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的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票据法》第八章第一节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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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抗辩的概述

一、票据抗辩的概念

(一)概念

票据抗辩是一方防御及对抗他方行使票据权利的行为。

票据抗辩具体表现为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亦即票据债务人对票据债权人的请求,提出一定的合法事由予以对抗,并依此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的行为。

这里的合法事由称为抗辩事由;提出抗辩,并依此而拒绝履行票据义务的权利称为抗辩权。

我们知道,在票据关系中,票据权利人依法享有票据权利,即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而票据债务人则承担着票据责任,即向票据权利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票据权利的实现有待于票据义务的履行。各国票据法明确规定票据抗辩的事由,目的就是要把票据债务人的抗辩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以促使票据债务人切实合法地履行票据义务,确保票据债权人权利的实现,从而保障票据的自由流通。同时,也给予票据债务人在法定情形下,行使票据抗辩权的权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抗辩不同于抗辩权

1.前者为对抗活动,这种活动在诉讼或仲裁中被称为“答辩”;后者是民事实体权利,当然该民事权利行使的过程就是抗辩的过程;

2.有的抗辩不以抗辩权为依托,有的抗辩则以抗辩权为依托;

3.前者针对相对人的请求行为;后者针对相对人的实体权利,即请求权。

二、票据抗辩的种类

(一)阻却的抗辩与灭却的抗辩

此类划分所依据的是票据抗辩的后果。

1.享有抗辩权的主体行使抗辩权后并不导致相对人的民事权利消灭而仅阻止权利人权利的行使的,为阻却的抗辩,也称迟延的抗辩。

2.抗辩权的行使致对方权利消灭的为灭却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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