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与利润估算资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八章成本与利润估算
第一节成本费用概述
一、成本费用的概念
生产总成本费用是指一定时期(如1年)内企业生产产品过程中所发生
的全部费用,它反映了企业在此时期内的生产状况和经营管理水平。

生产总成本费用是以货币形式表现产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消耗的生产
资料和劳动的价值,它是反映产品生产中资源消耗的一个主要基础数据,是
形成产品价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C=Cm+V
P=Cm+V+M
式中:C———生产成本;
Cm———生产资料的物化劳动价值;
V———活劳动价值;
M———活劳动创造的新增价值;
P———产品的价格。

生产成本费用是反映产品生产所需物质资料和劳动力消耗的主要指标,
单位产品成本的降低,就能获得较高的赢利。

因此,它不仅是预测项目赢利
能力的重要依据,而且是对项目投资方案进行财务、经济效益评价的重要指
标。

它构成了项目在生产期内重要的现金流出。

二、生产总成本费用的分类
1.按成本费用要素分类
这是指一定时期(如1年)的产品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它是根据生产费用的经济性质划分为各种费用要素,凡经济性质相同的都归于一类。


此,每一项费用要素包括了与其性质相同的项目花费的全部费用,不论这些费
用的生产用途(不同品种的产品)和发生的地点(生产产品的车间)。

工业企业
的成本要素一般包括:外购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工资
及职工福利、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利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这些费用要
素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础,故称为要素成本。

这种分类形成的生产成本费用,
能够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成本费用的全部支出情况及其在该时期内所发生成本
和费用的构成和数额。

要素成本反映了企业在生产过程的各种消耗,用以分析
企业各项费用的支出水平,便于分析、计划和控制费用支出。

2.按成本费用项目分类
这是指生产一定种类和数量的产品所发生的费用,它是按生产费用的经
济用途(产品品种)和发生的地点(生产车间)划分各种成本项目,工业企
业项目成本一般分为与产品生产经营没有直接关系和关系不密切的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作为期间费用,不计入产品成本费用。

项目成本反映
了产品成本的构成,用以计算每种产品单位成本和利润,便于分析研究与考
核企业各项费用的消耗定额水平,以利于采取相应的降低费用措施。

依据上述两类产品成本估算特点,一般情况下,生产多种产品的企业,
按成本项目计算单位产品成本,按生产费用要素计算企业年度生产总成本。

因此,生产成本费用测算应分别测算单位产品成本和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
时的生产总成本费用。

3.固定成本与可变成本
为了进行项目的成本结构分析,测算不同生产负荷年份的总成本费用和
进行不确定性分析,将生产总成本的构成按其与产量的关系划分为可变成本
和固定成本。

可变成本是随产量的增减而变化的,如主要原材料、燃料、动
力、包装费用和工人的计件工资等费用。

固定成本是不受产量增减的影响而
相对固定的费用,如折旧费、修理费、管理费、计时工资和财务费用等。


些费用划分应根据企业和生产的具体情况而改变。

如工资成本,按目前工资
制度,一般基本工资应属于固定成本,但如实行浮动工资、计件工资和超额
奖励,则就应属于可变成本。

根据当年的固定成本和按达产百分比计算的可
变成本就能测算出年度的生产总成本费用。

对于一些介于固定成本和可变成
本之间的半固定成本,应进一步分解为可变成本与固定成本。

生产经营期间
发生的偿还长期借款利息应计入固定成本,短期借款和流动资金借款利息,般属于半固定成本。

为简化计算,可将其利息支出全部视为固定成本。

4.经营成本
为了满足项目财务现金流量分析的需要,便于对项目进行动态经济效益
分析,应根据按要素成本分类测算的总成本费用调整计算出经营成本费用。

经营成本费用是指总成本费用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费(含矿山维检费或油田维
护费)、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和生产经营期的利息支出后的成本费用。

