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二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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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急性发作病例,包括复发和病情恶化的患者, 根据既往用药情况继续使用原有效药物,剂量低 于有效治疗剂量者,可增加至治疗剂量继续观察; 如果已达治疗剂量仍无效者,酌情加量或考虑换 用另一种化学结构的非典型药物或典型药物。疗 效不佳者也可以考虑使用氯氮平,但应该严格定 期检查血液白细胞与中性粒细胞数量。
障碍有关的紧张症、由于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紧张症、 未定的紧张症、其他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它他精神 病性障碍、未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并且排在神经发育障碍之后, 这提示精神分裂症谱系障 碍的发病存在一定的神经发育(障碍)基础。
DSM-5精神分裂症(295.90;F20.9)的诊断标准
帕利哌酮、洛沙平、阿塞纳平、鲁拉西酮、布南色林等, 以及一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长效注射剂; 2、增加了国内外新的临床研究证据与Meta分析结果及先 进的治疗理念; 3、参考了包括APA(2010)、WFSBP(2012)及NICE (2014)等机构发布的国外精神分裂症治疗指南的更新建 议和内容。
针对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程序,新版指南从以下 各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1、急性期治疗; 2、非自愿住院患者的处理及治疗原则; 3、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急性期药物治疗; 4、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 5、精神分裂症的长期治疗; 6、阴性、认知、抑郁症状的辅助治疗; 7、抗精神病药的不良反应与防治。
★ 药物经济学及社会支持系统影响因素等。
复发及多次发作患者药物治疗的注意点
★ 选药原则: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应参照以下信息:患 者既往药物治疗的症状变化和不良反应、合并的疾病,可 能与同时使用其他药物产生的相互作用;
★ 尽快加量:药物剂量应尽快增加至可耐受的目标剂量, 同时监测患者的临床状态;
阳性症状、阴性症状、认知症状、攻击敌意、焦 虑抑郁。
该描述对加深对精神分裂症的认识以及探讨药物 治疗的靶症状有一定的价值。
DSM -5 中精神分裂症首次以谱系分类,称为精神分裂症谱 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包括:
分裂型(人格) 障碍、妄想障碍、短暂精神病性障碍、 精神分裂症样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 型/ 抑郁型)、物质/ 药物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由于 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紧张症、与其他精神
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治疗的注意点
★ 个体化选药:首次初次用药对药物敏感(疗效 与不良反应),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应注意个体 化,综合考虑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状况,特别 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长期不良反应;
★ 低剂量起始:对于首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无论是第一代抗精神病药(FGA)还是第二代抗精 神病药(SGA),均应从标准剂量的最低剂量开始 用药;
★ 鉴于SGA引起神经系统不良反应风险更低,基 于有限的证据推荐SGA作为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 一线用药(C级证据,3级推荐)。
另外,有限的证据支持SGA在减少首发精神分裂症 患者治疗中断方面的优势。例如EUFEST研究显示, 氨磺必利、齐拉西酮、奥氮平及喹硫平的一年总 停药率分别为13%、14%、17%和19%,均低于氟哌啶 醇的30%。
