,这是以币值不变为前提的,这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持续通货膨胀的冲击。 发生剧烈的通货膨胀时要启动通货膨胀会计或物价变动会计。 (2)有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

比如,企业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 基于以上两点缺陷,需要通过报表的附注等表外披露来弥补货币计量的局限性。 5.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Beijing affordable housing application conditions docu 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文档3篇 前言: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 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 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本文档根据细则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2、篇章2:北京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 3、篇章3: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 品房。大家知道北京市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吗?申请的条件又 是怎样的呢?下文就等小泰告诉你们吧! 篇章1: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指以微利价出售给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 品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

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 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实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篇章2:北京经济适用房怎么购买【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具体的程序是:(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 具的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 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 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 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下面给大家分享财务税务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计算方式。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 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

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确认备案表》.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细资料(包括街号、楼号、楼层、房号、户型、面积、价格或预计价格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财务会计基础知识讲解

公司理财 第1讲财务管理基础知识(一) 【本讲重点】 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会计的基础知识(一) 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重点提示】 财务与会计的涵 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评价现行财务制度 财务与会计的涵 1.会计 会计工作主要是解决三个环节的问题: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会计报表

2.财务 财务不是解决对外报告的问题,而是要解决企业部资金运作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涉及到预测、决策、控制和规划。 财务所要解决的是如何筹集资金,筹集资金以后如何进行投资,项目投资完成以后,在经营过程当中营运资本如何管理,以及最后盈利如何分配的问题,它 财务与会计的关系 1.理论上财务和会计的关系 过去理论上对财务和会计的关系有三种看法: (1)大财务:财务决定会计; (2)大会计:会计决定财务; (3)平行观:财务和会计是一种平行的关系,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 2.实务上财务和会计的关系 实务上这三种观点不可能同时存在。在我国会计实务中,只有一种观点,即:财务决定会计,财政决定会计,同时财政还决定财务。 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财务和会计的关系就是一个大财务的思想。大财务的思想实际是计划经济的思想。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种局面,它有什么弊端? 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我们实际上遵循的是一个大财务的思想,甚至到目前为止,在我们国家的管理体制当中基本还是这样一个思想,如果把财政这个因素考虑进来,那么实际上是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也就是说我们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到现在为止都是由财政部门制订和颁布的,财政部门始终是从国家的利益、国家的立场上来制订各种财务制度,进而通过财务的各种标准来制约会计核算,所以财务决定会计它的根源实际上是一种大财政的思想。 还有税务的问题。财会工作经常打交道的一个部门就是税务部门,但是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也有关系,实际上在我们国家财政还决定税务,税务再影响会计。所以会计核算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到目前为止都是从国家的角度来对这

财务管理知识归纳

财务管理知识归纳

企业的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个体户) 合伙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等) 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简表) 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 资产行次年初数年末数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 行次年初数年末数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资产总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合计 收入—成本—费用=利润 损益表 企业的目标就是从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收入,实现利润。 企业在取得收入的同时,也必然要发生相应的成本与费用。 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高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包括为生产产品、提高劳务而发生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直接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种成本,包括直接原材料、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支出。 间接成本是指间接为生产产品而发生的各种成本,包括管理人员的工作、一般消耗材料费、修理费等。 费用是指不计入产品成本,在某一个会计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财务成果。

损益表(简表) 项目行 次本月 数 本年累计 数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净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_规章制度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_规章制度 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0-04-08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又出台了什么新政策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2019经济适用房的买卖最新政策,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19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经适房政策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经适房政策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经适房政策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经适房政策一、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经适房政策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经适房政策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二、如何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1、购买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房屋成交价1.5%的契税、5元印花税外,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购买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按不高于原购房价格来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淡须满足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所购置的二手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所购房屋仍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例:某购房人经职位等审核后,购买标准核定为最高4000元/平方米,面积在70平方米以内,即总价在280000元以内的经济适用房,若购买一套面积为80平方米,原购价格为4100元/平方米,未住满5年的二手经济适用房,其购房总价为328000元,超过了核定的280000元的购房标准,则超出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即补交(328000-280000)×10%=4800元。并且此房屋仍然按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管理。2020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相关内容:2020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正式施行了,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近年来,我国互联网广告发展突飞猛进,大有超过传统媒体广告的势头。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广告将不再泛滥,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最新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随着互联网广告的快速发展,暴露出来的法律合规问题日益明显。