因为固定资产投资的实际现金支出是在建设期一次性发生,已计入投资成本,
而折旧费(含维简费)和摊销费都只作内部转账并未发生实际的现金支出,
为避免对同一项支出的重复计算,因此在计算生产经营期内的经营成本时就
不包括这些费用。

同时在现金流量中将全部投资视为自有资金,也即只考虑
资本金投资,不必计算财务费用,利息便不作为现金流出,因此在经营成本
中也不包括利息。

三、生产成本的构成
(1)直接材料。

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
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

指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其他直接支出。

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人员按规定比例(如
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4)制造费用。

指企业内部各生产单位(分场、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活
动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与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矿山维简费、赁费、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劳保费及其他制造费用等。

上述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和职工福利费,以及
制造费用构成了产品的制造成本。

(5)管理费用。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
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职工教育经费、劳保费、待业保险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与开办费的摊销费、业务招待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等。

(6)销售费用。

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
各项费用,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费用。

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代销费、广告费、展览费、经营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以及销售部门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和其他经费等。

(7)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
营期间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上述的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形成了企业的期间费用,它
是企业用于形成一定期间的经营能力而发生的费用,亦称经营能力成本。

当经营期一旦过去而经营能力随之消失,这些费用就应当从当期销售收入中全部补偿。

因此,在制造成本规定中,期间费用只能抵减当期损益而不计入产品成本。

1)外购原材料和外购燃料动力。

外购原材料是指项目在一定时期内
(一般为1年),各生产车间、产品销售部门和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生产销售产品、组织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而耗费的原材料、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物料消耗等。

外购燃料是指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消耗的各种燃料,包括煤、油、液化气、天然气等各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燃料。

外购动力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需消耗的各种动力费用,包括水、电、气等。

(2)工资与职工福利费。

工资是指应计入生产成本、费用的全部职工的
工资与津贴等。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的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如14%)提取的福利费。

(3)折旧费。

是指固定资产(包括融资租赁而租入的固定资产)在使用
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去,构成总成本费用的那部分固定资产价值。

(4)修理费。

是指为恢复固定资产原有生产能力,保持其原有使用效能,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制造费、管理费和销
售费中的修理费。

(5)摊销费。

是指无形资产摊销和递延资产开办费摊销。

(6)利息支出。

是指项目在生产经营期内因筹集资金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一般应计算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利息净支出和汇兑净损失等。

(7)维简费。

即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指煤炭、化工、冶金等采掘企
业,按产量提取的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费用和财政拨款给石油部门的油田维护
费等。

(8)其他费用。

指构成总成本费用所有科目中,除前述各项成本费用以
外的其他所有成本费用。

包括生产部门的其他制造费用、企业管理部门的其
他管理费用和销售部门的其他费用。

内容包括租赁费、销售费、招待费、制
图费、试验费、办公费、差旅费、广告费、劳保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等税金。

第二节成本费用的估算方法
由于总成本费用有两种分类,所以在总成本费用的估算方法上也有两种方法,即制造成本法和成本要素法。

按制造成本法估算总成本,它符合现行
的财务会计核算方法。

即按产品对象计算所耗费的各种直接费用,并归集计
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把与产品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间接费用,分别归集到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中去,然后加总为总成本费用。

按成本要素
法计算总成本,它不管是与产品生产有关的直接费用,还是与产品生产没有
直接关系的间接费用,统统按费用的性质计算和归集,然后加总构成总成本。

比如人员工资及福利,按制造成本法估算,要将生产车间从事直接生产的生
产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要先归集到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去,而
将企业(公司或厂部)的行政管理人员及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应归集到管理
费用中去。

按成本要素法,则直接将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汇总计算。

又比如
折旧,按制造成本法,要将折旧划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与生产产品有
关的机器设备的折旧费应归集到产品的生产成本中去(制造费用的一部分),
与产品生产无直接关系的固定资产折旧(如行政办公设备),作为间接费用归
集到管理费用中去。

而按要素法估算,则将企业所有的各种折旧归集到一起,
作为总成本的一个要素反映。

一、按制造成本为基础估算
2.工资和福利费
工资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一定时期内支付全体职工的工资、奖金、津
贴等。