指南同样就药物的超说明书使用(off-label use of medications)进行了说明。
指南中介绍的药物中有一些药物仅在国外获得了 精神分裂症的适应证许可,但在国内尚未获得精 神分裂症的适应证许可;
有一些药物在国内外均未获得精神分裂症的适应 证许可(药品说明书上未标明精神分裂症为适应 证),但经常被临床用于精神分裂症的增效治疗 或辅助治疗。
A.症状标准 存在2项( 或更多)下列症状,每一项 症状均在1个月中相当显著的一段时间里存在( 如成功 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至少其中1项必须是(1)、 (2) 或(3):
(1) 妄想;
(2) 幻觉;
(3) 言语紊乱(例如频繁离题或不连贯);
(4) 明显紊乱的或紧张症的行为;
(5) 阴性症状(即情绪表达减少或动力缺乏)。
2014年5月正式公布的DSM-5根据精神分裂症临床 症状的演变,将临床分型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发 作的不同时期,分为:
初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初次发源自文库,目前 为部分缓解;初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多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多次发作,目前 为部分缓解;多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近年来,有些学者根据症状的聚类分析结果, 将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表现分为以下5个症状群 (5维症状):
概述
《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一版自2003年9月起使用, 2007年正式出版,使用已有12年。在临床中推广使用已近 10年, 成为精神分裂症最佳合理临床治疗选择的重要参 考依据。
较前一版相比,2015年第二版指南的主要变化包括: 1、增补了国内外新上市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氨磺必利、
★ EPS风险:对于首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抗精神病药物更容易引起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应 格外引起重视;
★ 代谢问题:治疗过程中应对代谢相关的指标加 以注意。
首发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的指南推荐
★ FGA和SGA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都有效(A级证 据,1级推荐)
★ 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剂量应低于慢 性精神分裂症患者(A级证据,1级推荐)
3、以单一用药为原则。治疗个体化,因人而异。 从小剂量起始, 逐渐加至有效剂量。药物滴定速 度视药物不良反应及患者症状改善而定。维持治 疗期,剂量可酌情减少,足疗程治疗。
4、定期评价疗效,指导治疗方案。定期评定药 物不良反应,并对症处理。
5、注重药物不良反应,因为药物不良反应既影 响医生选药,也影响患者是否停药。药物不良反 应可引起或加重精神症状,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根据经济情况,尽可能选用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轻、便于 长期治疗的抗精神病药物。
此外,指南还建议积极进行家庭教育,争 取家属重视,建立良好的医患联盟,配合 对患者的长期治疗;
定期对患者进行心理治疗、康复和职业训 练。
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原则
1、一旦确定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尽早开始抗精 神病药物治疗。根据临床症状群的表现,可选择 一种非典型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齐 拉西酮或阿立哌唑等;也可选择典型药物如氯丙 嗪、奋乃静、氟哌啶醇或舒必利等。
急性期治疗目标
针对急性期治疗策略,指南强调早诊断,早治疗,针对 急性期患者宜采取积极的药物治疗,争取缓解症状,预防 病情的不稳定性。
积极按照治疗分期进行长期治疗,争取扩大临床缓解患者 的比例。
根据病情、家庭照料情况和医疗条件选择治疗场所,包括 住院、门诊、社区和家庭病床治疗;
当患者具有明显的危害社会安全和严重自杀、自伤行为时, 通过监护人同意需紧急收住院积极治疗。
