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术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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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技术质量控制要点》编制说明
为了更好的落实公司“道道工序零缺陷,我干工程必精品”的质量管理理念,结合标准规范最新版本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项目部《技术质量控制要点》。提供给一线施工管理人员学习并实施。
本文共有二十七条,230项工作内容,涉及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安装工程八个分部工程、技术管理、技术资料整编、归档整理等方面的内容。
公司要求各项目部积极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学习掌握《技术质量控制要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断积累实施控制要点的操作工艺和施工经验,打造公司一流的施工管理团队,为创优夺杯奠定坚实的基础。
《技术质量控制要点》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贯阶段:通过自学、会议、考试使公司施工技术人员掌握《技术质量控制要点》,在工作中逐步实施控制要点。
二、贯彻落实阶段:各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实施相关控制要点,生产技术部将制定《技术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在月度工作检查中对不按控制要点施工,出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进行处罚。对实《施技术质量控制要点》在工程实体中取得亮点效果的予以奖励。
三、修改提高阶段:通过一年的运行实施,总结《技术质量控制要点》的运行情况,酌情进行增减修改,使《技术质量控制要点》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公司质量管理理念,为实现信威梦而努力奋斗。
生产技术部
2016年8月2日
公司《技术质量控制要点》
(房建部分) 第一条方案编制及审批
1、项目在开工后一个月内应当编制《施工管理策划》及《组织设计》,报送公司生产技术部审核,对审核意见及时修改后报相关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然后方可报监理及有关单位审批。
2、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要有针对性,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施工图纸设计要求,能够指导现场施工。经过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3、符合相关规定,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在施工前必须邀请专家进行论证,针对专家提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后,方可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
第二条技术管理
1、新开工的项目必须编制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安装工程的专项施工策划,其策划内容必须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具有针对性。从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策划,专项策划要有前瞻性、指导性,使策划能够满足单位工程质量目标控制的需要。
2、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所有的编、审、批手续应完善,签章齐全。
3、图纸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方案交底、施工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要齐全,参加交底人员签字齐全。
4、公司确定的创优夺杯目标的工程要提前做好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电气、水暖、通风、弱电等分部工程的亮点策划与实施工作;及时收集工程亮点的照片及视频。
5、积极推广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建立支持性的建筑信息模型,优化项目施工方案、优化综合管线排布方案、优化结构留洞位置,消除建筑设计与结构设计中的错、漏、碰、缺等问题,减少返工返修。
6、项目部应当根据施工进度动态的进行危险源辨识,及时公布已经确认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指导项目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交底,做到防患于未然。
7、项目主体施工期间必须配置标养室(标养箱),同条件试块必须放在结构相同部位,梁板及悬挑结构必须做拆模试块检验。
8、设计变更应建立台账及收发文记录、设计变更单必须签字盖章齐全,项目经理应对设计变更审核后签署实施意见。
9、测量成果图要满足规范要求,测量复核记录要完整,推荐做好测量日志。
10、所有测量、计量器具使用必须满足规范强检规定,超过鉴定有效期的测量、计量器具必须重新鉴定后才能合法使用。
11、项目部要建立标准规范使用清单,严禁使用作废规范标准。
12、项目部要对所有检验批进行实测实量并做好原始记录,提供质量评定验收的依据。
13、做好单位工程竣工前的自检及问题整改,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做好工程各种单项验收申报资料,参加单项验收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桩基施工
地基工程必须满足《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主控项目规定。
1、桩位放样允许偏差:群桩 20 mm;单排桩 10mm。打(压)桩、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值不允许大于规范规定值。
2、打(压)桩工程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允许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3、灌注桩的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 ,其混凝土试块留置数必须达到规范要求(每根桩必须有一组试件,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有一组试件)。
4、工程桩必须进行承载力检验,采用静载荷试验时,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少于2根。
5、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灌注桩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根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6、桩基检测结果一类桩必须达到94%以上,二类桩不能高于6%,出现三类桩的必须要拿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设计)审批后方可实施。桩基检测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基坑施工
1、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地面荷载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开始施工。
2、深基坑必须进行变形观测,其变形位移偏差不能大于设计或规定允许值,若有异常情况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
3、深基坑必须做好排水措施,深基坑边3米内严禁长时间堆载。
4、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及周边环境安全为前提,基坑变形监控值应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基坑变形监控值: 单位:(cm)
第五条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降低地下水位并做好排水;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进路线和弃土场地。
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监测和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