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课后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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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黎孝先课后答案
【篇一:国际贸易实务第一、二三章思考题答案第五版
黎孝先】
class=txt> 答:贸易术语,用以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
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接货过程中应尽
的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
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费用和风险。

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节约
了费用开支,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
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
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对某些涉及当事
人权利和义务的问题规定得不明确,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
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
解释来处理。

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
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2、贸易惯例与习惯做法有何联系与区别
联系:贸易惯例是在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贸易惯例是国际组
织根据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
这些规则,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被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泛
使用,而成为公认的国际贸易惯例。

区别: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尽管二者有联系,但不能把
贸易惯例和习惯做法等同起来,贸易惯例的层次高于习惯做法,贸
易惯例是指国际组织编纂成文的规则,凡未成文的国际贸易中的习
惯做法,不能称为贸易惯例。

4、你如何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对合同当事人的约束力问题
国际贸易惯例的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为,惯例
本身不是法律,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约束力,故买卖双方有
权在合同中做出与某项惯例不一致的规定。

但是,国际贸易管理对贸易实践仍具有较重要的规范作用。

1、简要说明采用exw 术语成交时,买卖双方承担的基本义务
答: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将合同规定的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时,完成交货。

其中,卖方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费用,买方承担接受货物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将货物从交货地点运往目的地运输、保险和其他各种费用,以及办理货物出口和
进口的一切海关手续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只要货物已被特定化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买方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货物被禁止出口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的。

2、请比较fca 、cpt 和cip 的异同点。

答:相同点:都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完成交货。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手续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区别:
fca: 卖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
出口所应缴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承担在交货地点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进口所涉及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支付有关的运费。

cpt :卖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支付有关的运费。

cip :卖方要负责签订从指定地点承运货物的合同,并支付有关的运费,此外,还有办理货运保险,承担保险费。

3、在实际业务中dat 术语主要在何种条件下运用
dat( 终点地交货终点港口和终点地)
卖方在便于卖方处置的终点港或终点地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中卸下,完成交货。

终点地指任何地方,包括但不限于:码头、仓库、集装箱堆场、公路、铁路或者空港。

4、请具体说明dap 与cip 术语的异同点p37
5、我国青岛某公司打算按dat 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并希望卖方承担
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交到青岛市内某指定仓库,这种条件下,采用dat qingdao 术语标价是否合适?
6、采用ddp 术语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问题。

ddp 和d 组中的其他术语一样,卖
方本无必须办理保险的义务,但由于按ddp 术语成交,卖方要承担
过大的风险,为了能在货物受损或灭失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卖方
应该办理货运保险。

选择投保的险别时,也应考虑货物的性质、运
输方式以及运输路线等问题。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能力问题。

在ddp 交货条件下,卖方是在
办理好进口报关手续后在指定目的地交货的,这实质上是卖方已将
货物运进了进口方的国内市场,他与其他在当地市场就地销售货物
的卖方并无多大区别。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
则不应使用ddp 术语。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意由买方办理货物的进口
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du 。

1、fca 、fas 和fob 这三种贸易术语有何共同特点
2、fob 的变形是怎样产生的?常用的变形有哪几种?
3、cfr 和cif 条件成交,如卖方不愿承担卸货费可选用哪些变形?
cfr ex ship ’s ho和ld ci f ex ship ’s hold
4、举例说明风险的提前转移和货物的特定化问题
答:(1)风险的提前转移
一般来讲,卖方承担的风险是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特定界限,
随着交货义务的完成而转移的。

也就是说,卖方交货后,货物损坏
或灭失的风险,以及负担与货物有关的费用的义务便从卖方转移到
买方。

通常情况下,买方不承担交货之前所发生的货物损坏或灭失
的风险以及相关的费用。

但是,各种贸易术语下都规定了当买方没
有按约定受领货物或没有给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必要指示,例如
给予装船时间或交货地点的通知时,风险和费用的转移可以提前到
交货之前。

(2)货物的特定化
风险的提前转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货物必须已正式划归合同
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该合同项下的货物。

这也
就是通常所说的特定化问题。

如果货物尚未特定化,风险就不能提
前转移。

例如,卖方将大米5000 吨卖给两个买方,但若没有分别标
明哪几千吨属于哪个买方,则意味着货物没有特定化,即使货物遇
到风险也不能提前转移。

5、什么是到达合同?它与装运合同有何区别?
(1)到达合同的含义
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 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

在装运合同
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

如fob 、cfr 和cif 等象征性交货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在到达合同下,卖方保
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