复发和多次发作精神分裂症部分治疗药物的 治疗剂量推荐
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治疗建议
★ SGAs治疗原发性阴性症状优于FGAs(B级证据,3级推 荐);
★ 治疗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氨磺必利/奥 氮平证据充足,推荐级别较高(A级证据,1级推荐);
★ 利培酮、喹硫平、齐拉西酮也可应用于以阴性症状为 主的患者,但证据强度不及上述两种SGAs(B级证据3级推 荐);
★ 部分证据支持某些SGAs的总体疗效优于其他SGAs和 FGAs(B/C3级证据,3/4级推荐);
★ 除非患者对药物不耐受或与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存在 禁忌,否则在更换为另一种抗精神病药前,患者应在恰当 的剂量下治疗2-8周(C级证据,4级推荐)。
与首发患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复发和多次发作患者目标剂 量普遍更高。
40-80mg/d 的剂量范围更有利于阴性症状的改善; 或者谨慎使用小剂量氯氮平50-100mg/d。
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的治疗建议
★ 劳拉西泮和FGAs治疗急性期攻击行为和精神运 动激越的疗效相当(C级证据,4级推荐);
★ 氯丙嗪因其疗效和耐受性不佳,不推荐用于激 越和兴奋症状(C级证据,4级推荐);
维持期治疗的时间需要依据个体化原则; 维持期治疗推荐使用急性期获得临床治愈的抗精
神病药物,以一种抗精神病药物为主,并使用适 宜的个体化剂量; 维持治疗中推荐使用安全性高且耐受性好的抗精 神病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药物不良 反应,提高患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如阿立哌唑, 帕利哌酮 治疗依从性差导致疾病多次复发的患者可以考虑 使用长效剂型,如善思达。 另外,针对药物治疗安全性及耐受性的评估同样 重要。
本指南介绍的药物超说明书使用主要来源于发表 的研究论文、专家共识与临床经验,其剂量与用 法仍需要参照药品说明书。
本指南中的证据分级与推荐分级标准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评估
①确认精神分裂症相关症状的存在, 其数量和严 重程度;
②了解精神分裂症发病情况、持续时间、病程特 点;
③了解对患者社会功能的影响; ④探索发病与影响预后的可能危险因素。
该研究显示,氨磺必利、阿立哌唑、氯氮平、奥 氮平、喹硫平、利培酮、舍吲哚、齐拉西酮和佐 替平中,仅有氨磺必利、氯氮平、奥氮平及利培 酮对总体症状及阳性症状的控制优于氟哌啶醇。
复发和多次发作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推荐意见总结
★ FGAs和SGAs均可有效治疗急性发作(A级证据,1级推 荐);
★ 部分证据支持SGAs在减少治疗中断以及预防慢性患者 疾病复发方面有优势(B/C3级证据,3/4级推荐);
首发精神分裂症部分治疗药物的治疗剂量推荐
复发或多次发作患者的评估
针对复发或多次发作患者,应对患者以往治疗方 案进行详细、认真的回顾和评价,包括:
★ 治疗药物的选择、不同治疗阶段的药物剂量、 持续治疗时间;
★ 以往疗效评价、治疗依从性、中断治疗原因、 治疗相关不良反应;
★ 患者躯体健康状况、物质滥用等共病问题;
★ 若患者的激越行为明确与精神症状有关,可以 联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和劳拉西泮(C级证据,4 级推荐);
★ 不良反应:特别关注抗精神病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 ★ 依从性问题:多次发作患者常见诱因是依从性差,治
疗不规范,应激性生活事件等;如患者治疗依从性差,应 进一步加强。
证据显示,不同抗精神病药针对精神分裂症症状 的疗效不尽相同。
2009年,一项发表于《柳叶刀》的Meta分析对 SGAs和FGAs对症状的控制效果进行了比较,共纳 入了150项短期研究、21533例患者。
新版指南强调:精神分裂症需要全程的长期治疗。 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治疗对预防疾病复发非常重 要,是决定疾病预后和社会功能损害程度的关键 因素,一定要保持急性期治疗获得的临床治愈疗 效,避免疾病复发与症状的波动。
维持治疗的时间为: ★首发患者:至少需要2年 ★一次复发的患者:需要3-5年 ★多次复发者:需要维持治疗5年以上
2015《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 第二版解读
本指南目录
