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管理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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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船员职务

副基本职责

除履行航行和停泊值班职责外,二副还应:

1 •负责管理养护各种航海仪器、气象仪表,排除一般故障;

2 .负责管理海图、航海出版物、航行通告和警告及各种记录簿,正确填写航海仪器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

3 •负责管理、校对天文钟及公共场所的船钟;

4 •负责管理国旗、号旗、号灯、号型、应急航行油灯,保持驾驶台内救生信号和器材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5 •负责管理并保持驾驶台、海图室及所管库房的秩序和整洁;

6 •停泊时,主持商排驾驶员值班表并报大副批准后执行;

7 •航行中,每天正午与机舱对时,填写并与二管轮交换正午报告;

8 •航次结束后及时填报航次报告,交船长转报公司。

二副基本职责

除履行航行、停泊值班职责外,三副还应:

1 •主管全船的救生、消防设备;

2 .负责向船员讲解救生消防知识和各种应变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及时向新来的船员介绍应变岗位及其职责;

3 .开航前,应根据大副的意图编妥船舶应急部署表及船员应急任务卡,经大副

审核、船长批准后执行;

4 •在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移泊时,应在驾驶台当值,负责传达船长、引航

员的指令,记录车钟和用车时间及重要船位,并负责驾驶台与机舱间的联系及VHF

通信,监视各种操纵仪表、信号,监督舵工操舵的正确性,督促水手及时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旗帜;

5 •按时向大副提出所管设备的养护、修理、更换计划或项目;

6 .按规定张贴救生消防图表、符合、标志等,包括:应急部署表;防火控制图、船员日常防火守则、安全防火巡回路线图、大型灭火系统操作说明;救生艇起落操作规程、气胀式救生筏施放说明图解、救生衣穿着示意图及其他规定的符号、图解

等;舱口围内侧书写禁止烟火”或NO SMOKIN”

值班驾驶员货物装卸职责

1 •按照大副积载计划的要求,负责船港联系,掌握装卸进度,记录开工时间、停工时间及其原因、开工舱口数变化应及时通知机舱,以便安全供电;密切与港方的联系,尽量保持船体的平衡,防止过度横倾和纵倾;

2 •督促看仓人员认真看舱,做好货物的堆码、垫衬和隔票;发现包装破损、包装不固、标志不清或可能引起混票的货物时,应先暂时停止其装进仓内,待妥善处理后再装,必要时要求港方签署现场记录,以至拒装并报告大副或船长;严禁工人在仓内吸烟和违章

作业,因工人违章操作损坏设备、属具或货物,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证,以便索赔;

3 .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开关仓,防止货损;注意船舶吃水,在每天早晨工人换班时、货物装卸全部结束时、加完油水时及抵离港时,值班驾驶员应观测水尺,并记入航海日志;

4 •装卸一级危险品、重大件、贵重货物时,应到现场监督指导,并通知大副或船长到现场;装运冷藏集装箱应通知大副、大管轮(冷藏员)电机员现场监装;

5 •滚装船、集装箱船、冷藏船、油船、气体运输船等的装卸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符合操作条件,立即停止装卸;滚装船上,应根据船舶与码头的高度差,适当调整尾跳角度,当超过极限时,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收起尾跳;

6.装卸结束封舱前,应下仓检查货物堆码及绑扎情况,注意有无火警苗子或偷渡迹象。

靠泊中值班驾驶员职责

1 .港内值班安排应遵循的原则:根据海船船员值班规则”的规定,船舶在港内停泊期间的值班安排应始终:确保人命、船舶、货物、港口和环境的安全,确保所有与货物作业有关的机械的安全操作;遵守国际的、船旗国的及港口国的规定;保持船上秩序和日常工作;正常情况下在港内系泊或锚泊的所有船上必须安排适当而有效的值班。对于具有特种形式推进系统,以及装载有危害的、危险的、有毒的、易燃物品的船舶还应按有关规定的特殊要求值班。停泊值班人员应包括一名值班驾驶员和至少一名水手。

2 .掌握全船人员动态,经常巡查船的四周、装卸现场及工作场所,关心从事高空、舷外及封闭舱室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督促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持部门间联系畅通。

3 .督促值班水手按时升降国旗、开关灯,显示或悬挂有关号灯号型;经常检查舷梯、锚链、跳板及安全网,及时调整系泊缆绳,特别是在有较大潮差的泊位上,

应加强巡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以确保系泊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4 .注意吃水和龙骨下的富裕水深和船舶的一般状态。

