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楚政办通[2013]4号

【发布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3.01.14

【实施日期】2013.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

(楚政办通〔2013〕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有效解决投资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项目实行集中审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2〕232号)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州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的重要意义

推进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的根本

要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是解决项目审批难、落地难问题,实现楚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201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对政务服务和审批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于行政审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事项,要求逐步实行联合办理或并联审批,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建立联审会商审批、取消前置审批、提前介入,确保项目审批运转流畅、限时办结,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和开工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推动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各项工作开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州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投资项目进度为宗旨,采取“就近申报、统一受理、全程代办、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三级联动、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察”运行模式,通过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构建网上和实体联合审批平台,实现省、州、县三级联动审批,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强化的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机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