评估时一般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各年所需要的职工总数即劳动定员数和人均年工资水平(包括奖金和津贴)测算,同时可以根据工资的历史经验数据并结合现行的工资增长趋势确定一个合理的年增长率,在各年的工资水平中反映出这种增长趋势。

三、单位产品成本的估算
(1)如果项目只生产单一产品,可按制造成本法直接计算出该产品的单位成本,或按完全成本求出的总成本除以年产量。

(2)如果项目生产多种产品,则可采用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先将总成本采用系数法在各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确定各种产品的总成本,然后除以各种产品的年产量,便求得各产品的单位成本。

第二种方法:运用产品制造成本法按各种产品分别测算各车间单位产品
的生产成本,再逐步结转为各种产品的单位成本。

对产品单位成本的估算都应分别各种产品编制“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见表8-6)。

第三节销售收入、税金与利润的估算
一、销售收入的估算
销售收入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收入。

包括产品销
售收入和其他销售收入,是项目经营成果的货币表现。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其他销售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外购商品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在项目评估中,产品销售价格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因为它对项目的经
济效益极其敏感。

所以要慎重选择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的选择,要取决于销售去向和市场需要,并考虑国内外产品价
格的变化趋势。

产品销售价格一般采用出厂价格,参考当前国内市场价格和
国际市场价格,通过预测分析合理选择。

(1)如果产品属于国家控制价格的物资,要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定价。

(2)如属外销产品,或属替代进口产品,可以口岸价格为基础确定销售
价格。

出口产品和间接出口产品可选择离岸价格,替代进口产品可选择到岸
价格。

或者直接以口岸价格定价,或者以口岸价格为基础,参考其他有关因
素确定销售价格。

(3)如果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已在市场上销售,并且这种产品既与外贸
无关,也不是国家计划控制的物资,可选择市场价格作为项目产品的销售价。

当然,也可以以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市场供求关系上下浮动作为
项目产品的销售价格。

(4)如果拟建项目的产品属于新产品(或新品种),则可按下列公式估算
其出厂价格:
式中,产品计划成本可根据预计的产品成本加以估算;产品成本利润率
是根据项目所在行业的平均成本利润率加以确定的。

二、销售税金及附加的估算
销售税金是根据商品买卖或劳务服务的流转额征收的税金,是属于流转
税的范畴。

销售税金包括消费税(矿山企业的销售产品一般不在该税种征税
范围,略去)、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

在建设项目经济
评价中,一般将教育费附加并入销售税金项内,视同销售税金处理。

1.增值税的估算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
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货物的销售额、进口货物金额、应税劳务销售
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

(1)增值税的特点
①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征税,
即任何纳税人缴纳增值税,都是按其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课税。

以商品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允许从税额中扣除上一道环节已经缴纳
的税款,以实现按增值因素计税。

②征收范围广,除农业初级产品外,对所
有生产、批发、零售、进口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

③实行价外计税。

即以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销售商品时,开
具专用发票,发票上要分别注明增值税税款和不含增值税的价格,以消除增
值税对成本、利润及价格的影响。

④连续征收而不重复纳税,某一产品从生
产到最后实现消费,经过许多环节,但统一实行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
税款进行税款抵扣的制度。

⑤税负公平。

增值税实行同一产品、同一税负,
因此,不会因生产流通环节变化而影响税收负担。

(2)税率
我国现行增值税税率实行两档比例税率,即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
(13%)。

另外作为特殊情况,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其进项税额也应扣除。

就是说,出口产品不但不计增值税,而且还应将消耗材料中已纳增值税退还
给该出口企业。

(3)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式中,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
增值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
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购进免税农产品准予抵
扣的进项税额,按买价的10%扣除。

(4)增值税在项目评估中的处理方式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在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上将销售及购入货物的增值税
与销售额及进货价分别记账。

