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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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细则

XX县2011年第二批省级专项及中央预算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监理细则

合同编号:

陕西XX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

目录

一、土方工程监理细则 (3)

一)、适用范围 (3)

二)、编制依据 (4)

三)、施工监理过程 (4)

四)、其它 (8)

二、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9)

一)、适用范围 (9)

二)、编制依据 (9)

三)、开工令的申请程序 (9)

四)、施工过程监理 (12)

五)、施工质量控制 (15)

六)、质量检查、检测和质量评定 (18)

七)、其他 (19)

三、机井施工监理细则 (19)

一)、适用范围 (19)

二)、编制依据 (19)

三)、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20)

四)、施工过程监理 (21)

五)、质量控制 (21)

六)、质量检验与评定 (23)

XX县2011年第二批省级专项及中央预算内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施工监理细则

一、土方工程监理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完成工程所有的土方(淤泥、稀泥)明挖及回填施工中进行的疏松、开挖、装料、运输、碾压、质量检查和堆放至指定的储料场或弃料场等工序所需的各项各种。

二)、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及其设计文件;

2、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有关的技术条款;

3、国家及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规程;

4、监理规划及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有关指示、指令。

三)、施工监理过程

(一)一般规定

1、承包人应在施工放样28天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资料报监理部审批:

控制网布置图及测量技术设计书;

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承包人应在施工放样前21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批准:

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计算放样数据;

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及要求;

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套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3、在任一单项开挖工程开工前30天,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设备和

技术条款的规定,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一式四份),报送监理人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

施工开挖及回填平面布置图;

开挖回填方法和程序;

劳力、设备和材料的需用量;

出渣和弃渣措施;

(1)施工质量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施工安全的技术要求和措施;

施工排水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4、在任一单项开挖回填工程开工前5天,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

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进行复核,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5、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单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包人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后24小时内开出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6、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包人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7、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序作业与施工。

8、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9、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随施工作业进展做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序内容:

(1)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面高程;

(2)测绘或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3)月报量收方测量;

提供工程各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它测量工作。

10、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11、土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提供下列资料:

(1)土方工程竣工图;

(2)有关设计变更和补充设计的图纸和文件;

(3)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永久性控制桩和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质量检查和验收记录。

(二)质量检查、检测和质量评定

1、质量检查、检测

验收挖方、填方工程和场地平整时,应检查下列各项:

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挖方、填方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排水沟和排水设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填方压实情况和压实密度(干容重);隐蔽工程记录。

②验收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检查平面位置、底面长宽尺寸、边坡坡度、标高和基土密实度等。

③土方高程的挖方、填方和场地平整的允许偏差:

a、标高:人工清理——±50mm;机械清理——±100mm;

b、、宽度(由设计线向两边量)——不应偏小;

c、坡度:人工施工——表面平整,不应偏陡(无设计要求时,深度2m以上时宜1:0.75——1:0.5);机械施工——基本成型,不应偏陡(无设计要求时,深度2m以上时宜1:0.75——1:0.5);

d、路面下的地基:水平标高——0~-50mm;平整度(用两米直尺检查)——≤20mm;

⑤基坑(槽)或管沟土方工程的允许偏差:

a、标高——0~-50mm;

b、长度、宽度(由设计线向两边量)——不应偏小;

c、坡度——不应偏陡(无设计要求时,深度2m以上时宜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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