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2018年认定命名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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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2018年认定命名国家林业产业示

范园区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林改发[2018]71号

【发布部门】60428

【发布日期】2018.07.24

【实施日期】2018.07.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布2018年认定命名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名单的通知

(林改发〔2018〕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命名办法》(办改字〔2016〕127号),经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申报、现场查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局同意认定命名河北省曹妃甸林业产业园区等15家园区(名单见附件)为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现予以公布。

相关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运行的监督指导,制定扶持政策,切实采取措施,把园区建成创新高效、配套齐全、效益良好的示范园区,形成可

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林业产业质量、效益提高和动能转换,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带动林业产业集聚协调融合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认定命名国家林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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