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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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湘卫规财发[2011]7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1.05.03

【实施日期】2011.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支付管理办

法》的通知

(湘卫规财发〔2011〕7号)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做好本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和企业合法权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支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执行。执行中

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湖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支付管理办法

二O一一年五月三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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