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装合同(附装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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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省市区号的电梯,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并遵照执行。

(注明):1、此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合同价款包含设备运输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检验费、光幕保护装置、政府部门验收费、搬运费、24个月的维护保养费等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其它费用.

2、两年质保期满后,工厂免费为甲方再提供一年的易损配件。

二、安装施工期

1、本合同施工工期为日,具体施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2、当电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认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条件

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现场实际需用量分批购买和安装,设备安装单价执行上表中单价,数量以每次实际购买数量为准,实际支付金额按以下付款比例分批相应支付,第一次A、B栋电梯安装数量为壹拾肆台(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甲方在乙方进场安装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次安装费总额的50%;

3、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在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次安装费总额的25 %,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额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4、当次安装费总额的25%(含当次安装总价款5%保修(养)保证金)在产品安装完毕

取得技术监督局合格证之日起两年内分四次付清(每满半年支付壹次);

5、所有款项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发票。

四、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1、甲方责任

1.1甲方在收到电梯设备后指定存储地点,由乙方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

1.2在乙方进场前,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场所。

1.3甲方负责提供土建图纸和GB7588-2003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包

括按钮箱孔、厅外指层灯箱孔,厅外报站钟孔的预留;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

1.4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

1.5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

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

1.6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1.7负责提供扶梯吊装场地和吊装点。

1.8提供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电源接口。

2、乙方责任

2.1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15 日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

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2.2乙方应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工地安全标准的厅门安全护栏和护网。

2.3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

点。

2.4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2.5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及人身损害责任由乙方

承担。并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2.6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2.7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配合甲方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关验收

费用(含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费用)。

2.8负责配合甲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

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

2.9负责货到现场及施工期间现场保卫和看管。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3、甲乙双方负责费用清单

(1)负责现场起吊工作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2)负责到货时的卸货及到存储地点的搬运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3)负责二次搬运(若存储地点距安装地距离超过50M)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4)提供符合标准的脚手架或无脚手架安装平台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5)提供符合要求的库房和工具室,内须有照明电源和消防器材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6)负责井道、机房杂物和积水清理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7)提供井道护栏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8)负责水电费用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9)负责安装开工申报、验收费用及监检费用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0)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线(380v三相五线制)和照明电源线(220v)机房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11)提供第一年的电梯年检费用 1 次、限速器检验费 1 次

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

五、运行保证:

1、免费保养(修)期:自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电梯验收合格之日起,

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养(修)服务。若产品分批验收的,则免费保养(修)期分批计算。

2、在免费保养(修)期,乙方免费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

脂)。

3、免费保养(修)期内,乙方派人驻场,随时跟踪电梯运行情况。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导致合同解除,责任方须向另一方偿付本安装合同总价款10 %的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自超过约定付款日期之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项的0.05 %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3、乙方施工经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或国家验收标准, 乙方承担返修或重新安装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返修或重新安装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付款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前期所收工程款,并按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如乙方发生质量事故或其他违约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担本工程施工或履约能力存在重大瑕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超过通知的日期未进场施工、未依合同约定按时安装完工每逾期一天按安装合同总价款0.5 %承担违约金,逾期3 天进场施工或逾期3 天完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未能按期完成,则每延期一日按安装合同总价款的0.5 %承担违约金,延期 3 天仍未完成安装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所收安装费用,并按安装合同总价款的10 %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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