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沉陷区治理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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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规划分步实施
先急后缓根本解决
——对我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闫新义
我市从1958年开始矿区建设,至今已有50多年历史。对多年来的发展进程而言,丰富的煤炭资源是一把双刃剑,在煤炭资源大量开采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由此引发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也日益显现。在当前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背景下,如何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现“建设新型煤化工和以工补农示范区”的战略目标,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带着这一课题,我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古交大部分地区为山区,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滑坡、崩塌、泥石流较发育,自然地质环境较差。据统计,自我市煤炭资源开采以来,仅5个大型国统煤矿造成的沉陷区总面积达60余平方公里,其中居民住宅面积73万平方米、土地沉陷面积5300余万平方米,涉及12个乡镇(街道)、75个自然村。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组数字还在不断地扩大,对沉陷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也严重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煤炭开采导致土地资源破坏及生态环境恶化;
2、煤矸石大量堆放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且产生粉尘污染空气;
3、煤炭开采破坏地下水资源,造成地表沉陷及地下水渗漏;
4、煤炭开采伴随的废气排放,危害大气环境;
5、煤炭开采与建设用地发生矛盾。
我市的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从2004年开始以来,先后完成了腾飞路、镇城底两个安臵小区的一期、二期建设工程,其他安臵工程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但在安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居民上楼困难。在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居住的居民普遍收入较低,其中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特困户数量较大,相对于这些困难居民而言,上楼后面临取暖、物业等日常费用,且搬迁后无稳定的经济来源,导致百姓上不起楼、住不起楼。
2、征地补偿标准低,被征地农民生计难以保证。采煤沉陷区异地整体搬迁,农民原来依赖土地每年可获得少则几千元多则万余元的收入,基本可维持日常生活。一旦失去土地,有限的补偿费花完后,将来的正常生活很难得到保证,将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3、配套政策不完善。虽然治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已明确,但一些具体的配套措施、实施办法还不完善。对于动迁户中所涉及的困难户、低保户,动迁户中究竟有多少户能够上楼,多少户上不起楼,百姓究竟想要什么户型的房子等等情况,还没有做到胸中有数,采取什么对策措施妥善解决还不明确。
4、采矿主体逐渐灭失。近年来,我市通过煤炭资源整合,共关闭了200余个小型地方煤矿,而且能够继续保留的地方矿井也将越来越少,给实施“谁破坏、谁治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二、解决采煤沉陷区问题的对策建议
在治理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到企业效益、农民生存、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诸多要素,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兼顾百姓和企业的利益,真正做到互利互惠、公正公平。
(一)对当前亟待解决问题的建议
1、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居住在沉陷区的农民由于生活在危房内,生命安全随时会受到威胁,尤其是在汛期阶段,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让群众安全撤离沉陷区。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市、乡、村干部要进村入户,讲清居住在沉陷区的危害性,做好疏导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采取临时租房、投亲靠友等方法搬离危房。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加派人手在沉陷区内巡查,做到发现一户,劝导一户,使其尽快搬离沉陷区。三是筹措资金,搭建临时房屋。对没有经济能力的农民,要尽快搭建临时房屋,使其安全渡过汛期。四是制订《地质灾害紧急救助预案》,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救能力。
2、尽快解决新村选址难和建设用地审批难的问题。
对于沉陷村庄搬迁安臵用地,建议作为救灾工程用地边用边报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灾情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沉陷村庄搬迁安臵用地属于救灾工程用地,可边用边报批。并积极向上争取指标,纳入当年农用地转用计
划指标,专列计划予以解决。
3、完善日常管理。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市、乡两级政府是新村镇建设的执行主体。要把村庄搬迁安臵新村镇建设任务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制定奖惩措施,对完不成任务的要实行责任追究。二是政府应起到管理主体作用。政府在采煤沉陷区治理中,对于乱提不合理要求、故意设臵障碍阻挠施工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严肃处理。
(二)对建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基本思路是:统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把“采煤在先,规划在后”逐步变为“规划在先,采煤在后”,把安臵拆迁补偿“据实补偿”逐步变为“按人口补偿”,把“先沉陷,后治理”逐步变为“边沉陷,边治理”,努力走出一条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的新路子。
1、设立常设机构。
采煤沉陷区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在治理过程中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协调,需要一个权威性的机构牵头指导,统筹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建议我市成立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给予适当的人员编制。办公室要有国土、安监、建设、水利、财政、审计、农业、公安等职能部门的人员参加,尽快摸清全市采煤沉陷区的底数,综合协调煤矿企业与各部门及地方的关系,负责采煤沉陷区治理的全面工作,制定治理目标、治理规划,统筹治理资金,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矛盾,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使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
2、科学编制区域性发展规划。
科学的规划是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应结合实际,制定沉陷地区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应考虑到区域内小城镇的定位、风格功能、建设规模、产业带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沉陷水域规划利用等。编制周期不应过短,以规划期20年至30年为宜。
3、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
一是争取国家、省、太原市有关治理资金。目前,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太原市对采煤沉陷区治理非常重视。我市要积极主动申报部、省级采煤沉陷地治理项目,争取更多治理资金。二是筹措市级沉陷地治理专项资金。采取三个“一部分”(即从资源价款中拨出一部分,从土地收益金中拿出一部分,财政逐年挤一部分)的办法筹集治理资金,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挤用、挪用或占用。三是广泛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本着“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明确产权关系,采取承包责任制、拍卖、租赁等形式,实行有偿使用土地、有偿治理,拓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的新途径。
4、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再就业问题。
沉陷区治理是一个缓慢渐进的过程,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就成为现实而又必须解决的课题。一要加快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步伐。通过引进和创办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企业,抵减对煤矿业的依托度。二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应协调企业出一定资金,由地方政府组织培训,让失地农民尽快掌握从事非农产业的一技之长,实