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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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美学,是对书法艺术的一种审美研究,包含了东方的美学观和艺术观,是书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探讨对书法艺术中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书法美学作为学科研究起始于20世纪20年代,但书法美学的思想自从有象形文字就存在。书法美学的任务在于解释美,探讨在书法这个形式媒体下美是如何被创造,探讨书法家如何运用美的形象以及探讨书法的审美受体。
书法这门古老艺术,自古以来就有很多人在研究和发展,近年来书法热迅速升温,这种热潮中包含了人们对中华民族的热爱和对民族文化的发展,蕴含了东方的美学观和艺术观。
书法美学是书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书学和美学的基础上,探讨对书法艺术中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研究如何按照美的规律从事书法美的创造以及主体、客体、本体、受体之间的关系和交互作用为书法美学的基本任务,其具体内容是:书法艺术的审美本质和审美特征;书法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与其他艺术的关系;构成书法艺术形象的形式美法则;书法艺术的审美价值和功能;中国书法美学思想的发展历程和书法观念、流派、风格的兴替嬗变过程;书法创作规律和应具有的美学品格;书法的审美价值和功能;中国书法艺术的国际影响;鉴赏书法艺术的心理机制、过程、特点、意义和方法等。
中国书法可谓是中国文化的审美表征。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华夏审美人格心灵世界,并以其特立独行源远流长而在世界文化史上占有不可忽略的重要地位。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书法艺术的辉
煌流程反映出的不只是感官上赋予人们的美感,更多的还有书艺思维的逻辑运动中所产生的艺术哲学,也就是人们常言的书法美学,中国有句古话:“字里有乾坤:“,其实,与其说是字不如说是线条,康德说过:“线条比色彩更具有审美性质”可谓是精辟的总结。
中国的书法美学遗产是十分丰富的。东汉崔瑷的《草书势》提出“方不中矩,圆不到规”、“志在飞移”、“将奔未驰”和“一画不可移”与“临时从宜”等主张;赵壹的《非常书》的“书之好丑,在心在手”,强调了书法家的天赋气质对艺术创作的决定性作用;蔡邕的《笔论》、《九势》则论述了书法家的艺术精神和书法的形式美的特征等,可看成是中国古典书法美学的发端。一直发展到清代阮元的“南北书派论”,包世臣的《艺舟双楫》和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的书法美学思想,刘熙载的《艺概》中提出的“写字者,写志也”、“书当造乎自然”等,则是中国古典书法的终结。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书法理论著作如汗牛充栋,难以胜数,是中国研究书法美学的重要思想资料。
书法美学研究资料
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字体、书体,不同的书法观和书法美学思想。人们常说的“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之类,就反映出不同时期的书法状况和书法美学思想发展变化。字体、书体的形成发展,会影响书学思想和书法美学思想的形成发展。但意识也会对存在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
作用;书学思想、书法美学思想观念对书法实践也会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
书法美学起步于20世纪20年代,到80—90年代已发展为一门比较成熟的现代学科。它在不断完善自身的同时,也为整个书法艺术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如果没有它关于书法一般艺术属性的阐述,则书法至今都徘徊于艺术家族之外;如果没有它对书法类别属性与特殊属性的揭示,则书法至今都找不到艺术上的盟友与自身存在的个性化标志。然而,书法美学又是难的,在短时间内肯定无法进入成熟或高度成熟阶段,任何一门学科都要有相应时间量的支撑,就拿与书法美学相邻的书法史学来说,它的发展如从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算起,至今已有1500余年历史了。20世纪书法美学,经过80年代的红火,至90年代转入沉寂。
书法美学的任务不仅仅限于一般的解释美,它更着重于探讨在书法这个形式媒体下,美是如何被创造的,探讨书法家们在进行书法创作时是如何运用美的形象——书法形象来达到抒情写意目的的,它还更有兴趣对书法家如何对客观万物形态进行抽象的高层次提取,并通过种种思维的过滤,将之转换成极为凝聚、极为丰富的线条构架之美以打动观众等等。书法形式美的构成元素,每一种形式的发生发展的原因与其潜在的审美心理背景,以及书法中发展的审美观念的演变、审美欣赏活动,这些都是书法美学的主要课题。美学研究又不是那么就事论事,任何牵涉到美的课题,必然与人的精神活动有关,对技法的、形式的、作
品的历史观念的探讨,只有当我们把它与人挂起钩来,才具有美学价值,这是因为美首先是被人们所感受知的,缺乏这一前提,任何美学不是真正意义上美学。
线条是文字的媒介或元素,是进行书法艺术创作的特定的物化形态。由此可见,线条是书法美的起源。所以,研究探索书法美也应该从线条这个最基本的元素开始。太古时代,人类处于蒙昧时期,对于线的作用与功能不认识。随着社会实践的深入与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在实践中认识了线的作用与功能,便运用线条来描绘物体。于是,书与画便产生了,而这一画便成了书画的物化形态——线条,线条是构成物体视觉形象的最根本的要素,是表现物能力最强,最简练的手段。
中国文字就是起源于“象形”,运用线条对对象进行概括性极大的模拟写实。所以,中国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在《中国书法里的美学思想》一文中,充满激情地说:“所以中国人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实,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书的表现对象是文字,随着历史的演进,即书法线条不再受象形状物的制约,从“描摹具体物象”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根据文字形音义构造原理,充分展现线条的审美功能和美感因素,也从真正意义上发挥了书法美所特定的物化形态。
作为物化形态的线条并不是处于一成不变的静止状态,而是发展运动着的。从繁化到净化、从象形化到符号化、从实用发展到审美,就是这种发展运动的表现。目前可见的中国最早的文字是甲骨文,它是殷商
时期写在龟甲、兽骨、人骨上的文字,主要是用于占卜、祭祀等活动,可见甲骨文的实用大于审美、功利大于欣赏,但不可否认,在甲骨文的运笔、结构及章法中已孕育了书法美的因素。而这种美的因素在其后的金文、石鼓、小篆中得到了逐步的加强与提高,开始了书法美的历程。但此时作为书法美的物化形态的线条,还是处于繁化阶段,保留着较多的象形意味。汉隶的出现,在书法史上称为“隶变”,它的历史功绩在于使书法美的物化形态的线条得到了净化,使线条着意舒展、波磔驰骋,使笔墨线条及其组合配列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由隶书开始而后发展形成的楷书、行书、草书(包括章草),更是使物化形态的线条趋向表现书法美的极致。因此,作为书法美的物化形态的线条,在甲骨文、金文、石鼓、小篆时期,是属于繁化的线条,程度不同地受着“依类象形”的限制。而到了隶、楷、行、草时期,充分发挥线条自身的转折起伏,笔情自身的酣畅遒劲,墨色自身的枯湿浓淡,由此而折射出的情感气势,审美意识构成了丰富深邃的美学境界。对书法美的分析也是从它最基本的元素——物化形态的线条开始,探寻了它的起源、发展及演变,为的是让书法美的研究由此起步而不断深入。
艺术作品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艺术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是属于观念形态的东西。书法艺术也不例外。因此作为观念形态的书法艺术,它内容的特征,往往取决于它所反映的对象的特殊性和把握方式的特殊性的统一。具体地说书法艺术反映对象的特殊性是文字书写,把握方式的特殊性是笔墨线条。因此,书法文字的内容对其所具有的书法美学价值来说不是决定性的因素,关键四在笔墨线条艺术水平的高低雅俗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