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作中如何面对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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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作中如何面对新闻媒体

随着社会进步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报道和监督越来越多,民警的日常工作变得越来越“透明化”。新闻媒体经常对基层民警侦办案件、处理纠纷、抢险救援等活动进行报道,甚至有的时候,新闻记者先于民警到达现场,对当事人及围观群众进行采访,对事件抢先报导,并对民警的工作过程全程跟踪拍摄,给民警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由于公安机关至今没有一套应对新闻媒体的标准规范,加上少数民警对新闻媒体的偏见,造成民警和新闻记者之间经常发生纠纷,被新闻媒体曝光,给公安机关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基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应当如何面对新闻媒体。

一、思想上对新闻媒体要有正确的认识。基层民警在面对新闻媒体的时候,比较普遍的心理有两种,一种是畏惧心理,一旦看到新闻媒体在场,民警就变的畏手畏脚,话不敢说,事不敢做。第二种是敌视心理,总觉得新闻媒体是给公安机关找茬的,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来讲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在这种心理的支配下,面对新闻媒体的时候,少数民警讲话不礼貌,工作不配合,引起媒体的反感。以上两种心理是不足取的,对新闻媒体的认识也是片面的。我们必须认识到,在现代社会,新闻媒体和公安工作之间是一种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关系,他们共同促进国家和社会的民主化、法制化。从世界各国普遍的情况来看,新闻媒体越发达,舆论监督越自由,国家的民主化和法制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反之亦然。处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

中国,必然要求公安机关的工作处于新闻媒体的监督之中,这是大势所趋。民警对新闻媒体喜欢也罢,厌恶也罢,新闻媒体对公安工作的监督将越来越普遍。随着时间的推移,新闻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也必将进一步得到增强,这是不以少数民警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必须要在思想上克服畏惧和敌视新闻媒体的心理,转变为包容和大度。要认识到公安机关如果得到了新闻媒体的支持,工作将是如虎添翼,反之寸步难行。

二、工作中对新闻媒体给予适当的支持。新闻媒体的工作特点是“猎奇”,要满足读者和观众的好奇心。公安机关由于其工作的特殊性,对保密有着比较严格的规定。当民警和记者面对着同样一件事情的时候,双方的工作要求和目的通常是矛盾的。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呢?笔者认为,要对新闻媒体的工作给予适当的支持与配合。所谓适当,即不是不配合,也不是乱配合,更不是任由媒体自由出入,随意拍摄,不管不问。笔者在工作中就经常遇到记者对现场进行报道的情况,处理方法是掌握两个原则:一是核心现场不许记者进入,非核心现场可以自由采访。具体方法是民警到达现场后,视现场情况在离核心现场一定的范围外拉起警戒绳,民警应当告知记者,警戒绳内为工作区域,记者严禁进入,否则要负法律责任。至于警戒绳外的区域,可以任由记者拍摄,以满足其抢拍新闻的需要。二是事件的核心情况严禁向媒体透露,对于一些半公开的,已经为围观群众知道的情况,可以主动配合记者采访。譬如民警在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可以向记者表明自己的身份和具体单位,以及配合工作的兄弟单位名称,莅

临一线指挥的领导的职务,还可以笼统的表示一下,公安机关对此事十分重视,不久即可查清等等。总之,只要能够采访到新闻,并且采访到的新闻具有一定的“猎奇”性,能满足观众和读者的好奇心,媒体一般情况下不会和民警发生冲突。

