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和合肥物联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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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和xx物联网科技
产业园产业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瑶海都市科技工业园和xx物联网科技产业园(以下简称“两园”),并鼓励入园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将“两园”打造成为支撑瑶海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现依据xx市相关政策并借鉴市其他城区的实际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两园”内登记注册并在瑶海区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
第二章扶持政策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政策
1、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引进项目,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xx万元以内,园区按照固定资产的3%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投资总额在xx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内,园区按照固定资产的4%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投资总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园区按照固定资产的5%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以上投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2)有环评、立项批文、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建或当年能确保开工建设的。
2、当年被市经信委新列入的技术改造项目,园区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当年被市经信委新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的企业,园区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四条研发投资政策
1、首次认定为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按照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
2、当年认定为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按照1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品牌质量建设政策
当年认定为省级品牌示范企业、知名商标企业按照5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第六条总部经济及大项目政策
1、行业50强企业(被国家相关部委或全国行业协会认定的,下同)在园区设立国家级总部,其下属的分支机构不低于3家的,园区对企业及其管理团队分别给予5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肤。
2、行业50强企业在园区设立省级总部,且其在省内其他地区设有多个分支机构的,园区对企业及其管理团队分别给予200万元和20万元奖励。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杂。
3、行业50强企业在园区设立功能性总部(如采购中心、销售中心、结算中心),园区对企业及其管理团队分别给予10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龔。
4、对当年认定为xx市招商引资大项目或当年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给予企业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鈞。
第七条现代服务业政策
1、对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服务外包十大领军企业”的企业,园区按照10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首次被商务部评定为年度“中国100强成长型服务外包企业”的企业,园区按照5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
2、新建100坐席以上的服务外包企业,并实际投入使用,园区按照每个坐席600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全国服务外包100强企业,且新建200坐席以上并实际投入使用,园区按照2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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