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云南民族教育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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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云南民族教育浅析

(云南师大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昆明650222)

摘要:明清两代的统治者为了巩固边疆、加强管理,在民族教育上对云南地区实施了推行儒学,兴办官学等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客观上促进了儒学文化的传播,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人才,有力地巩固了两朝的封建统治。当然,明清对云南地区的民族教育政策并不是雷同化的,而是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阶段继承性。

关键词:明清云南地区民族教育

民族教育是指中央王朝在民族地区所实施的以官学为主体的学校教育,其初兴始于西汉,发展于唐宋时期,明清两代达到了全盛。

中国自秦统一开始,就建立起多民族国家的一统规模,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的管理。就云南来说,秦汉时中央政府即开始对西南边疆地区进行经营与开发,明清时期达到了高潮。由于明清统治者对云南边疆地区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随之从各方面对云南地区进行更大规模和力度的管理和开发。除了政治上加大内地化管理的力度、经济上积极开发之外,在民族教育方面,两朝重视儒学的教化作用,通过在云南设立各级地方官学、大兴科举考试,使以儒学为核心的中原文化逐步向边疆民族地区渗透,对巩固其统治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明朝云南地区的民族教育

明朝历代君主十分重视儒学教育的教化作用。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朱元璋谕礼部曰:“边夷土官皆世袭其职,鲜知礼义,治之礼义,治之则激,纵之则玩,不预教之,何由能化?其云南、四川边夷土官,皆设儒学,选其子孙弟侄之俊秀者以教之,使之知君臣父子之义,而无悖礼争斗之事,亦安边之道也。”

①明太祖将兴学教化与安边之道联系在一起,说明统治者在思想上对民族教育的重视,把发展民族教育提高到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的高度来认识。在这种教化安边的政策精神指导下,随着政治统治力度的加强和屯田、开矿等经济开发的深入,明朝在教育上也加强了对云南多民族地区的儒学渗透,并采取一些政策和措施予以保障。

1、大办官学

早在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云南省正式纳入明王朝的统治之时,即复置大理府及蒙化等州儒学②;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重建云南、楚雄二府儒学③。随后,儒学的重建、创设由腹里靠内地区向边疆民族地区扩展。二百余年间,明代云南共有六十六个府、卫、州、县先后建立了儒学,颁发经籍,实施

封建正统教育。一个基本的官学教育系统初步形成。

2、启用民族教官

由于语言的差异,少数民族地区的生员学习汉文化多有不便,云南地方政府有针对性地大量启用民族教官教授民族学生。据史载:“宣德间,有选贡李源,为四川永宁宣抚司人,入监,宣抚书奏,本司生员俱土僚,朝家所授语言不通,乞如云南鹤庆府事例,授源教职。上允之,命源为本司训导。盖是时滇蜀皆有之,然皆夷方也。”④可见当时云南已有为数不少的民族教官,这是十分有效的教育措施。

3、免试入学

明朝统治者为了保证少数民族子弟能享受教育的权利,特许少数民族子弟免试入学。神宗万历四年(1576)诏令:“广西、四川、云南等处,凡改土为流州县及土官地方建学校者,令提学严查,果系土著之人,方准考充附学,不许各处士民冒籍滥入。”可见当时的云南地区凡改土为流州县土官之地的学校,必为土著居民方准免考入学,汉族士民不准冒充土著免试入学。这是在教育上对少数民族的优待和重视。

随着明代云南较为有效的民族教育措施的实行,云南地区的民族教育取得了蓬勃发展。有明一代,云南人参加科举考试,中文进士者达261人⑤,这是前所未有的,为云南培养了大批人才。除此而外,明政府在一些府、县如广南府、顺宁府设有社学,表明儒学在明代逐步向云南边地渗透。但是,与清朝相比,明代云南儒学和进士等文人的地域分布不平衡的特点十分突出。由于各地区发展的不平衡,儒学的建立多分布在内地的一些府州县,一些边远地区如镇沅、永宁二府则无办学的记载。与此相一致的是,文人的分布也主要集中在腹里地区。在全省261名文进士(另有武进士47名)中,75%以上的进士出在云南府、临安府、大理府和永昌府⑥。而元江府、永宁府、景东府、广南府等边远府州在明代则没有出过进士。