在投资项目评价时对增值税的估算,可以采取
两种处理方式:
一种是随会计处理,将销售收入改为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购入原材料
成本中的增值税亦分解出来,即收入、成本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因此,销售
税金中也不包括增值税。

一种是按含税销售收入和含税成本计算。

在估算销售收入时,对产品销
售价格一般都采用销售额与增值税合并定价的方法,应先将其含税销售额换
算成不含税的销售额,然后再计算税额。

具体公式为:
另外,国家鼓励产品出口,为使出口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对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

项目评估时,对出口产品
的增值税应按以下方式处理:即出口产品的销项税额为零,进项税额也应扣
除。

也就是说,出口产品不但不计算增值税,还应将消耗原材料中已纳的增
值税退还给出口企业。

2.营业税的估算
营业税是对在国内从事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
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或有偿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包括内资及外资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所征收的一种税。

但托儿所、幼儿园、残疾人福利机构、学校、医院、纪念馆、博物馆、
文化馆等门票收入、农业机耕排灌和农业技术服务等实行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的计税公式为:
营业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包括所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实行差别税率:①项目所在地区为市
区的,税率为7%;②项目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③项目所在地区为乡村的,税率为1%。

城市建设维护税的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实纳税额×适用税率
4.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资源的开发,就原材料产品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课税数量指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或自用的),以销售量
(或自用量)为课税数量。

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主要是用于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加快地方教育事
业的发展。

教育费附加以实际交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费率为3%。

育费附加的公式为: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税额×教育费附加费率
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可以编制表(表8-7)反映。

三、其他税种的估算
其他税种是指不归集到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各种税种。

主要有房产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进出口关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这些税种中,除了所得税外,其他的税种在建设项目评价中的处理,
要看征税时发生在项目建设的阶段。

如果征税是为项目建设而发生的,即发
生在项目建设期内,直接计入投资成本,形成固定资产价值,不能计入总成
本费用。

如项目建设购买进口设备的关税、土地使用税等。

如果征税是发生
在项目投产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应直接计入总成本费用。

1.房产税
房产税以房产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常用计算方法有两种:
(1)按房屋原值一次减去10%~30%自然损耗因素后的余值计征,税率为1.2%。

(2)按房屋出租租金收入计征,税率为12%。

2.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国家公路上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水域的船舶,按
其种类、吨位和税额计征的税种。

计税方法按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3.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
个人,按实际占用土地面积而征收的一种地方税种。

土地使用每平方米税额:
大城市(人口在50万人以上)为0.5~10元;
中城市(人口20~50万人)为0.4~8元;
小城市(人口在20万人以下)为0.3~6元;
县镇、建制镇、工矿区为0.2~4元。

4.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凭证行为征收的税种。


税方法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5.进出口关税
关税是进出口国国境的货物和物品应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金。

计算公式
为:
进出口货物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6.矿产资源补偿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与保护,维护国
家对矿产资源的财产权益而征收的一切费用。

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率×开采回采系数
式中:开采回采系数=设计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在建设项目评价中,该系数通常等于1。

7.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纯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纯收益额是指企
业来源于我国境内和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纳税人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和其他规定的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其他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股息、股利(不包括国库券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和营业外收益所得。

应纳税额按每年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乘税率计算,税率为33%。

准予扣除的项目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相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在建设项目评价中,准予扣除的项目为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

四、利润的估算与分配
利润是反映项目投产或投入使用后的生产经营成果的指标。

利润的高低
直接反映项目投产后各年的获利能力,是项目财务效益评估的主要衡量标准。

通过估算项目获得的年度利润和折旧,可以作为企业归还借款的重要资金来源,亦能反映项目贷款的清偿能力。

根据项目销售利润征收的所得税,以及取得销售收入时征收的销售税金,表明了项目对国家财政的贡献能力。

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情况,体现了投资者的收益水平,并间接地关系到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筹措资金的规模和企业生存与发展能力。

总之,准确地测算项目的销售利润,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顺序正确地
分配利润,是正确评估项目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贡献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基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