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项目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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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核心之一,也是实施阶段控制的重要方法。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所有工作的核心和根本,一切工作都必须按照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去履行。
建立以项目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项目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的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所以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条款的落实和合同目的问题,更有利于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素质的提高。
关键词:项目合同管理合同
引言
项目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项目管理中。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承包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了发达国家经济建设的基础。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是双方最高行为准则,也是对双方争执判定的法律依据。因为只有合同才能把项目各方当事人复杂的合同关系明确下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保证项目的成功。
1.相关的基本理论综述
1.1合同管理的概念
合同管理就是保证卖方的行为符合合同的全部要求。严格地履行合同,商议合同双方的共同义务。对于具有多个产品和服务供应商的大型项目,合同管理的一个重点就是管理各个供应商间的组织关系。一般来说,项目经理必须同时是合同经理,并且,项目经理应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将合同管理授权给合同专业人员。
1.1.1项目合同
项目合同是指项目的需求客户(或项目委托人)与项目的承约商(或项目的被
委托人)之间为完成确定的项目所指向的目标或规定的内容而达成的协议。项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必须明确。
1.2项目合同管理
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对作为项目合同的当事人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
1.3项目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项目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工作内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项目合同管理。
2. 深圳市乡镇集体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乡镇集体企业粗放式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直接制约着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深圳市乡镇集体企业的原始人员班底大多以原本地村民为主,文化素质低,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下面针对深圳乡镇集体企业工程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和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来深入了解一下项目合同管理方面的知识
2.1 深圳市乡镇集体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现状
由于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的工作始终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任务是相当复杂、繁重的,业主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有:1)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起草和审查,协助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标和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2)参与和工程项目施实有关的合同的谈判工作。
3)为工程预算、定标、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提供决策依据。
4)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
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5)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和各种工程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差,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诊断,及时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进行工程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工程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审核工程改变更资料,督促落实变更措施。
2.2 深圳市乡镇集体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2.2.1乡镇集体企业的合同意识较淡薄。
一些乡镇集体企业不按照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私下合同”,屡禁不止。工程的招标及签订主要靠拉关系,走后门这种不规范的操作行为进行。对外实行阴阳合同,即,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私下合同”,和“正规合同”。“正规合同”,即按照《施工合同文本》起草,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当事人并不真正去履行它,它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而“私下合同”,则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利另行订立的,它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会给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
2.2.2招投标阶段与合同签订不衔接
在招标过程中,需要进行合同的要约、承诺、合同谈判和最终中标、签订合同的过程。合同一经签订就有法律效应,受法律保护。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书的内容与施工合同不一致,导致工程招标管理与施工合同管理严重脱节。
2.2.3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于草率。
有些业主因急于开工,与承包商只草签一份简单的协议便要求上马,但随着工程进展,双方分歧不断,合同根本无法签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发生有些业主违反合同条款的规定,拖欠工程款。有些承包商则擅自违约,在施工中偷工减料,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工程项目超投资、超预算的情况比比皆是。
2.2.4合同变更意识淡薄
当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容有变更时,业主往往只是与承包商就变更事宜达成口头协议,而未进行及时进行合同变更和达成书面确认。这使业主的权利和义
务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使承包商产生索赔理由,最终造成合同纠纷和巨大损失。
2.2.5缺乏合同管理需要的专业人才
一些乡镇集体企业员工普遍文化水平较低,由于领导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造成了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稀缺。而合同管理需要大量知识经验丰富、知识面宽、专业化程度高的素质人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已成为我国建设单位实行专业化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
3.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3.1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意识,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诸如深圳乡镇集体企业这类既非专业的工程项目投资公司、工程项目又比较多的业主单价位,必须增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3.2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应建立合同管理组织,使合同管理专业化。
应建立合同监督、审查制度,确保工程项目合同的严密性和可行性。在施工合同的管理上,应重视合同签订前的谈判、起草和阶段的工作。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在顺序上是合同管理工作一开始就要面对的工作。通过该阶段的有关工作,可以有效地沟通双方的意见,对相关的问题达成一致,避免日后因误解而产生纠纷;通过谈判,最大限度地将本单位的意图在合同上体现出来,争取利益最大化。
3.3加强合同审查工作,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及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合同的审查工作,首先要进行合同效力审查,从签订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以及签订程序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保证所订立的合同不管是形式还是内容都不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无效合同的产生。同时也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使工期、质量、工程造价、责任、义务等符合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