三、在新闻媒体面前,民警要善于展示形象。在新闻媒体面前如何展示民警形象呢?是不是衣帽整齐,六小件齐全形象就好呢?也不一定。笔者认为,基层民警在新闻媒体面前,要展示的第一是专业形象。无论是发生大的刑事案件还是小的交通事故,群众报警后,对赶到现场处置的人民警察抱有很大的期望,希望警察是一个内行,能够对事情作出妥善处理。这时候如果有媒体在现场的话,民警更要向媒体和群众显示自已是处理以上事情的专业人士,这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才能信任警察,并对警察的工作予以充分配合和肯定。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在新闻媒体面前处理警情时措施要专业化,程序要规范化。切忌在一些常识性的问题面前犯错误,比如提取涉案物品时不戴手套,对中心现场不知道封锁等,以至于众目睽睽之下,闹出笑话来。第二要展示的是敬业形象。案件有大有小,警情有难有易。当新闻媒体在场的时候,记者和群众最关心的往往不是事情的处理结果,而是民警处理事情的过程。在多起民警因处理问题不当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警情本来都不复杂,但因民警急着想把事情处理掉,讲话办事就显得急躁,结果被当事人指责为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因此,如果新闻媒体在场,民警在处理问题时首先要有耐心,能够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并对当事人和群众提供的情况认真查证,如果条件限制,一时无法查证的,最好当着新闻记者的面做一个书面记录,表示出要继续查证的意愿。其次要细心,对现场及周围环境以及群众反映的和事情相关的地方一定要亲自去查看一下,查看时要不怕脏,不怕累,不要怕麻烦。第三要展示亲和形象。在日常工作中,民警可以适当的和群众作一些情感上面的交流。比如给正处于激动状态中的纠纷当事人或处于惊恐中的受害人递根香烟;现场有婴儿的,摸摸婴儿的小脸蛋等,这些小动作,往往会拉近群众和民警在情感上面的距离。如果有新闻媒体在场拍摄的情况下,这些亲和的画面对展示民警的正面形象往往有着意想不到的效果。

四、面对新闻媒体的时候,讲话要掌握技巧。有时候,民警必须要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这时候,民警不讲话不行,乱讲话也不行。笔者的经验有两条:一是不要对事件轻易定性。事件究竟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在上级组织正式定性以前,民警即使是对事件的整个经过十分熟悉,也不要在新闻媒体面前轻易地下结论,弄的不好会很被动。这时候,你可以讲一些似是而非的话,比如“初步调查情况是这样,具体情况还要进一步调查”等。这样即使事件发生变化,还可以有退路。二是不要泄露工作细节。媒体采访时,有时候会对事件的工作细节对民警追根问底,民警对工作情况讲的过细,有时候会授人以柄,还有可能泄露工作秘密。因此,当民警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具体工作情况不要讲的太细,要讲的笼统,比如“上级部门对此事十分重视,案件正在调查中”,或者“技术部门正对现场痕迹作进一步检查”等。

如何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提升舆论引导能力,使社会舆论更好地为公安工作服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着力点入手。

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对公安宣传工作的支持,是做好公安宣传工作的基石。要经常与党委宣传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汇报一个时期公安新闻宣传的重点和近期工作安排,最大限度地赢得党委宣传部门的支持。对出现涉警敏感舆情和负面报道时,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将事件的真实情况反馈给当地党委宣传部门,向事件处置的主要领导提出应对建议;发布权威声音,最大限度地挤压不实报道和恶意炒作的空间;对严重失实报道,要迅速向党委宣传部门报告,启动维权机制,严惩恶意炒作、歪曲事实制造轰动效应的新闻媒体,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公安机关与媒体通力合作,努力构建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既是公安新闻宣传和媒体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做好公安舆论引导工作,实现和谐舆论环境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要通过邀请新闻媒体负责人、记者参加新闻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起与新闻媒体互信、互助、互动的和谐关系。在不违反宣传纪律的前提下,可邀请社会新闻记者随警作战。另一方面,要通过定期走访新闻单位,认真听取媒体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扩大沟通和交流,实现公安机关与媒体的良好合作。

加强新闻宣传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加强公安舆论引导工作,关键在人才。新闻宣传不仅仅是公安机关领导或宣传部门、新闻发言人的事情,在很多情况下需要人人参与、全警面对。比如一线执法民警可能会随时遇到媒体、群众的采访和问询。因此,要在全体民警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掌握与媒体沟通的技巧,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敏感性、新闻意识和保密意识。一方面,公安机关的领导干部要加强新闻宣传人才的引进,为他们提供发展的空间,并在经费保障、提职晋衔和立功受奖上给予倾斜;另一方面,要加强学习培训,把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纳入日常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可适时邀请有关专家和宣传部门的领导授课,对政工、宣传等部门的民警,要进行专门培训。

加强对典型民警的宣传。在典型宣传上,首先要讲究宣传艺术。要坚持“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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