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码头调度业务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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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船舶进出港计划?

(1)由船公司或其代理部门向港务局业务处报送(外贸船必须由其代理申报,内贸船由天津港货运公司或中海船代公司申报)船舶72小时、48小时、24小时抵港预确报,并注明船名、船舶性质、船舶规范(船长、船宽、吃水等)、进出口货类、数量、是否申请引水等。从事内贸计划外运输的船舶办妥各项手续后,货运公司还应向业务处递交船舶进出港申报单。

(2)进出港务局所辖码头的船舶由港务局业务处指定作业公司。

(3)船舶要求进出港口时,由船舶停靠码头单位的调度室,在每天10点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进出港计划,申报内容包括:船名、船长、船宽、吃水、是否申请引水、动态时间、动态的地点,所载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等。

(4)各单位动态计划上报后,有业务处汇总,平衡核定动态船舶进出港计划时间安排,于每日14时前通知各有关单位执行。

如何申报船舶航道计划?

凡按规定进出港口需申请使用航道的船舶,必须在每日10时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下一昼夜(即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计划,每日14时由局业务处将平衡核定的船舶航道计划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

如何申报船舶过闸计划?

凡按规定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过闸计划的船舶(即生产性船舶及需占用主航道的船舶),应在每日10时30分前申报下一昼夜(即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船舶过闸计划,由港务局业务处平衡核定后通知有关部门和船闸执行。

60米以下非生产性船舶及不需使用主航道的非生产性船舶可直接向船闸申报过闸计划。

进出企业专用码头船舶如何申报计划?

进出企业专用码头的船舶,由该码头调度在每日10时30分前向港务局业务处申报当日18时至次日18时的动态计划。申报内容包括:船名、船长、船宽、吃水,是否申请引水、拖轮,动态时间等。

港务局业务处汇总平衡并通知有关单位执行。

沿海运输船舶在企业码头作业,申请进港动态前,企业专用码头单位应按规定到天津港货运公司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手续合格后,由货运公司向局业务处递交船舶进港申报单后方可安排动态计划。

船舶代理应向局调度室报告哪些内容?

船舶代理应在所代理船舶抵港前72小时、48小时、24小时向港务局业务处报告(通过传真)船舶抵港预报和确报时间,并及时汇报变更时间。船舶预确报的内容有:船名、国籍、性质、抵港时间、艏艉吃水、进出口货名、数量、船舶规范、装卸设备状况及特殊货物装卸情况和要求等。

为什么船舶代理应及时准确地向局调度室报告船舶到港预报、确报时间?

船方与代理公司的代理关系一经建立,代理人句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在授权范围内,执行代理职责。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原则,诚恳、忠实、勤勉地进行代理工作。船舶预确报抵港时间的反馈,关系到船方的切身利益,也便于港方及时做出科学合理安排,对缩短船舶在港时间,降低运输成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船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安排作业?

(1)进口,包括船图、舱单及卸货有关部门资料必须齐备;具有港口主管部门批准的危险货物作业通知书;货物流向及接卸方案已做出详细安排;超高、超宽、重大件设备具体资料预先摸清,特种车做好具体安排。

(2)出口,包括信用证、商品检验、海关手续办理完毕,备齐货物,做出配载图及货物积载图,能连续作业。

天津港作业时间时怎样规定的?

目前,天津港实行昼夜连续作业(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将每昼夜二十四小时分为三个班次,及0—8班次,8—16班次和16—24班次。

什么是大船舶和较小船舶?

(1)较大船舶是指:

①所有外国籍船舶;

②总长度载六十米(包括六十米)以上的船舶;

③拖带长度50米(包括50米)以上或拖带宽度15米(包括50米)以上的拖带船舶。

④其它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船舶。所谓有特殊使用要求的船舶,是指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从事航道水深维护、测量工作以外的勘探、测量船舶以及非施工状态下的自航式挖泥船等。

(2)较小的船舶是指:

①总长度在60米以下的本国籍船舶;

②拖带长度50米以下或拖带宽度15米以下的拖带船舶。

天津港航道如何分布?

天津港航道由海河航道、闸东航道、新港主航道和灯塔北航道四部分组成,其中,海河航道自新港船闸至海门大桥间的航道为航行五千吨级船舶的航道,海门大桥至海河二道闸间的航道为航行三千吨级船舶的航道。

船舶使用天津港主航道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天津港主航道是有条件的双向通航航道,天津港所有船舶的进出港动态,都必须经过主航道来完成。

天津新港主航道为人工疏浚航道,通航流量较达,并易受季节性气候影响,如大风、浓雾及冰冻等,因此要求在天津新港主航道航行的船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内法规以及天津港务局、天津港务监督一发颁布的各项规定,以保障船舶及海上人命财产安全,保证港口生产正常进行。

天津港航道使用有何明确规定?

首先应按照天津港“调度通讯规程”的要求申报船舶进出港的动态,并严格执行核准的船舶动态时间。

其次,应认真执行港监《天津新港主航道管理规定》。规定中对主航道的管理、船舶使用主航道的申报,船舶单、双向通航条件,船舶通讯及信号、船舶避让与追越,航道施工等均作了明确规定。

航行天津港主航道的船舶航速限制是多少?

在天津新港主航道行驶的船舶最大航速不得超过10节。需要与相对行驶的船舶会船时,必须以缓速通过。

天津港主航道的水深情况如何?

天津港为双向航道。

疏浚单位在进行疏浚的同时,还应每月测量航道水深一次,绘制水深图报送港务监督,由港务监督核准可用水深。

船舶在天津港主航道航行时,还必须保持龙骨下至少0.8米的富裕水深。

船舶使用天津港主航道时通讯报告制度是什么?

(1)船位报告

对于较大船舶,在进入主航道前,一贯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九频道征得港务监督许可。在进入主航道驶经九、十号浮标和驶出主航道时,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报告港监。

对于较小船舶,在主航道行驶期间,应始终保持九频道守听,及时回答港监的呼叫并如实报告船位。

对于渤海石油公司60米以下船舶进出天津新港主航道前应通过甚高频无线电话九频道向港务监督报告,并服从统一指挥。

(2)关于能见度的报告

进出天津新港主航道的船舶当发现能见度不良时应主动向港务监督报告。当港务监督通过甚高频九频道或其它手段询问主航道能见度时,船舶驾引人员必须如实报告。

(3)其它报告

船舶在主航道行驶期间,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报告港务监督:

①航行设施失灵,如导标、浮标灯不亮,浮标移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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