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来源:培训部阅读
次数: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和完善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公安部政治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公安队伍建设教育训练院校训练基地意见
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
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构建完善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公安特色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1.公安教育训练工作是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
战斗力的重要途径,在公安队伍建设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要地位。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是公安教育训练的主阵地,在培养公安后备人才、提高民警综合素质、开展警务理论与技术研究、扩大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随着国内外经济社会的日益发展和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公安工
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任务更加艰巨繁重。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大力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进一步更新思想理念,调整工作重心,改革管理体制机制,改善教育训练条件,提高教育训练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实战能力。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深入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新局面,为推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加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2.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公安中心工作,遵循教育训练和人才成长规律,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和提高民警综合素质、促进民警
全面发展为核心,以服务警务实战为导向,以优化布局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水平,积极推动构建完善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有力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长远发展。
3.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育人为本。各级公安机关要将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置于重中之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将育人为本作为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建设的根本要求,为公安机关培养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公安专门人才,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改革创新、质量至上。创新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教育训练管理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训练模式,改革教学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改进和加强基础建设。把提高教育训练质量作为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努力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服务实战、学用互动。公安院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主动服务公安实战,真正成为公安系统的人才培养高地、理论研究高地和技术创新高地,成为民警训练主阵地、教材教法研发和推广中心。训练基地要根据公安工作需要,全面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积极完善岗位练兵训练机制,把训练与实战有机结合,建立完善“训以致用、战训互促”的良性互动机制。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公安院校和训练基地的建设和发展,实现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高等教育与民警训练的有效衔接和相互补充,为构建体现教育系统化、训练规范化的公安后备人才培养和民警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4.目标要求: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适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管理规范,与公安事业发展相适应,符合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要求的部、省两级公安院校和部、省、地(市)、县四级训练基地体系;教育训练水平显著提升,资源高效整合,
服务实战能力明显提高,人才培养和民警训练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三、着力推进公安院校教育转型发展
5.发展定位:公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公安高等学历教育、开展民警训练、进行警务理论与科技研究、发挥智库作用,积极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要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形势,坚持服务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办学宗旨,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改革强校,按照公安民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努力实现由外延扩展、规模扩大向内涵建设、质量提升转型发展,积极推进“三个转变”:一是办学职能由以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向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与民警教育训练并重发展、相互促进转变;二是教学重心由以理论及基础知识传授为主,向以政治素质与职业精神培养、专业能力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为主转变;三是培养对象由以招收普通高考学生为主,向以招收
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为主转变。要将主要教学资源用于公安类专业教育和在职民警训练,切实控制非公安类专业招生培养规模。
——部属本科院校要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以培养高质量、高水平的人才为目标,努力向教学研究型高校发展。根据公安专门人才需求和自身学科专业特色优势,积极发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本科和研究生教育,合理调整公安类专业普通高考招生的本科教育规模,适度发展具有公安特色的普通研究生教育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充分利用教学科研优势,积极开展高层次、高水平和综合性的训练工作,在民警训练中发挥引领和高地作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属本科院校要增强服务本地区公安工作的能力,提高人才培养的实战性、应用性,努力建设成为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培训型高校。根据本地区公安工作要求,着力发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本(专)科教育,对公安类专业普通高考招生本(专)科教育实行按需培养,缺乏毕业生从警就业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