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考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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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考科目说明
一、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科目设置与考试形式
2011年山西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统一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文科综合(含思想品德、历史)。各考试科目的试卷
三、命题依据
学业考试科目命题以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稿)》为依据。
四、命题指导思想
(一)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实施素质教育;要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使不同层次、不同发展程度的学生的学习水平都能得到客观、公正、全面、
准确的评价。
(二)有利于促进实施新课程,引导教师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改进,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
(三)有利于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价体系,在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的基础上,通过等级录取,为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基础。
五、命题原则及基本要求
要着力体现新课程理念,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命题,力求全面考查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
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个维度的课程目标。要处理好课程目标中三个维度的关系,注意科学地考查“双基”,坚持能力立意,注意联系实际,考查探究能力,体现正面教育。具体来说,应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能力立意。要注意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考知识主要是检测知识运用的能力;试题的着力点应放在各学科的主干知识与核心能力上,考查在具体情况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适当注意知识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考查学生对知识结
构体系的整体把握能力;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二)注意联系实际。要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联系社会实际要切合教学实际,注意贴近学生的生活,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要防止只注重材料的立意,而忽视材料和学生认知能力的距离,偏离学生的认知范畴导致“成人化”;要注意关注本地区全体学生的生活经验,防止因城乡差别、地域差别造成的不公正;试题的情境与素材应注意其典型性、适切性、有效性,应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避免人为编造有悖
常理的虚假情境。
(三)引导探究学习。要设计一定数量的探究性、开放性的题目,此类试题设计要灵活
开放,有助于学生拓宽思维空间,引导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开放题要特别注意确定清晰的评分标准,以保证评分的一致性。
(4)试题应体现教育性,坚持正面的、积极的价值取向,注意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试题应体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强调人与自然、社会协调发展的现代意识,以引导学生关注国家、人类和世界的命运。要防止呈现无关或影响答题的干扰性信息,杜绝单纯“贴标签”。
六、试卷难度及其分布
各科目整卷难度约为0.70,由易到难分为容易难、较易题、中等题、较难题、难题等
七、测试形式
采用光电阅读器阅卷。除语文外,其他科目包括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将采用分两卷测试的办法,其中卷Ⅰ为选择题,卷Ⅱ为非选择题。卷Ⅰ使用机读答题卡答题。
八、各科目考试说明包括考试依据、命题要求、考试内容、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等部分。具体说明如下。
语文
一、考试依据
山西省初中毕业生语文学业考试以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从山西省语文教学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山西省现行不同版本教材的内容。
二、命题要求
1、命题体现语文学科工具性和人文性相统一的基本特性,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
2、命题兼顾不同层次、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实际,使试题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3、命题既要考虑到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特点,也要考虑到初、高中的教学衔接,有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4、命题加强与社会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命题本着“保持山西特色,适度有所创新”的原则进行,内容上注重积累、突出读写、强调运用。
6、命题力求科学、简约。注意选文与试题表述形式的规范性;注意试卷结构的简约与合理;注意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处理好客观题与主观题的比例;注意控制试题量,留给学生足够的思考空间。
三、考试内容
语文学科考试的主要内容为:基础;阅读(古诗文、现代文);写作。基础以山西省现行不同版本的初中语文教材为主。古诗文默写、阅读以《语文课程标准》推荐背诵的50篇作品为主。课外阅读以《语文课程标准》推荐的课外读物为主。现代文阅读材料以与课内现
代文阅读材料水平相当的课外文字材料为主。具体要求如下表(见下页):
四、形式、结构及题型
1、考试形式:采用书面笔试、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2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2、试卷结构:基础(约20分);阅读(约50分);写作(约50分)
数学
一、考试依据
山西省初中毕业生数学学业考试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数学课程标准》)为依据。
二、命题要求
1、数学学业考试要有利于引导和促进数学教学全面落实《课程标准》所设立的课程目标,有利于引导改善学生的数学学习方式,提高学生数学学习的效率,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综合、有效地评价学生的数学学习状况。
2、考查内容要依据《数学课程标准》,体现基础性
数学学业考试要突出对学生基本数学素养的评价,关注《数学课程标准》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内容,即所有学生在学习数学和应用数学解决问题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核心观念和思想方法。
3、试题素材、求解方式等要体现公平性
数学学业考试命题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思维特点、数学背景和生活经验编制试题,使具有不同认知特点、不同数学发展程度的学生都能展示自己的数学学习状况,力求公正、客观、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通过初中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所获得的发展状况和潜能。
4、试题设计应当科学、有效
试题内容与结构应当科学,试题表述应准确、规范,题意明确、不产生歧义,要避免因文字阅读困难而造成的解题障碍,避免在试题的背景或解答中出现与生活经验或其他科学原理相悖的情形。同时试题设计与其要达到的考查目标保持一致。
三、考试内容
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第三学段(7~9年级)数学科目的终结性考试,山西省初中数学学业考试应当围绕《数学课程程标准》中的课程目标,以“内容标准”中所规定的四大学习领域,即数与代数、空间与图形、统计与概率、实践与综合应用的内容为依据。
具体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数学活动过程;数学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等。
1、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
了解数的意义,理解数和代数运算的意义、算,能够合理地进行基本运算与估算;能够在实际情境中有效地使用代数运算、代数模型及相关概念解决问题。
能够借助不同的方法探索几何对象的有关性质;能够使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几何对象的大小、形状以及相对位置关系;能够在头脑里构建几何对象,进行几何图形的分解与组合,能对某些图形进行简单的变换;能够借助数学证明的方法确认数学命题的正确性。
正确理解数据的含义,能够结合实际需要展开调查,收集数据,有效地表达数据特征,会根据数据结果做合理的预测;了解概率的基本含义,能够借助概率模型或通过设计具体活动解释一些事件发展的概率。
2、数学活动过程
考查的主要方面包括: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思维方式、思维水平,对活动对象、相关知识与方法的理解深度;从事探究、证明等活动的意识、能力和信心等;能够通过观察、实验、归纳、类比等活动获得数学猜想,并寻求证明猜想的合理性;能够使用恰当的数学语言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数学思考过程。
3、数学思考
学生在数感与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意识、推理能力、应用数学解决问题的意识和方法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其内容主要包括:
能够用数来表达和交流信息;能够使用符号表达数量关系,并借助符号转换活动获得对事物的理解;能够观察到现实生活中的基本几何现象;能够运用图形形象地表达问题、借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