第1章 精神分裂症概述 第2章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与发病危险因素 第3章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评估和诊断分类 第4章 精神分裂的治疗策略 第5章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方法 第6章 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程序 第7章 特殊人群精神分裂症 第8章 精神分裂症的共病与治疗 第9章 精神分裂症的康复 参考文献 附件1 精神分裂症国际最新治疗指南 附件2 缩略语一览表
★部分抗抑郁药(如西酞普兰)对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 增效治疗无明显效果,若使用抗抑郁药,可酌情选择氟西 汀、曲唑酮或米氮平、米安舍林(B级证据,2级推荐)。
★ rTMS对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具有巨大潜力(B级证据, 2级推荐)
★ 阴性症状为主患者的目标治疗剂量相对较低: 氨磺必利200-300mg/d、阿立哌唑10-20mg/d、 利培酮2-4mg/d、帕利哌酮3-6mg/d、 奥氮平5-10mg/d、喹硫平100-300mg/d和齐拉西酮
障碍有关的紧张症、由于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紧张症、 未定的紧张症、其他特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它他精神 病性障碍、未定的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并且排在神经发育障碍之后, 这提示精神分裂症谱系障 碍的发病存在一定的神经发育(障碍)基础。
DSM-5精神分裂症(295.90;F20.9)的诊断标准
帕利哌酮、洛沙平、阿塞纳平、鲁拉西酮、布南色林等, 以及一些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的长效注射剂; 2、增加了国内外新的临床研究证据与Meta分析结果及先 进的治疗理念; 3、参考了包括APA(2010)、WFSBP(2012)及NICE (2014)等机构发布的国外精神分裂症治疗指南的更新建 议和内容。
针对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程序,新版指南从以下 各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1、急性期治疗; 2、非自愿住院患者的处理及治疗原则; 3、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急性期药物治疗; 4、难治性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 5、精神分裂症的长期治疗; 6、阴性、认知、抑郁症状的辅助治疗; 7、抗精神病药的不良反应与防治。
★ 药物经济学及社会支持系统影响因素等。
复发及多次发作患者药物治疗的注意点
★ 选药原则: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应参照以下信息:患 者既往药物治疗的症状变化和不良反应、合并的疾病,可 能与同时使用其他药物产生的相互作用;
★ 尽快加量:药物剂量应尽快增加至可耐受的目标剂量, 同时监测患者的临床状态;
阳性症状、阴性症状、认知症状、攻击敌意、焦 虑抑郁。
该描述对加深对精神分裂症的认识以及探讨药物 治疗的靶症状有一定的价值。
DSM -5 中精神分裂症首次以谱系分类,称为精神分裂症谱 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包括:
分裂型(人格) 障碍、妄想障碍、短暂精神病性障碍、 精神分裂症样障碍、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双相 型/ 抑郁型)、物质/ 药物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由于 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病性障碍、紧张症、与其他精神
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药物治疗的注意点
★ 个体化选药:首次初次用药对药物敏感(疗效 与不良反应),抗精神病药物的选择应注意个体 化,综合考虑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状况,特别 关注药物的不良反应,包括长期不良反应;
★ 低剂量起始:对于首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无论是第一代抗精神病药(FGA)还是第二代抗精 神病药(SGA),均应从标准剂量的最低剂量开始 用药;
