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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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发【】细则002)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桂花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基与基本工程监理实行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深圳市特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

地基与基本工程监理实行细则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占地面积为38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99.96平方米。构造形式为框架构造,本工程为框架构造,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建筑场地土类别为Ⅱ类,抗震级别为三级。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构造安全级别为二级。耐火级别二级,地基基本设计级别为丙级。防水级别二级。

二、编制根据

1、经审批通过《监理规划》

2、设计文献和设计图纸

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GB50300-

5、《建筑地基基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6、地质勘查报告

7、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文献

8、施工组织设计

三、编制阐明

本实行细则是针对本工程基本分部工程技术特点、施工内容、工艺特点和已编制监理规划详细规定编制。为了使监理工作开展更详细、更具备针对性,从而能更好地控制本分部工程工程质量,最后协助施工单位向业主提交满意合格产品,

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期目。

四、分部工程监控规定

4.1 开挖准备:

4.1.1 按设计或施工规定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

4.1.2 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4.1.3 设立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规定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4.1.4 挖土机械,降水设备试运转正常。

4.2 基坑排水:

4.2.1 设立有效地面截水办法;

4.2.2 基坑内设排水沟,四角或每隔30-40m设立直径700-800MM集水井。排水沟、集水井应在基本轮廓线外。排水沟边沿离开坡脚不不大于0.3M,坡度为0.1~0.5%,并应比地面低300-500MM,集水井比排水沟低0.5-1.0M,并深于抽水阀深度,井壁应及时加固,集水井内水及时排出。

4.3 开挖:

4.3.1 采用机械开挖,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底面0.5M;

4.3.2 为防止超挖,机械开挖至设计坑底或桩顶应预留20-30CM厚土层用人工开挖;

4.3.3 坑内预留土设计,坡度应依照土质状况拟定,普通高度≤3.0M,坡度≤2;超过上述值应分台阶留置工坡台阶宽度≥3.0M;

4.3.4 严格按设计规定控制基坑周边地面超载,特别是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

4.3.5 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及堆土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规定执行;

4.3.6 基坑挖至土面后,应对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应用素填土,灰土或砾石回填,并整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似密实度;

4.3.7 基坑开挖至设计挖土面后,应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控制围护构造无支撑暴露时间控制在48小时以内。

4.4 监测:

在基坑挖土阶段,对基坑围护构造及周边环境要进行严密监测;发生事故险情及时解决。

五监理工作流程

5.1 基本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YES

施工单位获得隐蔽承认后进行

5.2 基本分项工程验收流程

基本分项工程完毕

YES

监理工程师结合抽查成果评估5.3 基本分部工程验收流程

基本分项工程完毕

YES

驻地监理工程师订立批准为该

分部验收意见,批准下一分部

5.4 重要材料核定程序

5.5

复查轴线及标高 复查成果

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签字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

六基本分部工程控制要点及目的值

七监理工作办法、内容

本监理细则重要是针对基本分部施工而编制作为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指南和详细规定,本阶段监理工作办法重要是环绕如何控制好基本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而设立,也就是基本阶段质量控制,而质量控制是完毕基本分部工程任务核心。

7.1 质量控制办法

7.1.1 检查施工单位测量放线

1.查验施工控制网,涉及平面控制网和高程控制网;

2.查验中线控制桩;

3.查验中线高程控制标志,核查垂直度控制;

4.签认承包单位报送“基本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

7.1.2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质量规定工艺和操作,对重点分项工程、核心工序、重点部位、核心控制点施工进行旁站,及时纠正并以“工程质量整治告知书”或“监理告知”方式规定施工单位整治。承包方整治完毕,把成果以书面方式回答,监理工程师复查。

7.1.3 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完毕,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内容到现场检测、核查,如不合格,签发“不合格工程告知”,由承包单位整治,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复查;

3.监理工程师对隐检合格工程签发“隐蔽工程检查申请表”,准予进入下道工序。

7.1.4 分项工程验收

1.承包单位在一种分项工程完毕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2.监理工程师对所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抽检、核查;

3.对符合规定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认质量级别;

4.对不符合规定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告知”由承包单位整治,并进行复查和再评估。

7.1.5 质量控制点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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