如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根据合同
拒收或索赔。

如des 、daq 等实际交货的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

(2)到达合同与装运合同的区别
①交货地点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边境、港口
或在进口国内地;装运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出口国启运地或装
运港。

前者是向买方实际交货,后者是交给买方代理人或指定承运人。

②卖方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负责长距离运输、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到达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费用、出口所需的海关
手续及费用,甚至进口海关费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负担在出口
地交货前的一段运输,部分或全部结关手续、费用,即使承担交货
后运费和保险费,也只是正常部分,额外费用仍由买方负担。

③风险转移不同。

到达合同下,卖方无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风险于
货物处于买方处置之下时转移,此前风险完全由卖方承担,是否采
用保险方式转移,由其自行决定;装运合同下,风险在出口地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或交给承运人、代理人控制时转移,此后风险
由买方承担。

卖方在有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也只根据买卖合同规
定的险别投保,如未规定险别,则只需投保最低险别。

6、在国际贸易中如何确定合同的兴致?确定合同性质的意义何在?
【篇二:《国际贸易实务》周桂荣主编】
ss=txt>1 、发盘在什么情况下失效?
1)超过了发盘的有效期
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
3)发生不可抗力
4)被发盘人有效撤销或撤回
2、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那些环节?它们的含义如何?要订立一项合同,那些磋商环节是必不可少的?为什么?
1)一般要经过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2)①询盘也称询价,是指买方或卖方拟购或销售某项商品而对对方询问有关交易
条件的行为,可是口头或书面的表示,其内容包括商品的品质、规
格、数量、包装、价格、装运支付等成交条件或索取样品,也可以
是要求对方向自己做出发盘。

②发盘也称报盘或发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是指交易的一方向另一
方提出买入或卖出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这些交易条
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③还盘也称还价,在法律上称反要约,是指受盘人对内容不同意或
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即还盘是对发盘的条件进
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

④接受即承诺,是指收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
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
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3)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
经的法律步骤。

因为询盘和还盘都是可以省略的,一项最简单的交
易磋商就只要一方有效发盘另一方有效接受合同就成立了。

还盘可
以看成是对发盘的否决,并提出新的条件,即是一个新的发盘。

3、逾期接受在何种情况下仍具有接受效力?
1)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确认该项
逾期接受有效,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

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在传递正常的情
况下,应是能够及时送达发盘人的,则此项逾期接受仍视为有效,
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认为发盘因
逾期接受而失效。

4、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经口头或书面磋商达成交易后,为什么
还要签订一份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通
常采用的书面合同有哪些形式?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按《公约》规定,在交易磋商中,一方的发盘为另一方所接受,合
同即告成立。

签订书面合同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法律步骤。

我国在参加《公约》时,对合同的形式作了保留,规定国际买卖合
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因而,以下两种情况,达成交易
后,签订书面合同为必要的法律步骤:
经口头磋商达成的交易,必须签署一份书面合同,合同才能生效。

经函电方式磋商达成的交易,如果其中一方曾声明以签订书面合同
为准,即使双方已就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合同
才能生效。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经磋商达成交易后,往往另行签
订书面合同。

这是因为通过签订合同,把往来函电中有所变更的条件,最终归纳于一份规范的合同文本中,并由双方签署。

这样的合同,既是一份完整、有效的法律文件,也是一份完整、明确的履约
依据。

b.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在国际贸易中,书面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并无统一规定。

从格式的繁简来看,通常把繁式的称为合同(contract ),而把简式的称为确认书(confirmation ),但无实质性的区别。

此外还有备
忘录(memo )、协议书(agreement )等名称。

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三个部分:
约首:包括合同名称、编号以及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电传或传
真号码等。

本文:合同条款,即对各项交易条件的具体规定,包括品名品质、
数量、包装、价格、运输、支付等六个必要条款以及保险、检验、
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条款。

约尾:订约日期、地点和双方有权签字人的签署。

第二章商品的品质与数量
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
1.在洽谈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国外卖家所提供的商品的等级,不进
口质量低劣产品。

2.选购进口商品时,应考虑我国的国情和消费水平,不应盲目追求
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3.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对商品品质要求的严密性,避免应疏忽而造
成的损失。

4.在货物到达时,严格质量检验,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的商品
进入国门。

对出口商品质量的要求
1.强化出口商品出口厂商或销售商的质量观念。

(不断提高商品信
誉,严守质量检验)
2.发展适销对路的商品出口(把握不同层次的需求)
3.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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