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资料(整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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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培训资料

大家好!根据区委、区政府要在全区开展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专项培训的要求,按照会议的安排,在这里我同大家一起就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进行共同学习。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及意义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是通过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实现“地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其本质是还权赋能,即把农村产权,特别是农民的自主权、处置权还给农民,赋予农民将其土地、房屋等生产要素成为资产、资本,进行市场流通增值的能力。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给农民带来带来很多好处,概括起来说有两点:

一是解决农村产权明晰问题,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农村产权的自主权,特别是处置权。

二是激活农村生产要素,赋予农村产权商品属性,促进其流动增值,赋予农民利用农村产权自主发展的能力,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具体地说:要凭农村产权证书维护权益;要凭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领取耕地保护基金;要凭农村产权证书对产权进行流转;要凭农村产权证书抵押融资;还有:我们区搞的生态移民工程,就是要农民自愿放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城安居兴业,也是建立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没对农村产权进行确权,就谈不上放弃农村产权;用农村产权进行股份运作,不对农村产权确权,农民又拿什么入股。

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十分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也就是要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也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体现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变成改革的主体和改革成果受益的主体。

(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宽、系统性强,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结合各地的实际、改革的难易程度,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科学规则、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所以,我们区在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是先在区位不同、条件不同的7个村进行试点,待试点成功后再全面推开的。

三、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确权是基础,流转是重点,增值是关键。工作

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

关于农村产权,有些同志可能只知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其实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权项,那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土和林业部门将结合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代表区人民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造册,核发所有权证书(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在确权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民的好处宣传到位,特别应强化农民对农村产权的处置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让农民真正参与到改革中来,按照村民自治的办法,讨论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异议的处理办法(如:宅基地超面积部分,应召开村民大会,由村民大会决定将超出部分确给集体还是农户),成立议事监督会,参与、监督产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区上制定的确权程序,每个步骤都走到位,在操作过程中要一把尺子、一个口径、规范操作,对调查结果进行重复公示(先进行初次公示,异议处理业务部门审核后再次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体现改革工作的透明性。

对于农民不理解的方面还要多加解释(如:过去农村承包土地是以产量定面积,而此次颁证是以实测面积为依据,导致过去的产量面积与现在的实测面积不一致,且实测后人均面积差异较大;对人地矛盾问题,

要明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是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内部增加或减少人口,与家庭的承包土地面积是没有关系的,只要家庭没有灭失,家庭承包的土地面积不因人口增加或减少而变化。还有就是有的因结婚增加人口,在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无机动地的情况下一再要求分地的。《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同时,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在区级业务部门、镇村组干部、议事会成员及农户的支持配合下,目前,我区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已接近尾声。截止2010年1月31日,全区12个街乡镇、105个村(社区)开展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户7.8167万户。向村组集体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1300余本;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7.8167万本,林权证4.6494万本,集体土地使用证5.2798万本,房屋所有权证5.5179万本。但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具体的问题,比如:1、没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有些村的产改确权方案没通过群众表决。2、没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在承包地实测过程中,有的村组干部为了工作方便,一味追求进度,在没通知农户到现场指界的情况下对承包地进行丈量,到调查结果公示时,农民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导致工作重复,反而影响工作质量和进度。3、有的干部没完全吃透政策就对农户进行解释,造成农民上访,电话都打到市上去了。耕保基金搞试点时已明确,只对耕地发放耕保基金,未考虑园地的耕保基金,有的干部就对农民解释发多少就多少,事实上市上在制定政策时,本着不让试点单位吃亏的原则,试点村组2008年耕保基金已按台账面积发放的不再补发,2009年耕保基金可按实测面积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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