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定价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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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定价与实际操作的差异

作者:刘颖,张爱荣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0年第29期

摘要:贷款不仅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也是其最主要的盈利资产,是商业银行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主要手段。贷款定价方式与策略会影响银行的盈利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制定正确的贷款价格对于银行来说至关重要。从2004 年央行宣布放开企业贷款上限,就意味着商业银行从此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确定贷款价格。但是,由于资金供求矛盾、风险考核、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商业银行的理论定价与操作实践出现明显背离。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理论定价与实际操作的差异进行研究以及分析我国贷款定价的现状和难点,对目前存在的商业银行缺乏自主定价能力等问题提出改进性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理论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29-0089-02

一、完善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意义

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收入最主要的来源,而贷款业务在信贷业务中又占比在80%左右。因此,贷款定价的合理与否,不仅影响银行的收益水平,更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质量、客户结构和市场竞争力。具备良好的贷款定价能力的银行,不仅能获得丰厚的利润,而且能在激烈的银行业竞争中抢占先机。我国的存贷款利率一直由中央银行统一制定并颁布实施, 严格的利率管制导致了商业银行产品定价能力不足。随着我国加入WTO,金融市场上的不确定因素急剧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面临严峻的考验。所以,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定价问题,完善贷款定价模型,不仅是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更是商业银行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对增强竞争力、防范信贷风险、提高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现状分析

(一)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定价模式

贷款利率= 贷款的资金成本率+贷款的管理费用率+贷款的风险溢价率+目标利润率

这种模式有利于商业银行补偿成本,确保其目标利润的实现,但由于忽略了客户需求、同业竞争等因素的影响,容易导致客户流失和贷款市场份额的萎缩。

2.价格领导定价模式

贷款利率=基准利率+违约风险溢价点数+期限风险溢价点数

该模式属于“市场导向型”的定价模式,基准利率为市场利率,既反映了银行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平均水平,又反映了市场的竞争状况,容易为借贷双方所接受。

3.客户盈利性分析模式

贷款利率=(银行的目标利润+为该客户提供所有服务的总成本-为客户提供所有服务中除贷款利息以外的其他收入)/贷款额

这种模式体现了从银行与客户的全部业务往来关系中寻找最优的贷款价格,实现了差别定价的个性化经营方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述评

至2004年,人民银行已连续3次调高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利率最多可在法定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70%,但对于贷款利率的下浮空间仍控制在10%的最大限度以内。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的定价方式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不同期限、不同主体的贷款基准利率,各商业银行在此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资金成本、贷款风险、效益状况等因素,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内自主确定贷款价格。

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步伐加快,出现了理论与实际操作存在差异的现象。一方面,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后,平均贷款利率逐步上升,这说明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越来越强,法定利率下限对市场利率的影响力在减弱;另一方面,虽然已经给了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权,但只有少数银行在个别业务中把贷款利率提高到130%,被充分利用的反而是贷款利率下浮10%的空间。房贷利率调整后,各商业银行还是按照5.508%的最低利率发放住宅抵押贷款。这些说明,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进入实质性阶段后面临极大的定价困境:对利率风险的认识不足;缺乏完善的信用风险评级体系和科学的定价机制;没有较为完善的IRB数据基础;缺乏风险定价技能。在确定对客户的利率浮动幅度时大多凭主观判断和老经验,成本与价格之间的关系背离;一些基层行在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中对下调利率、确定收费标准上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随意性;在中小企业贷款方面选择的策略是简单地退出市场。结果出现银行资金闲置与企业资金短缺共存的局面。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症结的原因分析

1.贷款定价主观随意性强,缺乏科学的定价体系和决策机制。在风险量化上, 对客户信用评级及对贷款项目的风险分类起步较晚, 分类标准也不完全统一, 因而可用于量化和分析贷款风险的基础数据严重不足, 对风险进行精确量化也就无从谈起。

2.缺乏权威的基准利率。市場基准利率是银行贷款定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它必须能够充分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具备一定的稳定性,便于调控。

3.信贷产品单一,定价方式方法创新不足。信贷产品仍然是其主要的资产业务,而信贷产品的种类仍然是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利率浮动方式主要是浮动幅度固定制, 而没有利率幅度浮动类信贷产品。

4.复杂的竞争环境扭曲了理论定价。面对复杂的竞争环境,商业银行在实际定价中,无法严格按理论定价进行操作,而考虑更多的是现实信贷活动中同业之间竞争条件、谈判技巧、服务质量、竞争者数量和经营目标等,造成的后果是定价过低、风险与收益失衡等情况。

5.定价机制可操作性不强。贷款理论定价过程在实际操作中技术要求非常高,量化指标很难取得考核的基础数据、信息,考核计算指标本身存在是否客观、合理的问题,而且实践过程中时间成本高,严重影响贷款及业务竞争,从而使理论定价过程流于形式。

三、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方法的改进

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策略应以提高市场竞争力、拓展市场、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综合盈利能力和增强发展后劲为目的。贷款定价要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筹资和营运承成本等多方面。因此,改进方法为:

1.发挥人民银行积极引导作用,增强金融机构完善贷款率定价机制的意识。

2.通过与外资银行合作或者对外招聘形式从外部引进具有贷款定价、风险管理经验的人才,优化实现有利率管理人员结构,并对现有人员做定期培训,更新知识体系。

3.不断提高贷款利率定价技术和风险管理能力。开发合适自身业务特色的会计核算系统,使得成本核算能精确到单一客户、单笔产品。针对利率市场化以后带来的各种风险,应建立合理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妥善处理出让资金方、受让资金方、系统内上下级机构及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分配和调整问题。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系统,是根据资金的边际成本率,在银行各部门间分配资金,如果成本核算准确,银行就可以对各种资金来源的价格进行分析,从而确定合理的贷款价格,有效引导商业银行资金的流量和流向,达到有效地降低资产负债的错配风险的目的。

4.对不同的贷款采用区别定价方法。混合运用传统的三种定价模式,并区别对待。对业务往来较少、业务发展前景一般的客户贷款定价, 采用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变动成本为下限, 充分考虑客户风险的贷款定价方法。对大额贷款采用基准利率加点方法定价, 对重要客户、优质客户和项目产品市场前景看好的客户贷款则实行客户利润分析方法定价。

5.对客户开展综合理财业务。客户的理财收益越高,银行的贷款定价就越有竞争力,对外可以说服客户接受自己的价格,对内可以给决策者明确的定价支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利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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