5 .按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或者情况需要,通知机舱注入、排出或调整压舱水,并注意船体平衡,注意检查污水沟、压载舱及淡水舱的测量记录,监收加装淡水和物

料,加油船来时通知机舱并注意防火安全。

6 .严格遵守有关安全及防火规定,遇火警、人落水或船进水时,应即发警报;船长、大副不在船时,要负责指挥在船人员全力抢救,以避免船舶、货物和船上人员受损,必要时请求水上安全管理机关或附近船只给予援助。

7 .注意过往船舶,当有他船系靠本船或前后泊位时,应在现场守望,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记下该船船名、国籍、船籍港及事故经过,并向船长报告。

8 .主机试车前,应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不致碍及他船,不致损坏舷梯、跳板、缆绳、装卸属具及港口设施等方可进行,并注意查看和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甲板值班的交接班内容

1 •值班驾驶员如有任何理由认为接班驾驶员不能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则不应交班并报告船长;交接中或交接后对交接事项有怀疑时,应及时请示大副或船长;

2 .在交接班时,若正在进行重要操作,除非船长另有指示,该操作应由交班驾驶员

完成;交接班双方都应在交接前巡视检查全船及其周围情况;必须在工作岗位

上交接班,任何情况下交班者不得在接班人员未到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接班;

3 .交班驾驶员应告接班者下列事项:航海日志和停泊值班记录簿所记载的有关内容、公司指示和船长命令,有关人员来船联系及对外联系事宜;气象、潮汐、泊位水深、船舶吃水、系缆情况、锚位和所出锚链的情况、转流时船舶回转等安全注意事项,主机状态和应急使用的可能性,以及对船舶安全有关的其他情况;船上应完成的所有工作、积载计划、大副的要求、装卸进度、开工舱口及工班数、货物的分隔衬垫装卸质量、装卸属具情况、危险品和重大件及应采取的预防及应急措施、贵重货、水手监舱情况及与港方联系事项;污水沟、压舱水、淡水的水位情况及加装燃油、淡水情况;消防设备的情况;港口及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和鸣放的声号,港口特殊规定,当发生紧急情况或需要援助时船方与港方的联系方法;

4.接班驾驶员在承担值班任务前,应核实下列各项:系泊缆绳或锚链状况是恰当的;了解正在装卸的有害或危险货物的性质,并知道万一发生溢漏或失火时应采取的相应措施;本船悬挂的信号、显示的号灯号型以及鸣放的声号是合适的;各项安全措施和防火规定都在严格遵守之中;外界的条件或环境没有危及本船,本船也不危及其他船舶。

二三副职务交接

1. 二副离船进行职务交接时,应交接下列各项:航海仪器的技术性能和现状及操作注意事项;航海仪器计划修理的项目或正在修理的项目;开航前的准备情况,如海图、航线及仪器设备检视情况;航次报告填报情况;任期内海图改正的情况;移交航海仪器清册、航海图书资料清册及其他记录簿、说明书,本职所使用的工具、物品及库房钥匙;在港值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及船长、大副交办的事项。

2. 三副离船进行职务交接时,应注意交接下列各项:救生消防设备的分布、技术状况及有关清册;救生消防设备养护情况及有关记录;救生消防设备待修、待检项目及正在修理检验的项目;开航前救生消防设备的检查及其他准备工作的情况,如应急部署的编制等;本职工作所用工具、物品及库房钥匙;在港值班注意事项及船长、大副交办的事项。

开航前检查与准备

1.二副开航前应做好如下工作:备齐并改妥航次所需国旗、海图、航海图书资料及其他出版物;按船长指示,做好航次计划,划妥航线;对电子助航设备进行航前检试,并将情况报告船长;检查驾驶台内救生信号和器材的有效期。

2 .三副开航前应做好如下工作:船上人员变动时,应在开航前编妥应急部署表

和船员应急任务卡;检查救生艇及其属具备品、淡水及救生食品的数量及有效期、吊艇设备的技术状况;检查救生筏及降落装置,送检的救生筏是否已妥善就位;检查救生衣、救生圈、自亮灯浮等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检查探火系统、报警装置、固定灭火系统是否正常可用,各类手提灭火器是否放在规定的位置。

应急职责

1 •二副应急中应:在驾驶台负责航行值班,负责应急现场、船长(驾驶台)、机舱之间通信联络;弃船时,在驾驶台协助船长定位记录通信联络;协助船长携带国旗、航海日志、相关海图、重要文件与物品等离船;

2 •三副应急中应:将航行值班职责移交给二副;发生火灾时,负责现场灭火;发生船体漏水时,担任隔离队队长;弃船时担任救生艇艇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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