★ 鉴于SGA引起神经系统不良反应风险更低,基 于有限的证据推荐SGA作为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 一线用药(C级证据,3级推荐)。
另外,有限的证据支持SGA在减少首发精神分裂症 患者治疗中断方面的优势。例如EUFEST研究显示, 氨磺必利、齐拉西酮、奥氮平及喹硫平的一年总 停药率分别为13%、14%、17%和19%,均低于氟哌啶 醇的30%。
指南同样就药物的超说明书使用(off-label use of medications)进行了说明。
指南中介绍的药物中有一些药物仅在国外获得了 精神分裂症的适应证许可,但在国内尚未获得精 神分裂症的适应证许可;
有一些药物在国内外均未获得精神分裂症的适应 证许可(药品说明书上未标明精神分裂症为适应 证),但经常被临床用于精神分裂症的增效治疗 或辅助治疗。
A.症状标准 存在2项( 或更多)下列症状,每一项 症状均在1个月中相当显著的一段时间里存在( 如成功 治疗,则时间可以更短),至少其中1项必须是(1)、 (2) 或(3):
(1) 妄想;
(2) 幻觉;
(3) 言语紊乱(例如频繁离题或不连贯);
(4) 明显紊乱的或紧张症的行为;
(5) 阴性症状(即情绪表达减少或动力缺乏)。
2014年5月正式公布的DSM-5根据精神分裂症临床 症状的演变,将临床分型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发 作的不同时期,分为:
初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初次发源自文库,目前 为部分缓解;初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多次发作,目前在急性发作期;多次发作,目前 为部分缓解;多次发作,目前为完全缓解。
近年来,有些学者根据症状的聚类分析结果, 将 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表现分为以下5个症状群 (5维症状):
概述
《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第一版自2003年9月起使用, 2007年正式出版,使用已有12年。在临床中推广使用已近 10年, 成为精神分裂症最佳合理临床治疗选择的重要参 考依据。
较前一版相比,2015年第二版指南的主要变化包括: 1、增补了国内外新上市的抗精神病药物,包括氨磺必利、
★ EPS风险:对于首次发作的精神分裂症患者, 抗精神病药物更容易引起锥体外系不良反应,应 格外引起重视;
★ 代谢问题:治疗过程中应对代谢相关的指标加 以注意。
首发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的指南推荐
★ FGA和SGA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都有效(A级证 据,1级推荐)
★ 治疗首发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剂量应低于慢 性精神分裂症患者(A级证据,1级推荐)
3、以单一用药为原则。治疗个体化,因人而异。 从小剂量起始, 逐渐加至有效剂量。药物滴定速 度视药物不良反应及患者症状改善而定。维持治 疗期,剂量可酌情减少,足疗程治疗。
4、定期评价疗效,指导治疗方案。定期评定药 物不良反应,并对症处理。
5、注重药物不良反应,因为药物不良反应既影 响医生选药,也影响患者是否停药。药物不良反 应可引起或加重精神症状,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
根据经济情况,尽可能选用疗效确切、不良反应轻、便于 长期治疗的抗精神病药物。
此外,指南还建议积极进行家庭教育,争 取家属重视,建立良好的医患联盟,配合 对患者的长期治疗;
定期对患者进行心理治疗、康复和职业训 练。
抗精神病药物治疗原则
1、一旦确定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尽早开始抗精 神病药物治疗。根据临床症状群的表现,可选择 一种非典型药物如利培酮、奥氮平、喹硫平、齐 拉西酮或阿立哌唑等;也可选择典型药物如氯丙 嗪、奋乃静、氟哌啶醇或舒必利等。
急性期治疗目标
针对急性期治疗策略,指南强调早诊断,早治疗,针对 急性期患者宜采取积极的药物治疗,争取缓解症状,预防 病情的不稳定性。
积极按照治疗分期进行长期治疗,争取扩大临床缓解患者 的比例。
根据病情、家庭照料情况和医疗条件选择治疗场所,包括 住院、门诊、社区和家庭病床治疗;
当患者具有明显的危害社会安全和严重自杀、自伤行为时, 通过监护人同意需紧急收住院积极治疗。
复发和多次发作精神分裂症部分治疗药物的 治疗剂量推荐
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治疗建议
★ SGAs治疗原发性阴性症状优于FGAs(B级证据,3级推 荐);
★ 治疗以阴性症状为主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氨磺必利/奥 氮平证据充足,推荐级别较高(A级证据,1级推荐);