新公司成立的财务知识

新成立的公司财务工作第一个月必须会的10个专业问题 1、到新成立的公司会计人员要考虑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答:首先要考虑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然后,考虑新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核算方法和涉及的税种;最后,开始建账。 2、新成立的公司要做的第一张记账凭证是什么? 答:企业一设立的第一张记账凭证肯定是:借:银存存款/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贷:实收资本。 3、第一个月作账必须解决的一个小税种? 答:一、增值税税额计算;二、计提地税税金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三、其他税种计算及缴纳正常月份,企业只需考虑计算增值税及计提的地税税金,但个别月份如季度、年末结束应计算缴纳所得税;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按季度或半年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 4、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应到哪儿办理?办理的程序是什么? 答:(一)有限公司应当办理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国税、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各一枚 5、验资报告(企业留低) 6、公司章程一份 (二)有限公司费用 1、核名费用30元 2、验资费用1000元(此为50万下,验资按注册资本收取) 3、工商注册费0.08%(按注册资本0.08%收取) 4、代码证费108元 5、国、地税100元 6、刻章600元(各地区有差异) (三)有限公司办理程序: 1.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 银行开立验资临时帐户存钱验资; 3.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 刻章公司刻章;(公安局批准的企业) 5. 当地技术质量检验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6. 当地地方税务局办理地税登记; 7. 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国税登记; 8. 银行申请设立基本户; 5、如果公司只涉及地税税种,还要不要办理国税税务登记? 答: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新办企业必须在领取工商执照起30天内办理税务登记。实际工作中,为了尽早取得发票开始经营,应在拿到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立即开始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国税登记到办事大厅国税登记窗口办理。合伙企业,如果没有销售行为,只是提供服务(不含修理、修配行业),不需要办理国税登记。 6、建账时一般需要哪几本账?

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较多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开发经济适用房究意有哪些优惠政策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较多税收优惠政策。那么开发经济适用房究意有哪些优惠政策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

财务会计基础知识考试试题

上海2009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试题 上海市二00九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会计基础》试题 一单项选择(本类题共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复式记账要求对每一交易或事项都以()。 A. 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B. 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C. 不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 D. 相等的金额在总分类账和两个以上相应的明细账户中进行登记 2、对某项交易或事项表明其应借、应贷账户及其金额记录称为()。 A. 会计记录 B. 会计分录 C. 会计账簿 D.会计报表

3、康宁公司“原材料”总账账户下设“甲材料”和“乙材料”两个明细帐户。2009年3月末,“原材料”总账账户为借方余额450 000元,“甲材料”明细帐户为借方余额200 000元,则“乙材料”明细帐户为()。 A. 借方余额650 000元 B. 贷方余额250 000元 C. 借方余额250 000元 D. 贷方余额650 000元 4、企业申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而向承兑银行交纳的手续费应计入()。 A. 管理费用 B. 财务费用 C. 生产成本 D.销售费用 5、不属于无形资产的是()。 A. 商标权 B. 专利权 C. 非专利技术 D.商誉 6、万豪公司系小规模纳税企业,2009年3月销售甲产品1 000件,开出普通发票中的总金额为123 600元,增值税征收率为3%.对于该笔业务,万豪公司确认的应交增值税为()元。

A. 3 708 B. 3 819 C. 3 600 D.4 000 7、泰明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9年3月收购农产品一批。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买价为950 000元,款项以现金支付,收购的农产品已验收入库,税法规定按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该批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元。 A. 950 000 B.827 000 C. 840 708 D.826 500 8、宝来公司2008年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 500 000元。2008年,宝来公司以盈余公积转增资本300 000元,实现利润总额3 000 000元,应交所得税1 000 000元(实际上交900 000元),提取盈余公积200 000元,向投资者分配利润100 000元。宝来公司2008年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为()元。 A. 3 00 000 B. 3 100 000 C. 3 500 000 D. 3 400 000 9、不需要采用订本式账薄的是()。 A. 总分类账 B. 固定资产明细账 C. 库存现金日记账 D.银行存款日记账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军队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 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 第516号/1999年12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军委《进一步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队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军队单位组织建设,享受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划拨土地、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等优惠政策,建成后主要出售给军队人员的住房。 第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统筹规划,按需建设,注重质量,规范运作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四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是军队基本建设的组成部分。组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国家、军队的有关标准规定。 第二章建设方式 第五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当适应社会化保障的要求,采取集中统建、单位自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可以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 第六条驻军比较集中的城市,尽可能由军兵种、军区(以下简称军区级单位)或者省军区组织统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贷款、统一建设、统一出售、统一管理。 第七条师(含)以上机关、院校、医院、科研单位等,缺房较多,且有经费和建房用地,建成后能够实行物业管理的,经批准,也可以组织建设。 第八条向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出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由军区级单位统一规划建设。 第九条购买地方经济适用住房,一般由单位组织协调。单位统一购买的,应当报总后勤部批准;个人需要支取住房补贴购买的,由军区级单位后勤(联勤)部批准。 第三章建设用地 第十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采取向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划拨和军队内部合理挖潜解决。 第十一条申请划拨土地建设的,用地单位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上报建设用地计划,经总后勤部审核后,列入下一年度军队建设项目用地计划。 第十二条使用军用土地的,建设用地应当位于售房区或者独立的空闲营区。对适用于与军内外单位合作建房的军用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使用军用土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总后勤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收取住房预售款、申请住房补贴和贷用住房公积金筹集,不得占用单位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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