二、清朝云南地区的民族教育

清朝统治者虽然是来自文化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但却以汉族先进的儒家政治思想为执政理念。他们极为重视学校的作用以及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教育,把儒学教育进一步向边疆民族地区和基层扩展,在继承了明朝重视儒学教育教化功能的传统的同时,其民族教育也具有自身的特点。

1,继续兴办官学

顺治十八年(1661),云南巡抚袁懋功奏“滇省土酋既准袭封,土官子弟,应令各学立课教诲,使知礼义”,得到批准。同年,云贵总督赵廷臣上疏“马乃土司,应改设流官。矣三年后,风俗渐移,人口渐正,立之学宫,以广教习,”亦获准⑦。由此,清时的云南办学进入了高潮。据《清圣祖实录》记载,三十三

年(1694年),清廷批示:设云南省曲靖、澄江、广西、元江、开化、顺宁、武定、景东八府学,寻甸、建水等十七州县训导各1员。这是清代云南数量最大、时间最集中的一次学校设置,其后又陆续有兴建。到清末新式学堂建立以前,云南的儒学在明代73所的基础上增加到101所,其中有府学14所、州学29所、县学34所、厅学12所和提举司学3所,以及光绪八年添设定有学额而未建孔庙的县学、厅学9所⑧。前代未设府学的广南、开化等偏远府州第一次设立了府学。

2,推广义学

清统治者认识到明代的民族教育忽略了对普通少数民族子弟的教育,使得中央的统治搁浅在局部和上层集团,不能渗透到边疆各族下层民众之中,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边疆民族地区实行的教育政策中,亦注重推广启蒙和开化民智的初等教育——义学。在“教小子尤急于教成人,教夷人尤切于教汉户”⑨的教育理念下,从康熙至光绪年间,云南府厅州县兴建的义学达866所。义学以“官办民助”为办学模式,主要针对边疆各民族子弟,面向社会各阶层提供识字明理的初等教育,促进了边疆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和文明进步,符合云南边疆民族地区的实际。

与儒学教育在地域上大为拓展和教育形式的创新相适应,清代云南文人(进士、举人)空间分布比明代进一步扩大。据《新纂云南通志·历年贡举》载,清代云南共有808人考中文、武进士,9906人考中文、武举人,144人为钦赐进士、举人,此数已经超过了清以前历朝云南科举数的总和。其中,在光绪二十九年的经济特科考试中,石屏人袁嘉谷名列全国第一,为云南历次科举考试中所未有。除此之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清代云南进士的地域分布比明代要宽广。明代没有出过进士的偏远府、州、(厅)在清代也出了进士,如景东直隶厅、元江直隶州、顺宁府、普洱府、镇沅直隶厅等。这些都表明清代云南的儒学教育由腹里发达地区向边疆民族地区的渗透大为加强了。

三、明清云南民族教育的客观意义

明朝和清朝两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推行文教为先、日渐月化的民族教育政策,大力发展并管理民族教育,允许少数民族子弟入学就读,其目的固然是为巩固明清统治阶级的地位服务,但在客观上却发挥了多种功能:

1、推行了儒家文化。明代政府强迫土官及其子弟学习儒家文化,多次重申“不入学者,不准承袭”,这使得儒学在云南地区的土司等中上阶层中得以深入。清统治者意欲通过学校进行儒学教育来达到“开其智巧”、“作育人才”的目的,进一步扩大儒家思想在少数民族中的影响,除在各府、州、厅、县、卫均设立儒学或庙学外,乡镇还设立了社学和义学。特别是清朝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云南地区官学教育得到长足发展,儒家文化已经深入到穷乡僻壤。

2、培养了大批人才。明清统治者在云南民族地区大力发展和管理官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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