★ 利培酮、喹硫平、齐拉西酮也可应用于以阴性症状为 主的患者,但证据强度不及上述两种SGAs(B级证据3级推 荐);
★ 部分证据支持某些SGAs的总体疗效优于其他SGAs和 FGAs(B/C3级证据,3/4级推荐);
★ 除非患者对药物不耐受或与正在使用的其他药物存在 禁忌,否则在更换为另一种抗精神病药前,患者应在恰当 的剂量下治疗2-8周(C级证据,4级推荐)。
与首发患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复发和多次发作患者目标剂 量普遍更高。
40-80mg/d 的剂量范围更有利于阴性症状的改善; 或者谨慎使用小剂量氯氮平50-100mg/d。
精神分裂症激越症状的治疗建议
★ 劳拉西泮和FGAs治疗急性期攻击行为和精神运 动激越的疗效相当(C级证据,4级推荐);
★ 氯丙嗪因其疗效和耐受性不佳,不推荐用于激 越和兴奋症状(C级证据,4级推荐);
维持期治疗的时间需要依据个体化原则; 维持期治疗推荐使用急性期获得临床治愈的抗精
神病药物,以一种抗精神病药物为主,并使用适 宜的个体化剂量; 维持治疗中推荐使用安全性高且耐受性好的抗精 神病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并及时处理药物不良 反应,提高患者药物治疗的依从性。如阿立哌唑, 帕利哌酮 治疗依从性差导致疾病多次复发的患者可以考虑 使用长效剂型,如善思达。 另外,针对药物治疗安全性及耐受性的评估同样 重要。
本指南介绍的药物超说明书使用主要来源于发表 的研究论文、专家共识与临床经验,其剂量与用 法仍需要参照药品说明书。
本指南中的证据分级与推荐分级标准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评估
①确认精神分裂症相关症状的存在, 其数量和严 重程度;
②了解精神分裂症发病情况、持续时间、病程特 点;
③了解对患者社会功能的影响; ④探索发病与影响预后的可能危险因素。
该研究显示,氨磺必利、阿立哌唑、氯氮平、奥 氮平、喹硫平、利培酮、舍吲哚、齐拉西酮和佐 替平中,仅有氨磺必利、氯氮平、奥氮平及利培 酮对总体症状及阳性症状的控制优于氟哌啶醇。
复发和多次发作精神分裂症药物治疗推荐意见总结
★ FGAs和SGAs均可有效治疗急性发作(A级证据,1级推 荐);
★ 部分证据支持SGAs在减少治疗中断以及预防慢性患者 疾病复发方面有优势(B/C3级证据,3/4级推荐);
首发精神分裂症部分治疗药物的治疗剂量推荐
复发或多次发作患者的评估
针对复发或多次发作患者,应对患者以往治疗方 案进行详细、认真的回顾和评价,包括:
★ 治疗药物的选择、不同治疗阶段的药物剂量、 持续治疗时间;
★ 以往疗效评价、治疗依从性、中断治疗原因、 治疗相关不良反应;
★ 患者躯体健康状况、物质滥用等共病问题;
★ 若患者的激越行为明确与精神症状有关,可以 联合使用抗精神病药物和劳拉西泮(C级证据,4 级推荐);
★ 不良反应:特别关注抗精神病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 ★ 依从性问题:多次发作患者常见诱因是依从性差,治
疗不规范,应激性生活事件等;如患者治疗依从性差,应 进一步加强。
证据显示,不同抗精神病药针对精神分裂症症状 的疗效不尽相同。
2009年,一项发表于《柳叶刀》的Meta分析对 SGAs和FGAs对症状的控制效果进行了比较,共纳 入了150项短期研究、21533例患者。
新版指南强调:精神分裂症需要全程的长期治疗。 抗精神病药物的维持治疗对预防疾病复发非常重 要,是决定疾病预后和社会功能损害程度的关键 因素,一定要保持急性期治疗获得的临床治愈疗 效,避免疾病复发与症状的波动。
维持治疗的时间为: ★首发患者:至少需要2年 ★一次复发的患者:需要3-5年 ★多次复发者:需要维持治疗5年以上
2015《中国精神分裂症防治指南》 第二版解读
本指南目录
第1章 精神分裂症概述 第2章 精神分裂症的病因与发病危险因素 第3章 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评估和诊断分类 第4章 精神分裂的治疗策略 第5章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方法 第6章 精神分裂症的药物治疗程序 第7章 特殊人群精神分裂症 第8章 精神分裂症的共病与治疗 第9章 精神分裂症的康复 参考文献 附件1 精神分裂症国际最新治疗指南 附件2 缩略语一览表
★部分抗抑郁药(如西酞普兰)对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的 增效治疗无明显效果,若使用抗抑郁药,可酌情选择氟西 汀、曲唑酮或米氮平、米安舍林(B级证据,2级推荐)。
★ rTMS对精神分裂症阴性症状具有巨大潜力(B级证据, 2级推荐)
★ 阴性症状为主患者的目标治疗剂量相对较低: 氨磺必利200-300mg/d、阿立哌唑10-20mg/d、 利培酮2-4mg/d、帕利哌酮3-6mg/d、 奥氮平5-10mg/d、喹硫平100-300mg/d和齐拉西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