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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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方案

近年来,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包括网络订餐)发展迅速,由于监管制度还不够完善、经营者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网上销售食品(包括网络订餐)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为加强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严惩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构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力争X年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全省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中心,网络销售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二、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公务员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摸排

1.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调查摸清辖区网络食品经营主体,健全完善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工具,通过平台报送、网络搜索、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清理核查网络食品经营主体资质。发现伪造套用经营许可资质、经营许可资质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等经营资质不合法行为的,及时督促平台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

台服务,并依法严肃查处。(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3.督促指导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申请相关许可资质、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觉履行备案义务,督促指导入网食品经营者健全规范网络经营资质,主动亮证亮照经营。(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严格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

1.进一步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督促指导平台提供者履行好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经营行为监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配送环节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通过签订合作备忘录、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等方式,大力推进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沟通合作,建立与平台的数据共享、双向协作、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平台按要求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送平台经营主体数据,监管部门及时向平台通报入网食品经营者违法信息,政企协作共同维护网络食品经营秩序。(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信管理局)

(三)开展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1.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监管的原则,强化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综合运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监测抽检等监管执法手段,发现排查网络食品药品经营违法线索,强化对网络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加强对网上监测、群众举报、舆情反馈的网络经营违法线索的分析研究,对可能存在的违法窝点和大要案件线索,组织开展线下实地排查核查,通过线上线下违法线索的深挖细查,努力查办一批警示作用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典型案件;关闭、曝光一批违法交易网站、网店;严惩一批参与者、组织者,形成对网络食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营造良好的网络食品交易秩序。(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宣传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成果,形成强烈震慑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总结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经验成效,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网络食品监管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网络食品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网络食品安全治理高级研修,组织开展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食品经营新业态监管中的法律定位和规制等前沿课题研究,开展形式多样的网络食品案件查办工作分析研讨,培养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骨干力量,提升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水平。省公务员局支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办高级研修班、专题班等。(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务员局)

5.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公安、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共享相关增值电信业务许可信息和网站备案信息、网络食品经营主体登记许可、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等信息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

(四)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测抽检

突出“双11”“双12”以及重大节日等网络集中促销时段,以省内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经营者及天猫、京东、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等国内大型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内我省入网食品经营者为重点,对其主体信息公示、特定信息明示、食品功能宣称等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行为开展定向监测,分析评估我省网络食品安全风险;针对茶叶、糕点、糖果制品、蜜饯、水产制品等我省地产网络经营较为集中的特色食品,组织开展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摸排我省网络食品安全状况。根据监测及抽检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推进监测抽检结果的落地运用。(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五)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技术保障

总结推广X市加强网络监管信息化建设,“以网管网”推进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经验,推进X省食品药品互联网交易监管系统和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中心项目建设,力争在全国较早实现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定向监测监管,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中电子数据检查、取证分析和电子证据的固定提供技术支持,构筑网络食品安全监管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创造良好的“互联网+”发展环境

发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技术、新业态对食品产业通过“互联网+”实现转型升级的积极促进作用,主动介入、规范指导、鼓励支持我省区域性、特色化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规范

发展,推动培育壮大X省食品电子商务经济产业链。(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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