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及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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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及实践活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在大学生中开展科技活动创新精神,积极推进我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深入持久开展,切实提高大学生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一、目的意义

1.培养学生学术探索和与研究的学习习惯,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促进课内学习与课外学习的有机融合。

2.增强师生间的交流,促进教师教学和科研的有机结合,在师生间营造一个更为浓郁的学术研究氛围,增进“教学相长”。

3.提高各语音室、英语角等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率,促进更多的语音室成为开放性语音室,为增强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供一个更好的教学环境。

4.加强大学生科学求真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的培养,促进优秀人才和成果的涌现,为我系在院级、省级、国家级等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中取得良好的成绩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1.由学院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委员会统一领导,系科技创新活动小组具体指导。

2.成立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及实践活动管理小组。

3.小组构成:组长:张建佳,谭胜华

副组长:李气纠,段良亮,高芳,周南,王建霞

组员:陈军平,林彰立,肖杉,杨彦琦,袁颖丹

陈欢欢,史景军,谭政清

办公室: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及实践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外语系203房,办公室主任由周南老师兼任。

三、项目构成及经费来源

1.项目构成

(1)教师申报的研究项目:教师结合本人的科研项目或教学科研工作,提出一定量的适合本科生的研究项目,经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及实践管理小组

评审通过后纳入本项目立项范围。

(2)企业或个人委托研发项目:学校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经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及实践管理小组评审通过后纳入纳入本项目立项范围。

(3)学生自行申报的研究项目: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自行提出研究设想,确定相关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提出立项申请,经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

创新及实践管理小组评审通过后纳入本项目立项范围。

2.项目经费来源

(1)学院设立的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和实践项目专项经费;

(2)政府、社会团体、企业提供的研究项目经费;

(3)教师的科研经费;

(4)外语系提供的配套经费;

(5)自筹经费。

四、项目要求

1.项目申请人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老师,但项目实施主体是学生,教师仅为指导人员。2.项目立项后,由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日常管理、进度监控、条件保障和经费使用审批等,对于学生个人申请的项目,外语系至少为其配备一名指导教师。

3.项目实施的主体是学生,因此项目的难度应与学生目前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相适应,项目的大部分或主要工作应由学生独立承担。

五、学生申请条件及项目研究要求

1.学生申请条件

(1)参加对象:原则上以二、三年级为主的本科生

(2)学习态度端正,思维敏捷,基础扎实,综合素质好。

(3)主要基础课成绩中等及以上,动手能力、创新意识等科研潜质方面由突出表现者,课适当放宽成绩限制。

(4)曾获得各类科技竞赛奖励者,系部优先考虑其申请。

2.项目研究要求

(1)合理安排时间,既要努力完成研究计划,又要学好其他课程,学习成绩有严重下滑倾向或者不积极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者,小组课终止对其项目的资助。

(2)主动向指导老师请教,汇报学习与研究进展情况,积极参加指导教师指定的学术活动。

(3)定期撰写科研工作进展报告,总结前阶段的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4)根据项目研究情况积极撰写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制作科技作品,并积极参加成果评比和各类科技竞赛活动。

(5)项目负责人要按照任务要求按时结题和验收,如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的,需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延期审批工作由小组负责把关,在

结题汇总表中注明,对未结题且未通过延期审批的项目收回该项目所有立项资

助,取消该项目组在所有成员在其后的各类立项申报资格。

六、指导教师条件及职责

1.指导教师条件

(1)应负有创新精神,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能够投入必要的精力关心和指导学生。

(2)学术水平高,有一定的科研经验,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指导教师职责

(1)向学生介绍科学研究的思路、方法和手段,指导学生查找并利用相关的信息。

(2)适时了解学生的研究进展,讨论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学生确定下一步将要进行的工作。

(3)对学生的学习、实验、研究、论文撰写等环节进行具体指导,确保每周都有适当的指导时间。

(4)安排学生参与指导教师课题组的业务学习、学术讨论及其它学术活动,为学生开展研究工作提供或联系场地、仪器设备等。

(5)根据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量、所具备的科研能力及达到的的结果等方面多学生进行考核。

(6)指导教师短期外出不能指导学生时,应委托其它教师指导学生,指导教师长期外出时,应报请系部为学生另行联系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

一般不超过两项。

(7)指导教师对本科生进行科研指导是教师教学活动的一部分,广大教师要积极主动参与,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对学生综合科研能力的培养,避免重使用、轻培养

的现象发生。

七、项目申报立项

1.外语系每年在10月份开始科技创新和实践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2.申请者填报《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项目申报表》。

3.外语系评审小组评审后立项资助。

4.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一年或半年,最短不能少于三个月,项目完成后应及时结题答辩和研究成果汇总。

5.申报材料需上交打印稿件一份,同时将电子文稿汇总发至邮箱:

WYX2003@126.com

八、项目执行和中期检查

1.中期检查:

(1)实行中期项目检查制度。

(2)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项目中期检查申请表》。

(3)外语系根据项目实施的内容、进度、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意见。

2.结题验收:

(1)项目负责人填写《外语系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活动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2)项目验收时,研究负责人提供相应的研究成果。如:实验报告、学术论文、调查报告、学术著作等

(3)外语系领导小组对照研究成果进行考核。

3.项目经费管理:

(1)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调研、资料、复印、耗材、测试加工、交通费、办公费、专家评审费等开支,实行专款专用。

(2)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经费由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支付使用。(3)项目经费实行分期规划,项目申报审核通过后,划拨50%的经费,项目中期(通常是每年5月份)由项目负责人向系小组提交中期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

确定是否划拨后期经费。

九、鼓励政策

1.为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科技创新与实践训练,对立项项目的指导教师给予计算相应的工作量,对获得学院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成果奖的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

2.参加课外科技创新与实践项目的学生,完成相应的任务,提交相应的论文或报告等环节后,按成果情况记相应的创新学分。项目达到一定水平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外语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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